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3月,国务院决定把
有色金属工业的管理从
冶金工业部分划出来,成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83年4月4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是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的
经济实体,是社会主义
全民所有制企业,产供销、内外贸统一
经营管理,
独立核算,对国家承担
经济责任,并行使国务院赋予的
行政职能,
具有法人资格。
总公司由
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地区有色金属公司组成。在北京、
大冶、天津、
沈阳、
福州、南昌、长沙、广州、
南宁、
贵阳、成都、
昆明、西安、
兰州、新疆、深圳设有地区公司。此外还设有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对外工程公司和中国华新钨业公司三家专业公司。总公司
统一管理和经营全国重点有色金属企业和事业单位,并
归口管理全国其他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此外总公司与
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美国第一
联美银行,
法国国家巴黎银行合资经营中国国际有色金属
租赁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对外工程公司与美国
布朗路特国际
工程建设公司合资经营中国。布朗路特工程建设公司,与美国
福陆中国技术公司合营中美洲际工程公司;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与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在香港经营大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总公司拥有上百万从事地质、矿山、冶炼、加工、设备制造及科研、设计、施工等的专业职工队伍。公司实行
总经理负责制。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经营的品种范围,包括
元素周期表中
除铁、锰、铬、钠、钾、钙、锶、钡和
放射性元素以外的其他所有
金属元素,以及与有色金属资源密切相关的硫、硒、碲、砷、硅5种
非金属元素。还包括以这些金属为主要成分的合金及各种加工型材,在生产这些金属过程中出产的或综合回收的化合物制品。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自成立时起,便管理着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各重点
企事业单位,各大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为我国的有色金属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1998年国务院决定对机构进行改革,撤消了包括
冶金工业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在内的9部委,从而结束它15年的历程。随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撤消,国家成立了
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公司、中国稀有
稀土集团公司三大集团公司和
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
2000年7月国务院决定撤消三大集团公司,原中央管理的企业全部下放到地方管理。2001年2月19日再次撤消国家
有色金属工业局等9个国家局,成立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昔日庞大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被肢解并最终消失在国家改革的潮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