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隶属黑龙江省公安厅,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
高等职业院校。
历史沿革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黑龙江版图上,曾先后设有黑龙江、嫩江、松江、合江、绥宁(牡丹江)五省和哈尔滨市(特别市)。从1946年开始,哈尔滨市成立了公安干部学校,其余各省都分别举办公安人员训练班和除奸保卫训练班。随着五省一市合并为黑龙江省和松江两省后,1950年2月,两省分别成立了各自的公安干部学校。黑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最初设在齐齐哈尔市,
松江省公安干部学校最初设在
呼兰县(今为哈尔滨市
呼兰区),1952年8月迁至双城县(今为哈尔滨市双城区)。 1954年8月黑、松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两省公安干部学校也随之合并,为黑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校址设在齐齐哈尔市,隶属省公安厅,校长由省公安厅厅长
赵去非兼任。
1955年5月,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学校改称黑龙江省公安学校。1957年3月,学校由齐齐哈尔市迁至哈尔滨市
和兴路。
1959年5月,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
公检法三机关干部的培训,经省委研究决定,将设在齐齐哈尔市的原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与黑龙江省公安学校合并,成立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校址设在哈尔滨市和兴路。学校规格由处级升为副厅级,隶属省委,由省委政法部分管,校长由副省长
李延禄兼任。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被迫停办。1969年5月,学校被撤消。
1972年10月,为加强公安干部的培训,经省委同意,恢复设立黑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隶属省公安厅。其后又两易其名(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黑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期间在1975年还承担起培训法院干部的任务。
1978年10月,根据国家计委、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粮食部联合下发的32号文件《关于在各级公安干校增设中专班的通知》精神,经省计委、高教局批准,开设中专班,对外称黑龙江省公安学校。由此,学校开始了学历教育的历史。1980年9月,根据上述四部一委《关于设立各省、市、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的联合通知》精神,黑龙江省公安学校改称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至1989年,开办痕迹检验、刑事侦查专业专科班,为以后开展高等教育积累了经验)。
干校、
警校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学。
1998年4月,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经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组建成立黑龙江大学警官学院。
2003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撤消黑龙江大学警官学院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成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作为承担在职民警培训任务的黑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仍予以保留。
2009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委员会批准,更名为黑龙江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
2010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批准,再次加挂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牌子。
办学条件
院系专业
据2024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设有10个教学系部,开办6个公安专业。
经教育部批准,2017年,学院恢复
学历教育招生,首批招生297人,在校学生1200余人。同时,作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每年约培训各级、各类在职民警8000余人次。此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还在学院设立函授站,为全省的公安民警提供本、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由
黑龙江省公安厅主管,教育教学业务由
黑龙江省教育厅指导。
师资力量
据2024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教师147人。2020年,学院确立了跻身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建设行列的近期发展目标和建设一流公安本科院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把握办学定位,做好路径规划,加强公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
教学设施
2001年经省计委批准,学校已在
哈尔滨利民开发区购地960亩(占地面积在全国公安院校中名列前茅)。现学院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学院现有国内一流水准的射击馆2个,一个是供实弹射击训练、一个是实战仿真实弹训练,可供大型专业比赛用;散打体能训练馆2个,按香港警察学校图纸设计的全国公安一流的仿真查缉战术训练馆;室外篮球场16个;室外障碍场地2个;室外战术场地2个;沙坑训练场地2个;还设有室内游泳馆、室内篮球馆、室内网球场、400米田径场,反恐训练的攀登楼等。学院实训场所齐全,设施相对完备,这些场馆能完全满足警校学生在体能、特殊技能等方面的训练要求,也可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
教学建设
学院教学成果丰硕,《创建“规范公安执法办案树型知识结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的探索与实践”》荣获2018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按民警“干啥教啥”导向,构建“树型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实现育人有效对接》荣获2018年度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省级教学成果奖:
所获荣誉
学院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和
公安部党委要求,在省
公安厅党委坚强正确领导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培养造就公安事业优秀建设者合格接班人,取得了丰硕成果。学院先后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单位、省级安全和谐稳定校园、全国第一批节能型示范单位、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教务处党支部荣获全省高校“百优”党支部,刑事技术系荣获全省师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交通管理系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教研室被命名为省直机关
青年文明号,教师荣获全国公安院校教育教学名师、全省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达121人次,校歌《龙江警院之歌》获得全省校歌展演中优秀创作奖和二等奖、大美大爱龙江主题征集活动演唱奖和组织奖,作品《平平安安》喜获全国公安院校首届培训基地文艺大赛金奖,“熔铸忠诚警魂思想道德教育系列活动”获得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优秀奖。
硕果累累
学院的教育教学得到了
公安部的充分肯定。2010年和2013年,在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院校校长座谈会上,时任院长的
杨彤勇同志代表学院做了典型经验发言,受到各兄弟院校的普遍关注。《创建“规范公安执法办案树型知识结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的探索与实践”》项目获得省级、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首创《依托“树型专业课程衔接体系”国家级教学成果,推动公安院校全景式课程育人实践》项目成为全国公安类院校及黑龙江省高校唯一入选
教育部2020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按民警“干啥教啥”导向,构建“树型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实现育人有效对接》项目荣获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公安理论研究创新、
全日制学历教育、对俄学术交流合作、校局共建等各项合作取得新成绩,教师队伍水平有了新提升。
人才培养
学院始终坚持以培养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合格人民警察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已形成
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
普通教育与
成人教育同步,教学、科研、实战一体化,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办学格局。
据统计,开办
学历教育以来,学院共为全省公安机关培养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 19000余人,为省外公安机关、公安边防部队输送毕业生1500多人。在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以公安部一级英模
朱洪福烈士为代表的马义勇烈士、陈俊岚烈士、
石长武烈士和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
刘忠义为代表的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以及3000多名在各级公安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优秀毕业生。建校以来,学院还为黑龙江省的法院、检察院、武警部队以及各级公安机关培训干部、民警10万余人次,为改善和提高黑龙江省政法机关和公安队伍的文化知识水平、学历结构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国际交流
学院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两次派出代表团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俄罗斯进行考察,并先后接待了俄罗斯、香港、台湾和美国的代表团与专家,对国外的警察教育与培训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2016年9月,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与
俄罗斯内务部东西伯利亚学院建立友好合作关系。2016年—2021年,逐步开展交流合作,包括互派人员参加学术和互派教师讲学。
2019年10月,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刘阿南副院长代表学院与
俄罗斯内务部远东法律学院安德烈耶夫院长签署了“2020年校际合作计划”,涉及中方人员赴俄攻读副博士学位、互派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互派教师讲学等相关内容。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刘建伟
地图信息
参考资料
学院简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18-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