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海,最初只是明浅地指一种到大海里去的动作。久而久之就引申了许多经济和政治色彩,一般指放弃或保留原来的工作去经营商业和创业。出自元
张之翰《再到上海》诗:“下海人回蕃货栈,巡盐军集哨船多。”
词语解释
(1)谓出海。 元·
张之翰《再到上海》诗:“下海人回蕃货栈,巡盐军集哨船多。”
(2)因近代西方人到中国来从事工商业活动通常是泛海而来,又因
工商业文明称为蓝色的
海洋文明,故称为下海,也表达了一种对自由,幸福和富足生活的渴望。
(3) 泛指放弃原来的工作而经营工商业。
延伸
“下海”一词是在中国刚改革开放时的用词,改革开放之初,
市场经济开始繁荣;一个新的自由空间正在出现。一些人,主要是政府机关人员、
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放弃在传统
体制内的位置,转而到这一新的空间里谋求发展,这样的行为被称作“下海”。
来源
“下海”一词,原本用来描述稀里糊涂干某种事的行为。这一说法据传最早源于戏曲《洛阳桥》,说的是清朝的一个
蔡姓状元遵照母亲遗愿为家乡建一座洛阳桥。但在建桥过程中,
桥墩突然打不下去,当地百姓传言是“海
龙王不同意,所以卡壳”。于是,蔡状元贴出一则布告,寻找能下得海去与龙王面洽架桥事宜的人。几个月过了,无人应征,当地县令大怒。无奈之下,两个衙役在酒馆里找到一个名叫“夏德海”的醉汉,谎称找到了“下得海”的人。
改革开放语境中的“下海”,则更多意味着巨大的风险和可观的回报,带有敢于拼搏、勇于创新的意味。“海”,则成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
社会空间的比喻。
在这个新空间里,资源丰富、前景广阔,可能带来原有体制所不可能给予的巨大回报;同时,这个空间又深不可测,隐藏着无法预测的危机,也许会给人带来灭顶之灾。“下海”,即意味着放弃传统体制里的各项保障,到新的经济社会空间里去从事风险和回报都非常高的商业活动。
“下海”与“下南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同的意思。在中国古代和近代,福建广东一带人民常为了躲避
战祸或
自然灾害,冒险去南洋谋生。这种行为有很大的冒险性,但毕竟有人还是会锦衣还乡。
如印尼
巨鳄——
林绍良,就是在抗日战争期间,为躲避国民党抓壮丁而远
下南洋的。
背景介绍
改革开放
当大多数人还在
计划经济的温室里观望时,最先从
国有单位辞职从事商业活动的“下海”者确实有一番“弄潮儿”之雄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国务院修改和废止了400多份约束经商的文件,大批官员和知识分子投身私营
工商界,可谓“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发展
冯仑、
潘石屹就是当时的下海者,这些曾一文不名的游子,成了叱咤
房地产业的亿万富翁;下海者还多有官员,包括两度下海的前国家计委官员顾宁珂等。
人事部统计,1992年,辞官下海者12万人,不辞官却投身商海的人超过1000万人。
下海潮涌动之时,人们不再回避“钱”字,见面道一句“恭喜发财”成了口头禅。在北京,这句话大有代替“您
吃了吗”这一传统
问候语的势头 《人民日报》还发表了《要发财忙起来》的文章。
种类
干部下海
2003年3月,吉林省
榆树市有1339名干部离开原工作岗位,在“保留身份、保留职务、保留待遇”的优厚条件下,带薪下海。市委承诺:离职锻炼期间,干部的身份、职务、待遇不变,工资每月照领;不影响正常的
职务晋升和职称评聘;锻炼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原分工不变。
通过这种“下海”的方式达到开阔干部思路,提高干部在市场经济中的
应变能力,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很显然,
榆树市想通过“官员下海”达到提高干部水平的目的值得肯定,但是采用的手段却值得怀疑。
保留“官籍”下海,亦官亦商,这些官员的参与,对于市场经济的
公平性是个严重阻碍。对于市场经济来说,首要的就是
平等原则的实现,要求
市场竞争主体的平等,所以市场经济必须是种“权利经济”。官员保留“官籍”下海,本身就具有“权力”的性质,市场经济的平等性难免受到这种不
