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指令
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
REACH指令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英文简称。REACH指令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实施。欧盟委员会于2001年2月提出的化学白皮书REACH,并于2007年第一季度正式出台有关规定,在各成员国中生效执行。
基本含义
这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防止市场分裂,增加化学品使用透明度,促进非动物实验,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等。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该指令主要有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等几大项内容。任何商品都必须有一个列明化学成分的登记档案,并说明制造商如何使用这些化学成分以及毒性评估报告。所有信息将会输入到一个正在建设的数据库中,数据库由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欧盟新机构———欧洲化学品局来管理。该机构将评估每一个档案,如果发现化学品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影响,他们就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根据对几个因素的评估结果,化学品可能会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经过批准后才能使用。
据介绍,与RoHS指令不同,REACH涉及的范围要宽得多,事实上它会影响从采矿业到纺织服装、轻工、机电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及制造工序。REACH要求制造商注册产品中的每一种化学成分,大约共有3万种--并要衡量其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危害。REACH建立了这样的理念:社会不应该随便引入潜在危害是不确定的新的材料、产品或技术。
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即REACH法规),对进入欧盟28个成员国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该法规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次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主管机关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此标准要求任何一种年使用量超过1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在商品中的含量不能超过总物品总重量的0.1%,否则需要履行注册、通报、授权等一系列繁琐的义务。此外,该法规将原指令集 76/769/EC 并入其附录17,从而对一系列对人体、环境危害较大的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非常严格的限制。
根据REACH认证法规,有下列之一的物质,可以被视为非常高关注物质(SVHC)的:
CMR类:致癌物致突变物、对生殖系统有毒的物质;
vPvB类:永久性和高生物积累物质;
可能对人类健康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物质;
2012年的SVHC候选名单
一个会员国主管机关或机构可以建议列入物质SVHC候选清单上的上述物业准备卷宗。然后邀请有兴趣的人士评论的档案,已经准备的物质。这个鉴定过程中产生的结果是建立一个确定的物质,然后将这些视为授权的候选人名单。 (SVHC候选清单“)。
授权,并从候选人名单中的一些物质,将优先列入附件XIV(SVHC的授权清单“)。授权名单的物质,不会被允许使用,投放市场后,要设置的,除非该公司被授予授权之日起或进口到欧盟的。
REACH法规
欧盟EC/1907/2006《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简称REACH)认证
已于2007 年6 月1 日正式生效,并从2008 年6 月1 日起在欧盟正式实施。它是欧盟最新的化学品法规,被认为是20 年立法中最重要的法规,据估计它产生的影响将会是RoHS 指令的12 倍,并将影响全球包括电子行业在内的众多行业。
从10月28日起,REACH法规下的新义务随着第一份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的正式发布开始生效。
对于进入候选清单中高关注度物质的相关义务如下所示:公司必须为归入授权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承担相应义务。这些义务针对的不仅仅是物质本身,同时还针对存在于配制品中,以及物品中的物质。
物品
1. 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
如果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则欧盟范围内此类物品的供应商必须向顾客提供其可获取的充足信息;或者,应消费者要求,在收到要求的45天内向其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这类信息应保证物品的安全使用,且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
2. 从2011年开始:
如果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该物质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并且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吨/年/公司,则欧盟范围内此类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
