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政策具体分为限制性政策和扶持性政策两大部分。但由于
中小企业同大企业相比在
经济发展中的不利地位,各国普遍采取的主要是扶持政策。
其次,从对
中小企业的产品需求上分析,中小企业不可替代性的特点也是非常明显的。
2、
中小企业的不利地位。
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处于不利地位,主要是由它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由此决定的信息的获取与使用能力等方面的不同造成的,而由此造成的社会环境也对中小企业不利,如筹资困难和资产不稳定等等。
1、一般政策 一般政策是纯粹的
中小企业政策,是以全部中小企业为对象的,目的在于通过弥补中小企业在
劳动力、
资本、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不利条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具体包括:
(1)劳动政策。帮助
中小企业进行职业培训和能力开发,协助中小企业提高人员素质。
(3)交易公开化政策。对大企业运用市场支配能力加以限制,帮助
中小企业组织起来,提高应变能力。
(4)诊断、指导政策。为
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市场、经营等信息,以及为中小企业提供诊断和咨询服务。
2、特定政策 特定政策是指以特定
产业为对象或以特定
中小企业群为对象的政策。以特定
产业为对象的政策,实际上是结构政策在
中小企业政策的延伸,包括不同产业的现代化政策,
衰退产业的调整政策,主要是以对成长产业的扶植和对衰退产业的调整为目标;对特定的中小企业群为对象的政策,实际上是
规模经济政策在中小企业政策上的延伸,它包括了下面所要讲的转包制政策。
3、转包制政策 转包制是指由
中小企业承包大企业的
中间产品,即由零部件供需所形成的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一种制度。为了防止大企业利用其有利地位,采取不正当手段与
中小企业进行交易,要求通过政策与法令来限制其不合理的行为。这些限制包括:
(3)订货计划限制。即要求大企业预先向转包企业提出订货计划,防止大企业将风险和压力转嫁给
中小企业。
2、在税收方面,减轻
中小企业的法人纳税负担,对采用现代化设备的中小企业采取
特别折旧制度,以及用实现特定政策目标的特别减税措施来支持中小企业。
1、传统
中小企业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扶持处于
竞争劣势中的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通过在
税收信托、
贷款、
保险等方面给予直接的金融支持降低企业的
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生产率。创业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培育
企业家,通过企业家积极主动的创业,形成有活力的“
创业型经济”,支持手段主要是网络、教育、咨询等非财政的商业手段。
2、传统
中小企业政策的主要对象是现存的中小企业,而创业政策除了关注现存的中小企业外,还关注那些潜在的
企业家。这意味着与只关注一种组织水平---企业水平的传统
中小企业政策相比,创业政策更加注重一种变化过程,它涵盖了多重的组织和分析单位,从个人——企业——集群或网络——
产业或部门到空间维度(例如一个区域、城市、地区,甚至整个国家)。
3、传统
中小企业政策的客户群体具有容易识别的特点,锁定目标主要是现有的“精选出的成功者”(即增长的部门、企业),新的创业政策的锁定目标是普通的个人或群体,在其创业的初步阶段给予支持,从而鼓励更多的人创立企业并逐渐使初创企业增长发展,这些人只是普通的个人,表明上很难看得出哪些人有可能成为未来的
企业家。
4、传统
中小企业政策关注的焦点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态商业环境,比如健全
税收制度,精简繁复的公事程序。经过多年的建设和经营,
中小企业政策在中央和地区都有了较健全的传输系统,政府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整个体系的管理,并有专门的协会负责有关问题的咨询,政策成效在近四年之内就会有结果。相比较而言,新的创业政策关注的焦点是营造浓厚的创业范围,使
创业精神嵌入普通百姓的理念中,从而在全社会掀起创业的热潮。目前,创业体系还处于建设的初级阶段,还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也没有广泛的讨论会为提供有关专业方面的咨询提供专业的平台,很多新成员还有待定位,政策成效需要经过一个比较漫长的阶段才能看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