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士,字微庵,清初
浚县东杨玘屯人,生卒年月不详。少颖悟,10岁丧母,13岁入县学,为知县
李永茂器重。
顺治十六年(1659年)中
进士,改
庶吉士,迁
御史,巡视两淮
盐政。马大士历官清正,弹劾不避权要。中国《财政志·预算管理》引证说:“清代,
康熙元年(1662年),吏部题准,各省大计年份,令道员代藩、臬入觐:康熙十二年(1673年),允御史马大士疏请,藩、臬总一省钱粮,刑名,熟悉地方利弊,嗣后仍令藩、臬亲身朝觐。”
《
清圣祖实录》和《
清康乾盛世》记载:“国家的‘加征’得到纠正,但地方‘私派’如故。康熙三年(1664年)五月,四川御史马大士予以揭露:州县征收钱粮,明明已征收完毕,仍上报没征收完,留一笔欠账,以便于加派私征”,据为私有,其“弊端百出”。他提出惩治办法:以后如司道府厅等官对下属州县私弊隐瞒、朦混不报者,由上级督抚“题参”将司府道厅官革职;若司道府厅等官上报,而督抚隐匿徇私不报,则由科道官指名“题参”,将督扶降五级调用。
户部批复同意。
马大士不仅不畏权势,揭露高官甚至还敢弹劾皇亲国戚。
孙延龄(1647-1677年)是清汉军
正红旗人,其父亲孙龙是
孔有德的部将。孔有德的女儿
孔四贞幼时与孙延龄订亲。孔有德和孙龙相继去世后,四贞尚幼,回到京城,
孝庄皇后将她育之宫中,赐白金万两,岁俸视郡主。四贞成年后与孙延龄完婚。康熙五年(1666年),孙任广西将军,赴桂林统领孔氏旧部。延龄渐骄纵。《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一》载:“十一年,御史马大士劾延龄擅除武职。”但皇室对马大士的弹劾并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果然酿成后患,“十三年二月,延龄举兵反,杀永年、一茂、同春、一第,幽雄镇及其眷属。诏夺官爵,声讨。(《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