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
武警部队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Henan Provincial Corps of the Chinese people's Armed Police Force),简称武警河南省总队,是武警部队的一支重要力量,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主要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行司令员、政委双主官制。
历史沿革
宣统元年(1909年),省城警务公所建立警卫队,有队员100名,设总巡1员统率。
1913年1月,北洋政府改组警务,将警卫队改编为游击队,脱离警察建制。
1922年,冯玉祥任河南督军,将各县原有巡缉队官兵14000人一律改编为武装警察部队,归河南全省警务处直接管辖。
1925年3月,成立全省武装警察司令部,由警务处长兼任司令,并委有豫东、豫南、豫北3个司令,半年后因各县反对而被迫撤销。
国民党统治河南期间,省会警察机关设有保安警察队,其职能由省保安处、保安司令部所辖的武装执行。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都曾建立有不同名称的执行公安保卫任务的人民武装部队,担负着保卫党、政领导机关、镇压叛乱、看押罪犯等任务。
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
1951年5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河南省公安总队”,专市设大队,隶属公安机关领导,省公安厅厅长宋烈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1952年4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公安总队”,专市设大队、县市设中队,同年7月,邹善芳任省公安总队总队长。
1953年,省公安厅厅长李祥兼任总队政治委员。
1955年8月,国防部决定建立公安军,全省公安部队进行整编。
原公安总队撤销,一部分归入公安军建制,由河南省军区兼公安军司令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河南省军区公安司令部”,下辖3个团和4个大队;另一部分为专县公安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归入各级公安机关建制。省公安厅设武装民警管理处,专区公安处设武装民警大队部,县市设武装民警队。
1958年12月,河南省军区根据中共中央“把某些担任边防、内卫任务的部队移交给公安部门,改为人民警察”的决定,将部分公安武装部队移交给公安机关,省公安厅设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河南省公安厅总队”。
1959年3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任命张以曦为总队长,刘金池为政治委员
1962年1月,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在部队管理建设方面受军事系统领导;在执行公安任务方面受公安机关领导。警士实行义务兵役制和志愿制两种服役制度,干部实行军队级别并授予军衔。
1963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和公安部命令,武装警察总队改称“中国公安部队河南省总队”,其建制和领导关系未变。
1964年,彭辉任总队长,孙焰任政治委员。
1966年7月,遵照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撤销公安部队番号,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独立第二师”,各地市(县)公安大队、中队改编为各军分区独立营、连和县市中队,完全纳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
1975年底,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规定,省军区将县、市中队移交给公安机关,改为“人民武装警察”,省公安厅设“人民武装警察处”,地市设“人民武装警察科”,实施领导管理。
1982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将原担负内卫任务的部队重新改为“人民武装警察”,全部移交公安机关领导管理。
1982年11月,建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地市设支队、县市设中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级指挥”的管理体制,在接受同级中共党委、政府及公安部门领导的同时,还接受上级武警部队的领导。
1982年11月,省公安厅厅长白均兼任第一政治委员,副厅长吕永盛兼任政治委员。
1984年8月,省公安厅厅长李广经兼任第一政治委员。
1987年10月,吕永盛改任总队长,蔡松龄任政治委员,地市公安处(局)长兼任武警支队第一政治委员。
体制改革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从2013年1月1日起,武警河南省总队军事主官称谓由总队长改为司令员,军事副职称谓由副总队长改为副司令员。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
《决定》明确: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不再列国务院序列。武警部队建设,按照中央军委规定的建制关系组织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与武警部队各级相应建立任务需求和工作协调机制。
队旗队徽
队旗
2018年1月10日,中央军委向武警部队授旗仪式在北京八一大楼举行。
寓意:武警部队旗上半部保持八一军旗样式,寓意武警部队诞生于人民军队的摇篮,传承着红色基因,表示武警部队是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下半部镶嵌三个深橄榄绿条,代表武警部队担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海上维权执法、防卫作战三类主要任务及力量构成。
队徽
经中央军委批准,武警部队徽于2021年8月1日启用。
寓意:武警部队徽中心图案以国徽为主体,代表武警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武警部队旗为背景,体现旗徽一致,代表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事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盾牌、长城象征武警部队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环绕的橄榄枝象征和平安定。
现任领导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司令员:许浒(少将警衔)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政治委员:黄明村
获得荣誉
2020年12月,武警河南总队荣获“2020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总队”。
武警河南总队下属:平顶山支队、焦作支队、濮阳支队、许昌支队、漯河支队、三门峡支队、南阳支队、周口支队、驻马店支队、机动支队等荣获“先进支队”荣誉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8 11:03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