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关于中国古代史
奴隶社会与
封建社会的分期问题。对此,史学界产生2个派别,分别为”
无奴派“和”有奴派“,而有奴派中又衍生出来”三论五说。“
无奴派
“无奴学派”是指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新时期共同主张“中国没有经历过
奴隶社会”的一群学者,计有
黄现璠、
张广志、黄伟城、祝中熹、韦文宣、曹成章、纵瑞华、
胡钟达、薛惠宗、张一民、黄增庆、吴扎拉·克尧、沈长云、满都尔图、玉时阶、杜昆、崔连仲、张永国、朱晞、易谋远、况浩林、王克旺、莫金山、王胜国、胡曲园、段启增、李本高、何平、颜恩泉、王明富、段忠桥、
晁福林、李学功、叶文宪、启良、王学典、王平、王赞源、薛立芳、毛佑全、王庆宪、廖君湘、王长坤、鲁宽民、陈淳、张明富、鲁克俭等人(以论文发表先后排序)。
这里所言的“有奴”或“无奴”中的“奴”,一律指“奴隶社会”,而非指“
奴隶”或“
奴隶制”,特此说明。
有奴派
“
有奴派”指20世纪中国史学界主张“中国经历过奴隶社会”的一群学者,主要成员包括史学界“
三论五说”代表人物,他们包括
郭沫若、
范文澜、
吕振羽、
翦伯赞、
侯外庐、
周谷城、
白寿彝、
尚钺、
何兹全、
李亚农、
唐兰、
黄子通、
梁作干等人。最初主张“中国经历过奴隶社会”的学者为
郭沫若。他是“有奴派”成员中影响最大的学者,因而一般被尊为“有奴派”领袖。
因为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必然是一个复杂、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所以把时间定在某一个具体朝代或时期(如西周、春秋等)上根本没有意义,所以一般不研究具体的三论五说,而是研究其史学史。
三论
分别为西周封建论、战国封建论和魏晋封建论。
西周封建论
主张中国封建社会从西周开始(一般认为至秦结束)。
首倡此说者为
吕振羽(注:见吕振羽:《西周时代的中国社会》,刊于《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第2 卷第1 期,1935 年。吕氏又著:《论西周社会形势发展的过渡性和不平衡性——关于中国社会完成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的过渡问题的探讨》,刊于
《新建设》1959 年第9 期,对“西周封建说”作了进一步的论证。),赞同并主张此说者有吴玉章、
翦伯赞、
范文澜、
杨向奎、
徐中舒、
王玉哲、
王亚南、
杨翼骧、
束世徵、
李埏、
赵光贤等。代表作为:
翦伯赞的
《中国史纲》(五十年代出版社1943年版)、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1942 年延安出版)和《关于中国历史上的一些问题》(《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集刊》1954 年第1 集)、
杨向奎《关于西周的社会性质问题》(《文史哲》1952 年第5 期)、
王玉哲《有关西周社会性质的几个问题》(
《历史研究》1957 年第5 期)、
王亚南《西周领主经济封建社会的形成及“亚细亚生产方式”诸特点在地主经济封建社会的残留》(载于《
中国地主经济封建制度论纲》,
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 年版)、束世徵《关于西周封建制形成的若干问题》(《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55 年第1 期)、
李埏《试论殷商奴隶制向西周封建制的过渡问题》(《历史研究》1961 年第3 期)。
杨翼骧在
南开大学历史系为博士生授课,一再申明“西周封建说”。无产阶级革命家、历史学家吴玉章在一些讲话中, 也表示主张此说。
理论依据:
1、认为作为周代主要生产者的“民”和“庶人”是农民(或农奴),井田制是贵族领主
土地所有制,农民耕种“私田”(份地)外,必须无偿地为领主“助耕公田”。
2、“一个社会的性质是由当时处于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即基本的所有制来决定的。斯大林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里给奴隶制度社会封建制度社会规定了定义∶‘在奴隶占有制度下,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占有生产工作者’;‘在封建制度下,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生产工作者’。根据上述定义(不切实根据这个定义,所说便缺乏可靠性),我们看商周两朝统治者对生产工作者的所有制的不同,可以断言商朝是奴隶社会,西周是封建社会。”(范文澜)
战国封建论
认为春秋战国之交,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代替了“耦耕”的简单协作,奴隶主土地所有制让位于地主土地所有制,经各国的变法,得以确立封建统治。
倡导此说的主要代表人是
郭沫若,主张此说者有
杨宽、
吴大琨、
田昌五、
