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丝绸协会是1986年成立的、以生产企业为基础、茧丝绸贸工农相结合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协会共有会员单位700家,其中既包括了浙江、江苏、上海、四川、山东、安徽、重庆、广东、广西、辽宁等丝绸主产区的省市丝绸公司,也包括了全国重点骨干蚕茧收烘、缫丝、绢纺、丝织、丝绸印染、丝针织、丝绸服装、丝绸机械等众多的企业以及科研院校。协会主管部门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意义
自成立以来,协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和农工贸相结合的优势,一方面,受政府委托承担行业管理工作,提供了大量决策建议,参加了行业许多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使协会作为行业管理中的一支不可缺少队伍和力量。另一方面,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把协会看作自己的“娘家”,对协会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寄予厚望。协会受到了社会及行业的好评。再一方面,协会与国际丝绸组织机构开展了广泛联系与交流,积极促进中外丝绸经济与技术合作,架起了中外丝绸企业沟通的桥梁。通过会员的共同努力,协会在推动我国茧丝绸行业发展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和
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的中介组织,将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发挥越来越为重要的作用。中国丝绸协会大有发展前途,有着广阔空间,必将为我国丝绸行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发展历程
1986年1月,国家经济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国丝绸协会,并在广东中山县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王明俊任会长,共有会员124名,秘书处挂靠在中国丝绸公司。
1992年2月,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侯忠澍任会长,共有会员434名。
1997年,协会临时调整主要负责人,黄建谟任会长;1998年8月协会秘书处挂靠在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
1999年3月,在杭州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杨永元任会长,共有会员380名。
2003年10月,在上海召开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弋辉任会长,共有会员440名。
2007年12月,在南京召开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弋辉任会长。
2011年12月,在杭州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杨永元任会长。
2017年12月,在南宁召开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唐琳任会长。
理事会成员
名誉会长:
杨永元 第六届中国丝绸协会会长
顾问:
白 伦 苏州大学原副校长
蔡高声 广东省政协常委兼外事侨务委员会原副主任
一、会长
二、常务副会长
钱有清 第六届中国丝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三、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品德 安徽省丝绸行业协会会长、
安徽京九丝绸股份公司董事长
王正喜 江苏省丝绸协会会长、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晓辉 重庆市茧丝绸行业协会会长、重庆宏美达欣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兰树思 广西茧丝绸行业协会会长、广西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华东 山东丝绸协会会长
杨 伟 苏州丝绸行业协会会长、苏州市丝绸进出口公司董事长
陈国强 苏州大学党委委员、
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
陈祥平 四川省丝绸协会会长、四川省丝绸科学研究院院长
林 平 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国建 嘉兴市丝绸行业协会会长、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桂泉 深圳市同源南岭文化创意园有限公司董事长
夏庆友 西南大学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凌兰芳 湖州市丝绸行业协会会长、
丝绸之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屠红燕 杭州市丝绸行业协会会长、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傅雅琴 浙江理工大学丝绸学院院长
四、秘书长
刘文全 第六届中国丝绸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丝绸协会秘书处主任
五、常务理事(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永华 江西省茧丝绸行业协会会长
王建林 江苏省丝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稀珍 达利(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叶 文 杭州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吕 钢 上海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安 霞 莒县海通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 伟 中国绸都·南充丝绸文化研究会会长
吴建华 吴江鼎盛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治波 无锡银光制丝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丝绸协会会长
张庆增 广东省茧丝绸行业协会会长
张祖琴 杭州市丝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陈 松 北京中丝诚业物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今欢 《丝绸》杂志社社长
赵国强 陕西省蚕桑丝绸行业协会会长
徐利根 云南省茧丝绸协会会长、
云南保山利根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亚军 山东丝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唐映珊 广西嘉联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
谈顺友 湖南省茧丝绸行业协会会长
彭善超 湖北省丝绸协会会长
董东立 吴江赴东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程 明 四川省丝绸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
六、理事(分省市按姓氏笔画排序)
1、浙江
王金树 浙江金沙纺织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建林 杭州天峰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朱家麂 浙江三环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 昱 杭州中国丝绸城主任
张阿炳 德清县荣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陆云松 嘉兴市华益丝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美丽 湖州浙丝二厂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掌兴 桐乡市安顺被服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庆余 嵊州市领带行业协会副会长
周 颖 全国丝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柳新江 湖州新南海织造厂董事长
郦科为 杭州红绳纺织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晓亮 湖州东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冠华 浙江诸暨虹绢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
童华波 宁波振兴机电设备厂总经理
2、江苏
王小建 江苏省丝绸协会副秘书长
