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恨》最初版本现已不存。现存最早记载《七大恨》内容的文献是
天聪四年(1630年,
崇祯三年)正月
爱新觉罗·皇太极率部攻打
卢龙县时所发榜文——《金国汗攻卢龙誓师安民谕》。此份文件原保存于
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后移交于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明实录·神宗实录》《
满洲实录》《
清实录·太祖高皇帝实录》等书均有记载。但各书所记颇有出入。
当代史学家
孟森研究《金国汗攻卢龙誓师安民谕》所记内容后,撰写了《清太祖告天七大恨之真本研究》一文。此文开创了利用原始档案研究
清代历史的风气,对
明末清初历史研究有重要影响。
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土,明无端起衅边陲,害我祖父,此恨一也;明虽起衅,我尚修好,设碑立誓,凡满汉人等,无越疆土,敢有越者,见即诛之,见而顾纵,殃及纵者,讵明复渝誓言,逞兵越界,卫助叶赫,此恨二也;明人于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逾疆场,肆其攘夺,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方吉纳,胁取十人,杀之边境,此恨三也;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此恨四也;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留获,遣兵驱逐,此恨五也;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遗书诟言,肆行凌辱,此恨六也;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挡之,胁我还其国,己以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夫列国之相征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岂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今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此恨七也!
金国汗谕官军人等知悉:我祖宗以来,与大明看边,忠顺有年。只因南朝皇帝高拱深宫之中,文武边官欺诳壅蔽,无怀柔之方,略有势利机权,势不使尽不休,利不括尽不已,苦害侵凌,千态万状,其势之最大、最惨者,计有七件:
15世纪初,明政府特地加封
建州女真的
猛哥帖木儿(努尔哈赤六世祖)为
建州卫司令官(
都指挥使),作为藩属。不久,海西女真人南侵,建州女真受到压迫,沿着
图们江逆江而上,向西南迁移。明政府就先后把他们分割为三个卫,总称“
建州三卫”。
十六世纪七十年代,明朝边防军军官
裴承祖到他的辖区寻找逃犯,
王杲竟把裴承祖剖开肚子惨杀。明朝边防军把王杲擒获,但他的儿子
阿台继续跟明政府对抗。
万历十一年(1583年),明辽东总兵
李成梁,再发动一次攻击,由建州卫所属的两位将领
尼堪外兰(苏克素护河部落)、觉昌安(觉罗部落)分别担任向导,包围
建州右卫所在的古勒城(今
辽宁抚顺古楼村)。觉昌安奉命到城中劝说投降一被阿台拘留囚禁。城陷落时,觉昌安的儿子塔克世首先冲进去抢救父亲,觉昌安却在大火中烧死,
塔克世也在混乱中被明政府军误杀。(这是一件陷害谋杀疑案。)
塔克世28岁的儿子努尔哈赤,表示效忠于明朝。再加上他祖父、父亲同时为明朝牺牲,努尔哈赤遂被明政府正式任命为建州卫代理司令官(
都督佥事)。
天命元年(1616年,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正式称覆育列国英明皇帝,建立
后金,建都
赫图阿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