白寿彝、
林甘泉等。代表作有郭沫若的《奴隶制时代》(人民出版社1954 年版)、杨宽《战国时代社会性质的讨论》(《文史哲》1952 年第5 期)、吴大琨《论地租与中国历史分期及封建社会的长期阻滞性问题》(《文史哲》1953 年第2 期)、田昌五《中国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问题》( 《
社会科学战线》1979 年第2 期) 。
理论依据:
“我在写《奴隶制时代》时,是有意识地照着毛主席的指示走路的。那就是抓住在封建社会中的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这个主要矛盾,而且特别是地主阶级这个矛盾方面。如果在某一个历史时期中,严密意义的地主阶级还不存在,那么那个时期的社会便根本不能是封建社会。“
“……由于年代的久远和记载的简单,如果单从农民方面来着眼,是容易发生混淆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奴隶和封建农奴的区别,往往不很显著。……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之所以不容易解决,其主要的原因就在这里。……“
“古代中国的
土地所有制,在殷、周时代是土地国有制。……”
“……公家为了增加收入,终于被迫打破了公田和私田的区别而一律取税。这是承认臣下所享有的公田索性成为他们的合法私有,而他们所私有的黑田却不能再自由漏税了。这便导致了井田制的破坏,也便导致了奴隶制的灭亡。《春秋》在鲁宣公十五年(前五九四年)有“初税亩”的记载,虽然仅仅三个字,却含有极其重大的社会变革的历史意义。它表明着中国的地主阶级第一次登上了舞台,第一次被合法承认。……“
“……奴隶制与封建制的更替之发生在春秋、战国之交,铁的使用更是一个铁的证据。”(俱出自郭沫若)
魏晋封建论
认为汉魏之际,城市交换经济变为农村自然经济,自由民、奴隶变为处于依附地位的部曲、佃客,至魏晋时封建生产关系得以确立。
代表人物尚钺、
王仲荦、日知(
林志纯)、何兹全、
唐长孺、
王思治、
赵俪生等。
理论依据:
“西周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由部落到国家的转化时期,是早期国家出现的时期。商周两族的关系,是通过征服而建立起来的不平等部落联盟和以此不平等部落联盟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早期国家。……“
“春秋战国社会的变化,起自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以农业为基础,出现商业交换。交换的发展,引出货币、城市的兴起,阶级、贫富的分化,出现商人和知识阶层。”
“交换的发展,产生了地区间和生产和生活上依存关系,产生大一统思想,产生统一要求。统一国家在此基础上出现。“
”交换促使经济繁荣,也促使社会分裂,阶级分化,贫富分化,矛盾增长,促使小农经济衰落、破产,土地兼并集中,卖儿卖女卖自身。货币问题、土地问题、奴隶问题成为西汉一代显著的严重的社会问题。”
五说
分别为春秋封建说、秦统一封建说、西汉封建说、东汉封建说以及东晋封建说。
春秋封建说
认为春秋初期封建领主制始确立,至春秋战国之交,才变化为地主制。
此说由
李亚农于20 世纪50 年代初提出,曰:“
周宣王以后,中国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走进了典型的封建制社会。”主张此说者有
唐兰、祝瑞开、
吴慧等。代表作有:唐兰《春秋战国是封建割据时代》(《中华文史论丛》第3 辑,1963年。《光明日报》1962 年5 月10 日刊逯立达《唐兰论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对其“春秋封建说”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祝瑞开《春秋初中期齐晋楚的封建主革命》(《西北大学学报》1979 年第1 期)、吴慧《西周的奴隶制及其向封建制的演变》( 《
社会科学战线》1980 年第2 期) 。
秦统一封建说
认为战国时期各国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到秦统一才最后完成,“使黔首自实田”标志土地私有制在全国的确立。
西汉封建说
理论依据:
“……真正作为分界线以区别古代和中世纪的标志,应该从固定形式的法典来着手分析。马克思论到社会变革的绝对分期年代,都是依据一种法典为标志。……“
“问题的关键在于具体分析∶从古代的奴隶制怎样转化而为中世纪的封建制,中国的封建化过程及其特殊的转化路径是采着什么形态。……”
“著者特别注意中国历史上的秦汉之际。从大量史实来考察,秦汉的制度和后代的制度,不论从经济、政治、法律以至意识形态那一方面来看,都是近似的,这即是说,秦汉制度为中世纪社会奠定了基础。“
“我们把中国中世纪封建化的过程划在战国末以至秦汉之际,……然而,秦废‘封建’,为什么又成了封建制社会呢?我们的答复是∶秦废封建的‘封建’二字,为中国古代史的另一个术语,其内容指的是‘宗子维城’的古代城市国家;这里我们所举出的封建制社会,‘封建’这两个字则是立基于自然经济、以农村为出发点的封建所有制形式,译自外文Feudalism,有人也译作封建主义。中外词汇相混,为时已久,我们倒也不必在此来个正名定分,改易译法。”(俱出自侯外庐)