李志鑫 吴江赴东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新联丝织分厂董事长
吴文康 苏州西部民间缂丝织绣厂总经理
张林春 海安县鑫缘制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倪同尧 大丰市虹达丝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徐 冈 苏州骞腾丝绸展览有限公司董事长
章桂芬 吴江市同理镇蚕娘子蚕丝被服制品厂总经理
储友春 南通市茧丝绸协会会长
蔡雪熊 吴江市丝绸协会会长
翟长林 江苏瑞丽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永祥 吴江飞翔印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潘镜铭 吴江二炼(亚氏)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
3、上海
赵志国 上海嘉容记丝绸有限公司
4、四川
王其明 凉山州蚕业管理局局长
卢云生 四川德雅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 彪 四川省蚕业协会会长
刘怀学 四川宁南银鸿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绍雄 宁南县南丝路集团谊兴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5、重庆
李新建 重庆市梁平县宏美达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从华 重庆市合川区太和丝绸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永忠 重庆祥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明武 重庆市茧丝绸行业协会秘书长
6、山东
毕旭东 威海裕红祥丝绸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 锴 莒南海通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存诺 山东银利达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文婷 青岛德宏正信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宝明 沂水华银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崔西才 泰安泰山成通制丝有限公司董事长
7、安徽
李兴安 徽省茧丝绸行业协会秘书长
张 颖 安徽省蚕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周丰林 安徽省广德新丰丝绸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小毛 青阳县三方丝绸有限公司总经理
8、广东
庄庆标 深圳市新丝路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吉平 亚太地区蚕桑培训中心主任
李土财 广东信达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吴浩亮 佛山市纺织丝绸学会理事长
陈 耀 化州市恒远茧丝有限公司董事长
蓝年新 广东省茧丝绸行业协会秘书长
9、广西
刘军义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
李 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陈 晖 广 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梁文军 广西宜州嘉凤丝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覃 钢 广西茧丝绸行业协会秘书长
10、河南
杨枫伟 南阳市茧丝绸总公司总经理
陈 伟 河南省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世栋 濮阳星辰制丝有限公司总经理
11、陕西
马云戬 千阳县蚕茧工作站站长
刘 洋 陕西省蚕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谢一中 陕西省安康干燥设备研究所所长
12、云南
李光生 祥云县光生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罗 坤 云南省茧丝绸协会秘书长
蒋洪福 巧家县热区产业开发办公室主任
13、山西
郑 弢 山 西梅花丝麻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14、湖北
闫进帅 湖北省麻城市茧丝绸总公司总经理
肖兴无 湖北雍华丝绸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段双全 湖北省茧丝绸协会秘书长
15、湖南
龙唐忠 湖南省茧丝绸行业协会秘书长
16、江西
曾加兴 江西省东乡县缫丝总厂董事长
17、辽宁
姜 爽 辽宁丝绸检验所所长
18、吉林
19、甘肃
潘晓华 甘肃富通茧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
路 晖 甘肃省桑蚕协会会长
协会会员
浙江
杭州吉祥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亮点纺织品印整有限公司
桐乡市南秀丝语工艺品有限公司
吴兴清丽江南蚕丝被厂
临安市绿茧弹力丝绸厂
杭州丝聚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天峰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海宁中三丝业有限公司
湖州幸禧卧室纺织用品厂
海宁市佳丝丽丝业有限公司
桐乡市河源绢毛纺织有限公司
湖州禾桑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桐乡市梧桐丝业有限公司
桐乡市戛纳丝绸家纺有限公司
淳安县千岛湖桑园丝绸有限公司
嵊州市莎绫美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盛宇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桐乡市华良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桐乡市凯迪丝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湖州威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桐乡市崇德丝业有限公司
海盐中达丝业有限公司
淳安县千岛湖茧丝发展有限公司
桐乡市神神家纺有限公司
长兴县新天地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德清县佳绫丝绸有限公司
浙江安吉县银江丝绸有限公司
桐乡市洲泉丝厂
诸暨市越兴茧丝绸有限公司
海宁市东方丝绸有限公司
海宁虹宇制丝有限责任公司
德清县华宝丝业有限公司
湖州海源丝业有限公司
海盐县通元丝厂
德清美绮特绢纺丝绸有限公司
兰溪市蚕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海盐沈荡制丝有限责任公司
湖州银河丝绸有限公司
海宏(桐乡)纺织有限公司
桐乡市华鼎纺织有限公司
桐乡市濮院绢麻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世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桐乡长威蚕丝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桐乡市中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桐乡市华锋丝业有限公司
嘉兴市隆丰宝丝绸有限公司
浙江五世同堂真丝家纺有限公司
江苏
无锡市银光制丝有限公司
苏州吴绫丝绸精品有限公司
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
江苏和茧丝绸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丝维丝丝绸服饰有限公司
苏州新丝绸之路文化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瑞丽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盐城鑫昌丝绸有限公司
盐城市大丰鹏程茧丝绸有限公司
苏州鸿成丝绸印花服饰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丝绸协会
吴江泰来进出口有限公司
海盐中达丝业有限公司
吴江市震泽镇吴越蚕丝礼品商行
吴江市外婆桥家纺有限公司
新沂华泰丝绸有限公司
吴江市家和蚕业专业合作社
南通雪花丝绵有限公司
吴江市宝利来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海安县西场缫丝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射阳县华宏丝绸有限公司
金湖县银海丝业有限公司
盐城市高美缫丝有限公司
苏州珊琳服装有限公司
江苏华宇丝绸有限公司
宜兴市华东绢纺厂
江苏盐城市盐南缫丝厂
如皋市富源缫丝厂
南通林发丝绸有限公司
无锡惠绫丝绸有限公司
赣榆县海兴缫丝厂
泰州市高港区帛艺丝绸服装厂
常熟市纺织服装协会
苏州先蚕丝绸有限公司
海门市缔绣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徐州光彩丝绵制品有限公司