3. 在2010年12月1日前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通报;
4. 在2010年12月1日或在之后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归入后的六个月内完成通报。
物质
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
如果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之中,则欧盟范围内该物质的供应商必须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SDS)。
配制品
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
如果根据1999/45/EC指令,配制品本身不被分类为危险品,但配制品中至少含有一种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单个物质的质量百分浓度在非气体配制品中不低于0.1%,在气体配制品中不低于0.2%,则欧盟范围内该配制品的供应商在收到配制品的接收者的请求时,须向其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SDS)。
* 要跟踪关注REACH高度关注物质名单的修订,加强对REACH法规涉及高度关注物质的鉴别标准的研究,根据法规要求,适时提交授权申请并提供规定的信息资料;
* 要预测欧盟今后SVHC名单的未来走向,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在产品设计上选用环保材料,结构设计上加快产业升级,更须加大开发力度,在有害物质使用上寻找安全替代物质。
欧盟对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严格管控,势必提高家电、纺织、服装、鞋业、玩具、制药等多个行业的出口成本,虽然SVHC通报比注册简单很多,但俨然已成为出口商证明产品安全性的一种义务。因此,面对不断迫近的SVHC通报要求,相关企业须加紧应对步伐。对已经确认含有SVHC或可能含有的出口产品企业,* 要对照欧盟SVHC清单,了解自身输欧盟产品的特性,检测其中的物质含量,排除所用的物质可能被定义为SVHC的可能性;
REACH要求
REACH主要内容是要求证明日用产品中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因此,凡是在欧盟生产的或者是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日用产品,其中主要是指纺织品,必须通过有害化学物质含量的注册、检验和批准,一旦超过规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注册
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
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
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PBT(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vPvB(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等;
限制
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适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REACH涵盖产品范围
欧盟REACH将涉及3万种化学物质,即欧盟市场上现存的10万种化学物质的近1/3。检测将采取渐进的方式,在3、6年或11年间逐渐增加检测物质的种类,但是在2013年前,将优先检测最有害的或者进口量最大的物质。3年内,将从每年1吨的量检测起,凡是含有最危险物质的产品,如致癌物质致突变物质和再生产时有毒物质,必须先登记备案、通过检测。
REACH和SVHC的关系
SVHC简单的说就是REACH注册前的一项高度关注物质的物质清单,那么第三方检测机构常说的REACH检测其实指的就是高度关注物质SVHC检测,检测机构会根据欧盟每年都更新的SVHC清单对产品进行检测,而这个清单正不断的增加。
更新历程
2008年10月28日,ECHA发布第一批SVHC清单,共15项;
2010年01月13日,ECHA发布第二批SVHC清单(14项),共计29项;
2010年03月30日,ECHA将丙烯酰胺列入第二批SVHC清单,共计30项;
2010年06月18日,ECHA发布第三批SVHC清单(8项),共38项;
2010年12月15日,ECHA发布第四批SVHC清单(8项),共计46项;
2011年06月20日,ECHA发布第五批SVHC清单(7项),共计53项;
2011年12月19日,ECHA发布第六批SVHC清单(20项),共计73项;
2012年06月18日,EHCA发布第七批SVHC清单(13项); 同时,将第二批中的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Al-RCF)和氧化锆硅酸耐火陶瓷纤维(ZrAl-RCF)整合到第六批SVHC
清单中,即,将第二批SVHC清单减少为13项,共计84项;
2012年12月19日,ECHA发布第八批SVHC清单(54项),共计138项;
2013年06月30日,ECHA发布第九批SVHC清单(6项),共计144项;
2013年12月16日,ECHA发布第十批SVHC清单(7项),共计151项;
2014年06月16日,ECHA发布第十一批SVHC清单(4项),共计155项;
2014年12月17日,ECHA发布第十二批SVHC清单(6项),共计161项;
2015年06月15日,ECHA发布第十三批SVHC清单(2项),共计163项;
2015年12月17日,ECHA发布第十四批SVHC清单(5项),共计168项;
2016年06月20日,ECHA发布第十五批SVHC清单(1项),共计169项;