平等主体的干扰,也正基于此,在1984年中央就规定了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虽然,榆树市官员的下海行为与政府的经商行为有区别,但其行为同样对市场经济带来不利的影响。
文人下海
将
商品市场称做“商海”,大概正是因在商品市场中弄不好会淹死人吧。然而,难道别的人就淹不死?何以别的人下到商海就不必突出“海”字,偏偏文化人下到商海就要特别标明商品市场是会淹死人的“海”呢?四十年在历史长河中虽是一瞥,而对人来说却是一个决定性的塑造过程。中国的文化人不同于工人农民和一般市民,不管如何清贫,他们总是在行政或事业单位里过着有保障的生活。这样,在漫长的四十年中,中国的文化人已经蜕变、或说是被塑造成了
家兔,至少是获得了家兔的某种特征。首先,许多文化人已经丝毫没有
风险意识,丧失了承担风险的胆量。安于清贫,乐于清贫,据说是中国文化人的
传统美德。我看,这不过是因为很多文化人早已失去了争取过富日子的勇气,只能缩在
蜗牛壳里舔露水而做的
自我安慰的阿Q式的宣传罢了。其次,这十个多月来,广泛观察,许许多多文化人也不具备独立办事的能力,在这方面,他们还不如一般
行政干部甚至汽车司机。听他们坐而论道,侃侃而谈,真令人神往,但叫他们去办一件实事,你就要等着倒霉。家兔和其它
动物相区别的另一特征,是没有
群体意识和团队精神。它们不像羊,更不像狼,你把一只家兔单独关在笼子里养,它也过得很快活。
变味的下海
针对一些地区公务员频频“下海”的现象,广东省人大代表杨建优提交建议,建议对公务员离任后的去向设置“冷冻期”。 同时,《公务员法》已进行到意见征求第12稿,其中就规定: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和社会
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营性活动。代表们相信,《
公务员法》正式施行后,必将对代表提到的离任后的
政府组成人员经商的现象,起到良好的法律上的约束和预防作用在法学的正义程序论中,程序不但是达到目的正义的手段,同时程序本身所体现的价值也是
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移植到榆树市的做法上,榆树市所希望达到的合理的目的采用的程序其本身就有违法的嫌疑。
官员从
财政收入中领取工资,理所当然的应当从事政府机关的
社会管理事务,为社会谋福利,这才符合
财政支出的目的。然而,榆树市不但“保留身份、保留职务”,而且离职锻炼期间还工资每月照领。这就值得怀疑了,我们说拿纳税人的钱应当为纳税人谋福利,这些干部下海的行为我们很难说是其职务的要求。
依法治国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对
法律的遵守与信仰,程序本身的不合法,也必然导致我们的目标价值的难以实现。对于榆树市的干部来说,之所以会出现踊跃报名的现象(报名干部达到1700多人,其中300多人被政府做工作“劝了回去”).根本在于这种下海是只赚不赔,而这种没有任何压力的“下海”肯定难以达到锻炼干部的目的。
对于政府官员来说,他们的角色是市场经济的裁判者,而不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既然保留“官籍”,其下海的行为就与身份不符了。
总结
所谓“下海”,就是中青年投身经商的实践。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之后,机关干部、知识分子、国企人员“下海”经商成为热潮,大批青年涌进这支队伍。
后来,经过几次商海沉浮、竞争淘汰,能够留在生意场并且取得成功的仅仅是“凤毛麟角”,许多人是“呛了海水”又“回头上岸”。认真分析当年各界青年“下海”热潮及其影响,应该看到这种潮流对于加快民众对
市场经济的了解具有积极作用。早在上世纪80年代,人们还总是对“下海”者指手画脚。经过90年代的“下海”大潮,人们更知道了创业、经商也是艰辛的,也需要聪明才智,从而也能够客观评价创业者。
“下海”曾带动一些普通人走向致富的道路,快速奔向
小康生活。在八十年代后期的中国,
下海经商是一代人的梦想,也是他们的抉择。从改革开放初期“下海”一词就伴随着中国人一路走来。一批又一批的人毫不犹豫的跳进商海,以身试水。
没有当初的试水,就没有下海。但下海一直鼓励着一代人走向今天,鼓励中国人去创造去发现,去挖掘自己的淘金梦,去实现自己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