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净肉
佛教术语
三净肉是一个佛教术语,指信徒没有看见、听说或怀疑为了自己而杀死的动物之肉类。还有五净肉的说法,是上述三个加上自然死亡,以及被其他鸟兽杀死食余的肉。九净肉又加上了:第六不为己杀,第七生干(非由汤火而熟),第八不期遇,第九前已杀。
经藏中之记载
《中部》第55部经
这部经特别重要,因为佛陀在此清楚地说明了他对肉食的看法。
有一个国王的御医名叫耆婆迦前来拜见佛陀。行礼之后他问佛陀:「尊者,我曾听到这样的说法:『他们屠杀动物供养僧人乔达摩(佛陀);僧人乔达摩明知而食用为他所宰的动物』 。。。。」;他问佛陀这些传闻是否属实。
佛陀否认这项指责,并说:「耆婆迦,我说世上有三种情况下的肉是不该吃的:当你看到、听到、或怀疑 (那只动物是特地为你而宰杀的)。。。我说有三种情况下的肉是可以吃的:那就是当你没有看到、听到、或者怀疑(那只动物是特地为你而宰杀的)。。。」
佛陀继续说:「如果有任何人为了如来(即佛陀)或者他的弟子而屠杀动物,他将在五种情形之下造就了过失。。。(1) 当他说:『去把那只动物牵来』。。。(2)当那只动物被绳子套在颈上牵着走时所受的痛苦和忧伤。。。 (3) 当那人说: 『把那只动物拿去宰杀了』。。。(4) 当那只动物在遭受宰杀时感到痛苦和忧伤。。。 (5) 当那人把这些不允许食用的肉类供养如来或他的弟子。。。」
于是我们觉察到佛陀以三个标准把可吃和不可吃的肉类分开来。这是有关肉食最重要的条件。
增支部》第8.12经
师子将军是一个尼犍弟子,在听闻佛法后改信佛教。他邀请了佛陀和众弟子到他家里接受供养,并而准备了肉和其它食物。尼犍弟子因为妒忌佛陀能够使到一位那么有名望与权威的人归服到他门下,制造了很多谣言,指师子将军宰杀了一只很大的动物,煮了供养佛陀,「。。。而僧人乔达摩就将食用那些肉,而那杀业是为了佛陀而造的。」
当那消息传到将军的耳朵时,他否认这项指责。他说:「。。。长久以来那些尼犍弟子很希望贬损佛陀、佛法与佛弟子的名誉;但他们不能以恶毒、虚无、谎骗、不实的指责伤害到尊者。我们不会为了维持生命而故意剥夺任何生物的性命。」
这是其中一部明确的指出佛陀和他的僧人允许吃肉的佛经。 此外,我们也知道从市场购买已死了动物的肉是可以食用的,但我们则不允许购买活生生的动物来宰杀。
《不变词经》2.2经
在此佛陀叙述过去世的一段故事,当时迦叶佛是他的老师。那时一位外道修行者辱骂迦叶佛吃肉,因为对他来说,吃肉是绝对比吃素腥臭的。迦叶佛答道:「杀生。。。伤害。。。偷窃、说谎、欺鳊。。。邪淫,这些才是腥臭,而不是因食肉才会带来腥臭。。。。那些傲慢、无礼,背后中伤他人,险恶,不怀好意。。。吝啬。。。这些才是腥臭,而不是因食肉才会带来腥臭。。。。愤怒、骄傲、固执、含敌意、欺骗、 妒嫉、夸大。。。这 些才是腥臭,而不是因食肉才会带来腥臭。。。。那些败坏道德的,。。。好中伤人的。。。虚伪的。。。他们是人类中最恶毒的,所作的都是恶业。这些才是腥臭的,而不是因食肉才会带来腥臭。
律藏中之记载
(1)南传律藏第十三僧残章
「止!提婆达多!欲住兰若者应住兰若,欲住村落者应住村落,欲乞食者应乞食,欲受请食者应受请食,欲以著粪扫衣者应著粪扫衣,欲受居士衣者应受之。提婆达多!我许八个月住树下,亦〔许〕不见、不闻、不疑之三清净鱼肉。」
(2)《波罗提木叉》:波逸提 39
僧团戒律里,一位僧人是不允许索取自己所偏好的食物。可是,如果该僧人身体不适,在波罗提木叉(僧团的戒律)里他是可以破例的。在这种情形下,该僧人可以要求乳类产品、油、蜜糖、糖、鱼、肉。。。明显地,僧人是可以吃鱼与肉的。
(3)律藏:第四部3
在大品里,有十种肉是僧众需禁食的: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袋狼肉、蛇肉熊肉狮子肉、老肉和豹子肉。我们可以从这里推论出其它的动物肉是可以吃的。
(4)律藏:第四部4
生病的僧人也可以饮食清肉汤。
(5)律藏:第一部5
有一次一群僧人从灵鹫山下山时看见一些狮子所吃剩的猎物,他们把这些吃剩的肉拿回去煮来吃。还有几次,一些僧人看到老虎吃剩的猎物、豹子吃剩的猎物等等,他们把这些吃剩的猎物拿回去煮了吃。后来那些僧人不敢肯定他们这样做是否犯了偷戒。佛陀饶恕他们说,拾取动物所遗留下的东西不算是犯下偷戒。从这些例子里我们看到,僧人吃肉,但佛陀并没有批评或者反对他们的做法。
(6) 律藏:第二部6
有一次一位阿罗汉莲华色比丘尼获得一些熟肉的供养。隔天,她把熟肉准备好,然后拿去佛陀处供养佛。有位僧人代佛受下了供养,并说佛陀嘉许她的行为。
这显示当时佛陀也是允许食用肉类的,不然那位阿罗汉比丘尼就不会把熟肉供养给佛陀。
