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办理
户口迁移的过程中,遗失掉
户口迁移证,需要到迁出地开具
遗失声明,然后重新开具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办理入户登记即可。
一、真实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却得不到
国家认可的人群。例如超生而报不上户口的孩子,户口因为种种原因弄丢的人群。
二、凡以生存和工作为目的,长期(比如两年以上)滞留在并非自己
户籍所在地的城市里的人群(
潜意识里认为城市人在农村不算)。当然,以求学、求医、游玩、探亲
访友等暂时滞留者不在列。
三、长期在某一行业学习和工作,但事实不被认可的人群,这也算作“黑户”的一个系列。比如上学没有学籍的孩子;工厂里工作了多年却不在编制的临时工;在讲台上讲课几十年如一日却不被教育部门承认的“
代课教师”、“
民办教师”以及像母亲这样的“
幼儿教师”。
根据
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成为俗称的“黑户”。根据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等人在2014年七、八月 份的调研,这些黑户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其他还包括没有主动上户口、弃婴、未婚生育、相关证件丢失、户籍办理程序繁琐或基层部门
不作为等多种原因导致 的无户籍人员。
因为没有户口,他们大多数人没有社会保障,失去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受
教育机会。而随着“
实名制”逐渐普及,他们的生活受影响更大,出行也变得困难。
一个国家1%的人口没有户籍,这已经成为中国
人口管理的一个怪现状。然而,按照相关法规,黑户问题本不应该存在。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中国约有1300万人没有户口,也就是俗称的“黑户”。根据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等人的调研,这些“黑户”中有60%以上是超生人员,其他还包括弃婴、未婚生育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无户籍人员。因为没有户口,他们大多数人没有社会保障,失去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受教育的机会。
《意见》提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凭《
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
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
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
亲子鉴定证明。
《意见》规定了八类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无户口人员,包括不符合
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
宣告失踪或者
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以及其他无户口人员。
此外,《意见》还提出,各有关部门要对与本意见精神不一致的
政策措施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