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布政使司长官专权,每一布政使司又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明朝布政使司的职掌虽与元朝行省有差异,但作为
行政区划并无本质上的不同,所以习惯上仍称布政使司为省,俗称为“
藩司”,代称为“
薇垣”。
布政使则俗称为“
方伯”。有明一代,除
北京、
南京外,计有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三个布政使司,北京又称
北直隶,南京又称
南直隶,此即两京(直隶)十三布政使司,俗称为十五省,为明朝直辖地区的行政区划。
明朝在改元朝行省为布政使司的过程中,除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大部分不在境内、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分属
奴儿干都司及
山东承宣布政使司境的
辽东都指挥使司外,北京和山东、山西二布政使司析自元
中书省,南京为元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今皖北、苏北)与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今皖南、苏南及上海),
广东承宣布政使司为元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今广东大部)与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今广西钦州、合浦地区及广东留州半岛和海南岛),
陕西承宣布政使司为元陕西、甘肃(今甘肃嘉峪关以东部分)两行省地;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并入部分元
云南等处行中书省(今四川大凉山以西及金沙江以西、以北地),
湖广布政使司并入了元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今桐柏山以南、长江以北湖北大部),两广部分已析出,但仍习称“湖广”;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大部为元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
贵州承宣布政使司则为析云南、四川、湖广三布政使司邻境地置。其他各布政使司的名称、辖境与元行省大致相同。明朝的布政使司是元朝行省制的进一步发展,设置较元朝合理,它奠定了
清朝以来内地省级行政区划的基础。
明朝布政使司与都指挥使司辖境大致相同,但略有参差,有相互约制之意。如颍州(今安徽阜阳)隶南京
凤阳府,而颍州卫属河南都司;
夔州府(今四川奉节)隶四川,而瞿塘卫(治今奉节)属湖广都司;
磁州(今河北磁县)隶北京,而磁州千户所属山西部司等皆是。布政使司下辖府、州、县和土府州县及部分土司,据《
大明会典》记载,
万历初有一百三十七府、十三军民府、一百九十九州、一千一百四十九县、八土府、四十六土州、七土县及八宣慰司、五宣抚司、七安抚司、一百一十六长官司、一卫军民指挥使。另有布政使司佐理官参政、参议分守各道,派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抚民等事,或节制一或数府州,称分守道。各布政使司参政、参议均因事而设,员额不等,北京、南京不设布政使司,无参政、参议,境内各道由邻省布政使司带管。
明布政使司虽为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但自中叶以后,各地遍设
总督、
巡抚,布政使司需受其节制,地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