徐州华宏茧丝有限公司
南通品旺家纺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
四川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
四川主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凉山州蚕业管理局
绵阳天虹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隆昌银华丝绸实业有限公司
安岳县锦绣丝绸有限公司
自贡市天工艺术品有限公司
南充德合丝绸制造有限公司
四川永茂丝绸有限公司
四川省西昌市茧丝绸总公司
四川省南充蚕具研究有限公司
盐边县天成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梓潼绿神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市合江茂朝茧丝绸有限公司
四川省石棉县九州实业茧丝有限公司
四川威远县新店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重庆万兴绢纺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华秀蚕丝制品厂
重庆市聚龙茧丝绸有限公司
铜梁县安居缫丝厂
重庆市垫江县举松丝绸针织有限公司
重庆玮兰蚕丝有限公司
巫溪县隆望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
五莲海通丝绸有限公司
泰安百川水业科技有限公司
潍坊海孚丝绸有限公司
日照市东港海通蚕茧有限公司
日照海通西湖丝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惠民县恒鑫源丝绸有限公司
乳山海润丝绸有限公司
曲阜圣时丝业有限公司
周村大染坊桑蚕丝被制品厂
山东桓台汇丰制丝有限公司
山东省费县沂蒙制丝有限公司
山东省惠民县恒鑫源丝绸有限公司
沂水银翔丝绸有限公司
山东鲁梅丝业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莱西丝绸有限公司
山东银利达丝绸有限公司
安徽
宏宝集团金寨丝绸有限公司
安徽省宁国惠云丝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庆源丝绸有限公司
安徽绩溪龙川丝业有限公司
安徽鑫缘天柱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黄山黟县丝业有限公司
安徽龙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盛泰丝绸有限公司
广州市丝绸之路服饰有限公司
广东始兴县金兴茧丝绸有限公司
雷州国宝源茧丝绸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永鸿纺织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鹿寨县金达珑茧丝有限责任公司
丝绸之路集团广西丝绸有限公司
广西鹿寨县华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暨阳丝绸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凤山县制丝有限责任公司
象州县佳绫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百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合浦县常乐茧丝贸易有限公司
河南
河南省顺昌号蚕丝家纺
河南省济源市城祥蚕业有限公司
南阳市纵横丝绸纺织有限公司
陕西
安康市茧丝绸协会
云南
陆良县蚕桑站
云南姚安县蛉腾丝业有限公司
云南省楚雄市江南制丝有限公司
辽宁
盖州市汇鑫源纺织有限公司
盖州市金马绢纺有限责任公司
盖州市暖泉绢纺厂
山西
晋城市科学技术研究所
柳林县普惠桑蚕养殖专业合作社
山西金澜丝绸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
宜昌银罡桑蚕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英山县茧丝绸总公司
湖北罗田润丰茧丝有限公司
英山县茧丝绸行业管理办公室
江西
九江市锦丽实业有限公司
永新县润硕丝绸有限公司
修水县桑蚕局
贵州
北京
北京豪迈领带服饰有限公司
北京怡莲嘉美家具用品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艾美丽丝绸有限公司
北京海福仟亿科贸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
青海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丝绸协会,英文名称:China Silk Association,缩写:CSA。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茧丝绸贸工农企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本团体会员分布和活动区域为全国。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努力发挥行业性中介组织的作用,推动我国丝绸行业发展,促进茧丝绸生产,扩大丝绸产品出口,丰富国内市场,增强行业和企业的竞争力,提高行业经济效益,为国民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本团体的网址:www.silk-e.org(中国茧丝绸网)。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并配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参与制订行业发展规划,促进行业发展;
(二)根据茧丝绸业的特点,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的整体利益;
(三)根据授权开展行业统计工作,布置、收集、整理、分析全行业统计资料;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各种丝绸交易会、展览会;
(四)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制订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社团标准和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贯彻实施;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参与组织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等相关工作,并组织推广;开展
行业品牌培育、质量管理和产品开发工作;
(五)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对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科研及产品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为相关部门提供依据;
(六)开展茧丝绸业的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促进企业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组织行业技术培训,为企业提供人才、教育、推介等服务;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行业专业书刊和有关材料;
(七)开展国内、国际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举办技术交流会、学术报告会等;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服务工作;发展同国外丝绸及相关组织的关系;
(八)承担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并予以公示。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注销和变更;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八)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应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符合有关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推选一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其中,会长委托一名专职副会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受会长委托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三)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
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
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在3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7年12月20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