2017 年07 月10 日,ECHA 发布第十七批1 项 SVHC 清单,共计 174 项,同时,对已在清单中的双酚 A,BBP,DEHP,DBP,DIBP 这五个物质,增加了对人体的内分泌干扰属性;
2018 年 01 月15 日,ECHA 发布第十八批7项SVHC 清单,共计 181 项。同时对已在清单中的双酚A进行了更新。
2018年6月27日, ECHA 发布第十九批10项SVHC 清单,共计 191 项。
2019年1月15日,ECHA发布第二十批6项SVHC清单,共计197项。
2019年7月16日,ECHA发布第二十一批4项SVHC清单,共计201项。
SVHC清单物质新情况
非金属产品169项检测
2016年6月20日,ECHA正式公布1种物质作为高关注度物质(SVHC)。至此REACH 法规授权候选清单上SVHC物质已增加至169种,合计15批。
金属产品55项检测
如果物品中含有“候选清单”中所列物质,并且含量超过0.1%,则物品的供应商需要向客户和消费者提供物品的安全使用信息。此外,从2011年6月1日起,该类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在某些情况下,有责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进行通报。
背景和目的
(1)欧盟原有化学品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在REACH 法规颁布之前,欧盟的化学品管理体系是由不同时期的指令和法规拼凑起来的。之前欧盟以1981 年为节点将化学品分成了两类:“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品”。所有在1971 年1 月1 日至1981年9 月18 日之间己上市的化学物质称为“现有化学品”(列入欧盟商用化学物质库),共有100,204 种;在1981 年之后进入市场的化学品称为“新化学品”(超过3,800 种)。欧盟规定“新化学品”进入市场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但是,对“现有化学品”却无此要求,这种差别造成的结果是:人们对“现有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信息的了解非常缺乏。欧盟对在市场上被大量使用的141 种高产量 “现有化学品”进行调查后发现,其中仅3%的化学品进行了测试,测试信息和安全信息的缺乏增加了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的风险。
另一方面,对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主要由政府承担,这造成了风险评估的缓慢、繁复。从1993 年起,仅有140 个生产或进口量超过1,000 吨的化学品被选择作为优先进行风险评估的物质,但只有约70 个
化学物质得到了最终评估报告。为了提高评估效率,欧盟将证明化学品可以被安全使用的责任由政府转由工业界承担以确保对人体健康环境风险被消除或得到充分的控制。
其次,由于涉及新的化学物质,现有的体系也已经阻碍了研究和创新。对于生产数量低至10 kg 的新化学品也需进行繁复的测试,使得欧盟的化学业界在新产品开发方面滞后于美国和日本的同行。
(2)REACH 法规的主要目的
欧盟颁布REACH 的两个最主要目的是:加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在2001 年2 月出版的白皮书《欧盟未来化学品发展战略》整个框架中确认七个主要实施目标:
1.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2. 保持和加强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
3. 预防内部市场的分裂;
4. 增加透明度;
5. 与国际接轨;
6. 促进非动物实验
7. 符合欧盟在WTO 下的国际义务。
管控范围
REACH 法规管控的范围相当广泛,它覆盖了几乎所有行业中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不仅包括工业中的化学物质,也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学物质生产得到的产品,如清洁剂,油漆、服装、家具、电子电气产品等。因此对全球各个行业包括电子电气行业将产生巨大影响。
REACH 管控的物质范围包括除少数物质外的其它所有化学物质。不在REACH 管控范围内的化学物质包括:放射性物质,不可分离中间体,废物,受海关监督的物质,运输过程中的危险物质,以及某些应国防需要豁免的物质。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2010 年 8 月 30 日公布了确定新 11 种高度关注物质及可能列入候选物质清单的建议。详细的建议内容可通过本文引用的链接访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官方网页。有兴趣的相关人员或机构可于 2010.10.14 前提交相关的建议议案。
欧盟成员国-奥地利,德国,荷兰已经提出建议确定新的 11 类化学物质为高度关注物质。任何人都可以在随后的 45 日内对这些建议发表评论。评论应着眼于这些物质被确定为高度关注的有害特性。此外,有兴趣的团体或人士可就用途、暴露风险以及更安全的替代物质或技术提出进一步的信息。他们应该知道这些方面将在下一过程(如选择合适的物质进行授权使用等)得到主要关注,包括新一轮的公众咨询。该成员国委员会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这些物质列入候选物质清单(在候选物质清单中将会挑选某些物质列入授权物质清单中)之前征求将这些物质列入授权物质时将会审查这些评论意见。授权的高度关注物质在正式列入 REACH 法案附件 XIV 之后,在过渡期之后,仅可用于被授权的特定领域中。
在候选清单中已经存在 38 种/类物质。一旦被列入该清单,意味着销售包含该类物质的产品(混合物或物品)需要提供新的信息要求。这些物质之所以被建议列入清单是因为他们潜在的严重对人类健康或环境的影响。其中八类为致癌、致畸、生殖毒性类 物质(CMR 物质),其他三类为相当于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生殖毒性化学物质。这些物质的名称、被建议列入 SVHC 的类别