三净肉的定义
三净肉应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眼不见杀,即没有亲眼为了给自己吃肉而杀死动物或看到杀死动物的惨相;
第二、耳不闻杀,即没有亲耳听到动物被杀死的声音或从可信处听闻是为了自己而杀的;
第三、不为己所杀,即不是为了自己想吃才杀的。
举例来说,如果到市场正好看到摊贩在杀鸡、杀鱼,或者贩卖的人告诉你这是现宰的鲜肉,这就不符合上述条件;又如,到亲戚朋友家里作客时,他们特地杀鸡宰鸭来款待,此即让众生为自己而被杀,这便不是三净肉。不能完全吃素的人,可以暂时吃这种肉,或到街上买现成已被宰杀了牲畜禽类等的肉。
部派佛教记载
佛教提倡不杀生,但一般允许食用三净肉。《四分律》第四十二卷中规定:
有如此三事因缘不净肉。我说不应食。若见为我故杀。若从可信人边闻为我故杀。若见家中有头有皮有毛。若见有脚血。又复此人能作十恶业常是杀者。能为我故杀。如是三种因缘不清净肉不应食。有三种净肉应食。若不故见不故闻不故疑应食。若不见为我故杀。不闻为我故杀。若不见家中有头脚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杀者。
五分律》第二十二卷中也记载了释迦牟尼如此定义三净肉,并亲自鼓励弟子食用的例子:
有一将军名曰师子。是尼犍弟子……将军知佛受已。还归其家敕市买人。此间所有死肉莫计贵贱尽皆买之。如教悉买。通夜办种种美食。晨朝敷座自往白佛。食具已办唯圣知时。佛与比丘僧前后围绕往到其家就座而坐。将军手自下食欢喜不乱。时诸尼犍。闻师子将军请佛及僧极设肴膳。生嫉妒心。即于街巷穷力唱言。师子将军叛师无义。今乃反事沙门瞿昙。手杀牛羊而以供养。诸比丘闻不敢食。师子将军胡跪白佛。此诸尼犍长夜毁佛。我今乃至绝命终不故杀。愿敕比丘勿生嫌疑。自恣饱食。佛即告诸比丘。随意饱食。食毕行水。取小床于佛前坐。佛为如前说随喜偈从坐起去。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告诸比丘。有三种肉不得食。若见若闻若疑。见者。自见为己杀。闻者。从可信人闻为己杀。疑者。疑为己杀。若不见不闻不疑。是为净肉。听随意食若为比丘杀。比丘及沙弥不应食。听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食。若为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杀亦如之。
南传佛教仍然采取这个观点。
佛陀禁止的肉
十种肉被佛陀所禁止
在《律藏》中,佛陀规定比库们不可以吃十种肉: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蛇肉狮子肉、老肉、豹肉、熊肉土狼肉 。此外,比库除了得非人病(鬼神附身等)开缘允许吃生肉、喝生血外,无病比库是禁止食用生血、生肉的 。佛陀也禁止比库们食用明知是为了自己或同梵行者(五同法者出家五众)所杀的鱼肉;佛陀允许比库们食用三边清净的鱼肉:不看见、不听见、不怀疑为自己或同梵行者所杀的鱼肉 。在《律藏》世尊提到:「未观察不得食肉,假如食用者,犯恶作。 」注释书提到:「『观察』是指考察、询问而说。『未观察』即是未询问。因此,假如知道是哪一种肉,就不用询问;假如不知道,应当询问后才食用。 」此外,注释书再提到,由于熊肉和猪肉;豹肉和鹿肉很相像,所以比库在获得肉时应当问施主:这是不是允许的肉。
对三净肉态度
佛陀和比库们都依托钵乞食而活命,施主布施什么食物就吃什么食物,不能挑剔,只要所食用的是三净肉,都是正常如法的。佛陀在世时,得瓦达答提出五种主张想要破僧,反而被佛陀所禁止,其中第五种就是主张终生不吃鱼肉(鱼肉和其他动物的肉) 。我们应当以此为警惕。至于有些中土佛教信中在家众为了慈悲或习惯而不吃鱼肉,在他们的环境允许下,想少和众生结恶缘,这是值得赞许的。然而他们不应该批评如法食用三净肉的佛教徒,如此大家才能和睦相处。
参考资料
佛陀对肉食的看法.上座部佛教吧.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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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藏中之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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