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针对当时一些代表六国的分裂势力,发布了《焚书令》,规定
史官须将《
秦记》以外的史书全部烧毁,亦即除博士官掌管收藏外,天下所有《
诗》《书》和诸子百家书籍,一律送到郡中烧毁。
秦始皇焚书的后果是,战国时期,除
秦国外,各国史记均被毁。
然而,
西晋太康元年,
汲郡(即
河南省
汲县西南,抗战前发掘的“山彪大墓”也在这一带)有个名叫“不准”的人,盗掘了战国时期的一座王陵──
魏襄王的陵墓,结果发现了写在竹简上、共有十万多字的古书。最终得竹书数十车,凡书75篇,10万余言。史称“
汲冢书”。据说,当他刚一进入漆黑的墓室时,火把燃尽了,他便捡起墓道里的竹简烧起来“照明”。几天后,偷盗一空的大墓才被发觉,待官府的人赶到时,只剩下散在地上未被烧光的大批竹简。
晋武帝接到王陵被盗的报告后,极为重视,立即组织人进行清理。由
中书监荀勖、
中书令和峤总体负责,集合了
束皙、
傅瓒、
张宙、
卫恒等几十位文化界名人,参与整理、释读竹简的工作。后人称这些被抢救出来的竹简为《
汲冢书》。这些竹简,又被后人整理为《古本竹书纪年》,它比
司马迁著的《
史记》
成书时间还要早二百年。
《古本竹书纪年》说,商王朝自
盘庚迁殷后,经过二百七十三年被
周朝所灭;而《
史记》记录为七百七十三年。两相对照,《史记》中的记录整整多了五百年。经过考证,《古本竹书纪年》是正确的。由于
盗墓者“不准”的闯入,揭开了消失的五百年的历史谜案,纠正了《史记》中的一个极为罕见的错误。《古本竹书纪年》与《史记》的这一段公案,因为
甲骨文科学考古而终得定论,认为商王
盘庚迁都直到商王朝覆灭,只经历了二百多年的时光。
《古本竹书纪年》的出现对晋代史学的独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出土古史整理、研究热潮的直接刺激下,一下子就出现了许多
编年史著作,单就晋代史,就有《
汉晋春秋》《
晋阳秋》《晋纪》等,大量编年史直接以“纪”、“春秋”、“阳秋”为名,这充分表明是模仿《古本竹书纪年》而作的。
负责整理《
汲冢书》的
荀勖,为国家校勘编次图书,编成《
中经新簿》,其
编目中,将图书分成了甲、乙、丙、丁四部,其中
丙部包括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书籍四部分类的产生,表明史学无论从其实质内容,还是史书的书籍形式上,都已经彻底摆脱了经学附庸的地位,成为完全独立的学术门类。
不准,姓不名准。籍贯汲郡,又称汲不准。根据《通志·卷二十九·氏族略五》(
南宋·
郑樵)“不氏:甫鸠切。晋时有汲郡人不准,发魏襄王冢得竹书科斗文者”,“不”做姓氏时念fou。然而郑樵把“不”归类到
平声,所以fou念上声有所不妥。清朝张自烈在《
正字通》里给出另一种读音:“
不姓之不,转注古音,音彪。”至此,“不”姓的“不”有两种读音:fǒu或biāo。至于“准”,是名字不是姓氏,故不考证,就念zhǔn。“不准”读如“否准”或“标准”,不能读如“否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