《首都计划》(THE CITY PLAN OF NANKING)是1927年(民国十六年)4月18日
国民政府定都
南京后,发布的旨在对首都
南京进行现代化改造的城市规划文件,是中国最早的现代城市规划,民国时期中国最重要的一部城市规划。
1927年,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同年10月
中华民国进入训政时期。“训政肇端,首重建设,矧在首都,四方是则。”国民政府命令“办理国都设计事宜”,而计划中的首都要求“不仅需要现代化的建筑安置政府办公,而且需要新的街道、供水、
交通设施、公园、林荫道以及其他与20世纪城市相关的设施。”1928年11月1日,南京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成立。林逸民任处长,主要负责管理。顾问为来自美国的
亨利·墨菲与古力治(Ernest P. Goodrich),主要负责规划工作。
吕彦直亦有参与规划,但他于办事处成立后4个月后病逝,留有《规划首都都市区图案大纲草案》。
计划将首都划为6个区域。中央政治区位于
中山门外紫金山南麓。市级行政区在
傅厚岗地区。工业区在
长江两岸及下关的港口区。主干道两侧地区和新街口、
明故宫附近为商业区。
文教区在鼓楼及五台山一带。住宅区分3个等级,居住了2/3人口的城南明清风格的老区被完整保留,在城北山西路一带又另设高级住宅区。
1928年8月,南京第一条柏油马路——
中山大道动土开工,到1935年的7年间,南京
城市道路有了较大改观:1928年筑
燕子矶马路;1929年筑黄浦路、
中山门马路、环湖路、
中山路、朱雀路、中正路(今中山南路);1930年筑
太平门路、
热河路;1931年筑上元路、山西路、
白下路、
太平路、玄武湖路;1932年筑
汉中路、
中华路、
雨花路;1933年筑考院路;1934年筑江边马路、国府东箭道马路、云南路、
建康路、
中央路。这些干道最宽
路幅达40米。特别是以中山大道为代表的宽阔
林荫道与沿途众多形形色色的近代建筑,形成如今南京旧城的总体格局。
《首都计划》对
建筑形式作了明确规定:要以“中国固有之形式”。提出“本诸
欧美科学之原则”、“吾国美术之优点”的原则,宏观规划鉴于欧美,微观建筑形式采用
中国传统建筑。
城市布局“同心圆式四面平均开展,渐成圆形之势”,避免呈“狭长之形”,避免“一部过于繁荣,一部过于零乱”。
道路系统以美国矩形
路网为道路规划的理想方案。引进了林荫大道、环城大道、
环型放射等新的规划概念与内容,规定中央政治区建筑当突出古代宫殿优点,
商业建筑也要具备中国特色,“总之,国都建筑,其应采用中国款式,可无疑义。”
其实,最为根本的原因就是发扬本国
传统文化。《首都计划》解释道:“一国必有一国之文化,中国为世界最古国家之一,数千多年,皆以文化国家见称于世界。……国都为全国文化荟萃之区,不能不借此表现,一方以观外人之耳目,一方以策国民之兴奋也。”
吕彦直对于首都建筑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在《规划首都都市区图案大纲草案》中写道:“彼宫殿之辉煌,不过帝王表示尊严,恣其优游用,且靡费国币,而森严谨密,徒使一人之享受。今者
国体更新,治理异于昔时,其应用之
公共建筑,为吾民建设精神之主要的表示,必当采用中国特有指建筑式,加以详密之研究,以艺术思想设图案,用科学原理行构造,然后中国之建筑,乃可作进步之发展,……有发扬蹈厉之精神,必须有雄伟庄严之形式,有灿烂绮丽之形式,而后有尚武进取之精神,故国府建筑之图案,实民国建设上关系至大之一端,亦吾人对于世界文化上所应有之贡献也。”
民国十六年(1927),国民政府建都南京。为建设首都必先有一远大而完善之建设计划。国民政府特设国都设计技术
专员办事处,任命林逸民为主任,特聘在
城市设计宫室建筑方面享有国际声望的美国
建筑设计师茂菲、古力治为顾问,负责国都设计。历时一年,将各种规划汇集成册。定名为“首都计划”。
本书分二十八章,并有各类图表五十九幅。细目如下:南京史地概略、南京今后百年人口之推测、首都界线、中央政治区地点、市行政区地点、建筑形式之选择、道路系统之规划、路面(附说明书)、市郊公路计划、水道之改良、公园及林荫大道、交道之管理、铁路与车站、港口计划、飞机场站之位置、自来水计划、电力厂之地址、渠道计划、市区交通之设备、电线及路灯之规划、
公营住宅之研究、关于学校之计划、工业、
浦口计划、城市设计及分区
授权法草案、首都分区条例草案、实施之程序、款项之筹集。
本书图表中有部分当时南京
老照片,即
汉西门现状、汉西门城垣傍之房屋现状、上(汉西门)城垣之斜坡、(汉西门)一部城垣上现状、中山马路新街口、南门大街、
西水关、
东水关、夫子庙前
秦淮河、
护城河、
大中桥之秦淮河、东水关西之秦淮河、
北极阁、
朝天宫牌楼、明故宫五龙桥、乌龙潭、洪武西街平民住宅、
白鹭洲平民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