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心简称ITC,是1964年3月由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ATT) 于
日内瓦成立,而且1968年起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也加入共同经营。宗旨在协助
发展中国家拟订实施贸易推广计划,设立促进贸易服务处,提供出口机会的情报,市场开拓技术的咨询,以及训练必要人才的服务。此外,该中心并出版多种有关产品
市场调查报告与
《国际贸易论坛》季刊。
国际贸易中心的宗旨是支持发展中国家和
转型经济国家,特别是这些国家的
企业界,
充分开发其在贸易与
商业运作方面的潜能,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国际贸易中心提供具有较强可行性的各种建议、资讯和人员培训,其中培训的对象涉及企业家和希望扩大
区域经济贸易的政府官员。该中心通过与各国政府经济贸易部门和
企业服务组织的合作,推进服务的普及,确保短期
项目结束后,能支持当地进出口商的业务与能力的扩展。
国际贸易中心的六项业务是:产品与
市场开发,贸易支持业务的开发,
商业信息,
人力资源开发,国际购销管理,贸易促进的
需求评估与项目设计。该中心的
技术支持集中在三方面:帮助企业理解
世贸组织的规则;增强
企业竞争力;开发新的贸易促进战略。国际贸易中心服务的最终受益人是企业(包括
公共企业和
私人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国际贸易中心以贸易发展的操作层面和企业导向为重点,支持发展中国家和
转型国家,特别是其商业部门,使之充分发现发展出口和更新进口运作的潜力。
除了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和
世界贸易组织以外,该中心同联合国内部与外部的相关国际组织合作,充分利用彼此的优势,并相互汲取经验。这些组织与机构包括: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联合国粮农组织、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
世界银行与
地区性开发银行,联合国地区委员会,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欧洲联盟、
英联邦秘书处(CS),欧洲贸易促进组织论坛及其它贸易促进机构,
国际商会、
国际标准化组织、各
国际商品机构,国际购买与材料管理联合会(IFPMM),
世界中小企业协会等。
2021年11月25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
副代表王受文以视频方式与国际贸易中心执行主任科克-汉密尔顿续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国际贸易中心关于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并就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换意见。双方同意在共建
“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一带一路”共建国经济贸易发展。合作领域包括:促进
区域经济一体化和
南南合作、提升区域
贸易便利化、促进贸易与投资、加强农村地区贸易
能力建设等。续签《备忘录》有助于巩固与深化中国与国际贸易中心的互利合作,帮助“一带一路”共建国特别是
发展中国家提高国际贸易能力,促进各国疫后
经济复苏,对于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全球发展
命运共同体具有积极意义。国际贸易中心总部设在
瑞士日内瓦,由
世界贸易组织和
联合国共同设立,负责在贸易发展领域执行以企业为导向的
技术合作,促进各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出口。
商务部已与国际贸易中心保持了40余年良好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