美国REACH
REACH 在欧盟的实行对其它国家如美国和日本的化学品政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在美国,2008 年9 月29 日,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施瓦辛格签署了两项法案(AB 1879 和SB 509),这两项法案旨在减少和消除有害化学品在消费产品中的使用,使加州走向全面绿色化学之路。新法案的出台将保证加州政府在识别、分析和管理消费品中的化学品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这项计划的原型来源于欧盟的REACH 法规,它对受管控的化学品和消费品生产商将产生巨大影响。
AB 1879 法案要求在2011 年1 月1 日前,加州有毒物质控制局(DTSC)负责建立法规来确定哪些物质为“受关注化学物质”,并且建立如何减少这些化学物质的暴露或减轻危害程度的评估方法。在考虑将哪些化学物质列为“受关注化学物质”时,DTSC 将考虑以下因素:
﹥加州用于商业用途的该化学品的数量
﹥消费产品中存在该化学品的可能性
﹥对敏感人群的潜在影响,包括婴儿和儿童
在进行评估时,DTSC 将对该化学物质造成的以下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
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包括臭氧形成化合物,颗粒物,有毒空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
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副产品和废弃物的处置或利用
﹥工人安全和公众健康影响
﹥其他可预期的环境影响
在评估的基础上,DTSC 将得出结论: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或制定一系列法规如:
﹥要求提供更多有关产品暴露方面的信息
﹥要求产品进行标识等
﹥限制该化学物质在消费品中的使用
﹥禁止该化学物质在消费品中的使用
﹥控制该化学物质的暴露途径
﹥要求制造商对废弃后的产品进行管理
而SB 509 则进一步反映了REACH 对加州的影响。这个法案的目标是由DTSC 负责在英特网上建立有毒物质信息交流平台,使公众可以获得更多化学物质的风险信息。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将负责评估并收集化学物质的危险特性和环境、毒理学终点,并在2011年1 月1 日前完成信息收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环保局和其他各州也非常可能效仿加州,对消费产品中的化学品增加监督和管理。AB 1879 和SB 509 的制定,将有可能成为美国对化学品增加监督和管理的开端。
豁免注册
1. 1吨/年/人的物质  2. 放射性物质  3. 海关监管下的不做任何处理或加工的:(1)为再出口而暂存的,或保税区保税仓库中的;或(2)过境的  4. 非分离中间体  5. 运输危险物质运输工具  6. 废弃物  7. 成员国因国防之因而豁免的  8. 医药或兽药  9. 食品或饲料中的添加剂、食品调味剂和动物营养剂  10. 附件 IV中的物质(已知风险很低)  11. 附件V中的物质  12. 再次进口已注册的物质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质  13. 已注册的物质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再次加工时(recovery process)  14. 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除外)  15. 仅用于产品或研发的化学物质(PPORD)(5+5/10年)  16. 只用于植保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辅料(co-formulants)(视为已注册)  17. 只用于生物杀灭剂中的活性成分(视为已注册)  18. 根据79/831/EEC指令,已做过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物质(视为已注册)
申请流程
一、 填写
1、实验委托单1、要求字迹清晰,工整。如数字0与英文字母O、数字2与英文字母Z需标示清楚;
2、 根据您的需求将委托单每一项详细地填写清楚,确保资料准确无误;
3、选择报告形式:需中文报告,请用中文填写;需英文报告,请用中英文对照填写;如无英文公司名及地址且翻译有困难,可委托我公司翻译;从货号至目的国等项目可随客户要求,自行选择,非必填项目。
4、 选择样品检验后处理方式和报告交付方式,请在备注栏注明投递报告单位联系方式,以便更准确地投寄报告;
5、 如报告需注明其它信息或订单号批号,请予以说明;
6、 选择服务要求:正常工作周期5—7个工作日,加急服务1-3个工作日,加急服务只适合部分测试项目,且需加收100%检测费用;
7、 委托方经办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二、 邮递样品方式办理测试
1、 客户将填写清晰的委托单和样品一起快递到我中心,快递费用自付;
2、 收到样品和委托单后,双方认可本次试验的技术方案和费用后安排测试,本中心将收费通知单以传真形式发给客户,客户在报告签发前尽快安排付款,并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到我中心以便对账;
3、 收到无误的付款凭证传真后,按时将报告传真给客户;
4、 报告正本及发票(待财务确认到账后开出)按客户的要求方式自取或快递。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7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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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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