东汉封建说
认为井田制瓦解和
土地私有制体现了奴隶制的发展,表现在罪犯、债务、掠卖奴隶的增多,到东汉时期封建地租剥削关系才取得支配地位。代表人物周谷城、郑昌淦。
东晋封建说
史学史
1919 年以后,中国学者开始运用
唯物史观探讨中国历史的发展,由此构筑了中国古史分期论辩的基础与前提。从20 世纪30 年代到80 年代中期,古史分期的论辩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即30 年代、50 年代至60 年代初、70 年代末至80 年代中期。
30年代
1927 年大革命失败以后,由关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争论引发了中国社会史问题的论战。论战大体围绕
亚细亚生产方式、中国历史是否存在
奴隶社会、秦汉以后中国社会性质等三大主要论题展开,参加论战的代表人物有
马克思主义史学家
郭沫若、
吕振羽等, 有新生派
陶希圣、
梅思平等,还有
托派李季、陈邦国、
胡秋原、王宜昌、杜畏之等。吕振羽、郭沫若马克思主义
社会经济形态理论,论证了中国历史上的奴隶社会,分别肯定殷商、西周为奴隶制社会,西周、战国以后为
封建社会,而托派人物则否认中国社会历史曾经过奴隶制阶段,认为“没有划然的奴隶社会一阶段”,“在
氏族的丘墟上产生了封建社会”。对于秦汉以后的社会性质,或曰“
前资本主义生产方法时代”,或曰“商业资本主义社会”,或曰“前资本主义时期”。20 世纪30 年代的中国社会史论战,揭开了中国古史分期问题大论辩的序幕。
50年代至60年代初
新中国成立后,关于古史分期的论辩,烽烟再起,导火索为
郭宝钧于1950 年3月19 日在
《光明日报》发表的《记殷周殉人之史实》。此文结合
安阳殷墟墓葬发掘,揭示了殷代集体殉葬之史实,并对殉人的身份,作了不确定的推测,曰:“所殉之人,是否皆奴隶,是否皆从事生产之奴隶,作者未敢进一步推断。”
郭沫若看到这篇文章后,撰写《读了》(刊于《光明日报》1950 年3月21 日)一文,指出:“这些人毫无人身自由,甚至连保全首领的自由都没有的殉葬者,除掉可能少数近亲者之外,必然是一大群奴隶”,“因此,这一段史实,正说明殷代是奴隶社会。”此说既出,引来众说纷坛,由殉人身份的论断,掀起了新一轮的古史分期论辨。这场论辨一直持续到20 世纪60 年代初,大体形成了三个回合:1950 年至1953 年为第一个回合,两军对垒主要是“ 西周封建论”和“战国封建论”。第二个回合时在1954 年至1956 年,由两军对垒演变成多方对阵,“西周封建论”、“战国封建论”、“魏晋封建论”相互角力,特别后两者,形成辨坛劲旅。至此,古史分期的论辨已达到高峰。
《历史研究》编辑部从数以百计的论辨文章中,选出42 篇代表作,编成《中国的奴隶制与封建制分期问题论文选集》和《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讨论集》二书,由
三联书店(1956、1957 年)出版,算是对前两个回合作了一个小结。50 年代末至60 年代初,形成第三个回合,这一回合较之前两者,激烈程度渐趋缓和,并呈现出二个明显的特点:一是论辨更加理性化, 尽量从问题的全面和思想深层去考虑自己的学术观点,如郭沫若的《关于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两个问题》(刊于《历史研究》1959 年第6 期),围绕“中国奴隶社会的基本特征”和“中国古代史分期的标准”两个问题,概括了50年代分期争论的内容,虽仍申明坚持“战国封建论”,但对其它学说也显示了宽容;二是结合中国通史的撰著,各派均从理论阐述到史料解释,对自己的学术观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
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
1966 年至1976 年,“
文化大革命”中断了学术界关于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1978年10 月,《历史研究》杂志社和
《社会科学战线》杂志社在
吉林省长春市联合召开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学术讨论会。“会开得很热闹,
知识分子沉寂了多年,开始又能畅所欲言。而且这是一个热门话题,无不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文化大革命’中,中国古代史分期已定下用郭老(沫若)的说法,中国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在春秋战国之际。长春会上又把这个问题翻出来,西周封建说和魏晋封建说重有人提。会下就有一位与会的教授说:‘现在是西周封建说东山再起,魏晋封建说卷土重来。’”1979 年后,全国各大报刊陆续发表了许多关于古史分期的学术论文,出现了“春秋封建说”、“秦统一封建说”、“东汉封建说”和“东晋封建说”等,论辨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直到80 年代中期,论争的热度才逐渐冷却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