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二〇〇八年经
文化部批准,二〇〇九年在
民政部登记注册成立。是从事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字号“东方”。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业务范围比较全面地覆盖了物质、非物质和遗址、自然遗产等所有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是国内唯一的对
文化遗产进行统筹保护的全国性文化公益实体。主管部门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
文化遗产极其丰厚。这些文化遗产每一项都是
中华文化的细胞,渗透着
中华文化的基因,不仅是中华民族自我认定的历史凭证,更是维护
中华民族文化身份和国家文化主权的依据。因此,保护和传承这些文化遗产,关系到
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维护和民族文化安全与文化独立。
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二〇〇八年经
文化和旅游部批准,二〇〇九年在
民政部登记注册成立。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我们的先祖给我们留下了丰厚的
文化遗产。据统计,全国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约40万处,仅历史文化名城就有103座,已列入世界遗产的文物古迹和
自然遗产即达31处。中国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浩如翰海,它们以
民间文学、
民间音乐、
民间舞蹈、传统
戏剧、
曲艺、
杂技与
竞技、
民间美术、
传统手工艺、
传统医药,民俗活动等为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世代传承,绵延古今。
这些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构成了中华文化遗产的主体,是先祖先辈留给我们的最最珍贵的无价财富,每一项文化遗产都是
中华文化的一个细胞,都渗透着
中华文化的基因,这不仅是中华民族自我认定的历史凭证,也是中华民族得以在历史的长河中不间断延续的根本和基础,更是我们豪迈地走向未来的智慧和力量的源泉。它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机制、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的文化身份和国家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因此,保护
中华文化遗产,关系到我们文化血脉的传承,关系到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维护,也直接关系到
中国的文化独立和文化安全。
但是,随着现代化步伐的日益急促,特别是全球化浪潮的汹涌裹挟,一些人、一些地方片面地追求经济发展指标,片面地追求新面貌,盲目地宣传一些所谓的新的生活方式或物质文化产品等等,致使我们的很多文化遗产遭到了严重的侵蚀和破坏,一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正在消亡,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文化自觉,保护中华文化遗产,将传承中华文化的伟大理念落到实处,在一批老前辈、老领导和知名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下,在一批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社会贤达和企业界人士的帮助下,我们经过两年多的蕴酿和筹备,成立了“
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传承和弘扬
中华文化为宗旨,广泛积聚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利用各种有效方式投身
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为传承
中华文化,建设
中华民族精神家园贡献力量。
与
中华文化促进会、
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中国市长协会、
中华志愿者协会等40余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受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委托,承办2019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故宫分会场论坛,并获最佳会议活动。2019为首届故宫论坛。
与30余家
世界文化遗产单位,1000余家
文物保护单位和1000余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单位有业务对接关系。
2017年3月14日民政部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或受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情形的,由民政部门作出,对华夏中心降低评估等级,2015年年度检查不合格。
刘魁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田 青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