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细亚生产方式
生产方式
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历史中一个特殊的生产方式。以亚细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社会是原始社会的最后阶段。具体为:国家以农村公社为基本社会组织;国家在社会生活中管理农村公社;国家指挥农村公社来进行大型工程的建设。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重要特点是土地公有,不允许自由转让。典型的国家有印度、西周前的中国等。
简介
亚细亚生产方式最早是由马克思于1859年在自己《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其唯物史观进行概括时提出的。马克思明确指出,他以前的人类社会已经依次更替地经历了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四种社会形态。一般认为,劳动密集型、效率偏低的传统农业,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代表。
相关争论
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的争论
20世纪20年代,由于亚洲大陆地区一些国家、特别是中国革命运动的高涨,在共产国际工作的前苏联及其他国家的政治活动家和学者,为了弄清中国社会的性质,以便为制定革命斗争策略提供依据,就中国现代社会性质问题展开讨论,并进而论及中国古代社会的性质。有人认为中国自进入阶级社会后属于亚细亚生产方式。与此同时,苏联学术界为了应用马克思主义解释世界各国的历史,特别是亚非主要国家阶级社会的历史,也就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更替规律,尤其是怎样理解奴隶占有制社会发生发展规律问题展开讨论,有人提出了亚非诸国存在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说法。30年代,苏联学术界经过争论,多数人不赞成世界历史上曾存在过独立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说法。中国学术界通过社会史论战也否定了中国属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说法。1938年,苏联领导人И.В.斯大林发表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此后各国马克思主义学者大多持这样一种意见:人类社会就整体而言,是按照5种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更替的规律发展的,亚洲和非洲国家也不例外。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的讨论暂告一段落。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马克思更多著作的公开发表,特别是他的手稿《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在世界各国广泛流传,随着对亚洲、非洲、美洲大洋洲各国历史研究的深入,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争论重新展开。各国学者就人类历史中究竟存在几种社会经济形态,欧洲以外各国是否有过奴隶占有制社会、这些国家在欧洲殖民主义者入侵之前是否存在过亚细亚生产方式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在欧洲,60和70年代争论达到高潮。在中国,从50年代初到60年代中期,有关这一问题的争论持续不断,70年代后期以来讨论颇为热烈。
性质
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性质,各国学者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的争论,其焦点在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性质。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
①亚细亚生产方式奴隶占有制、封建制、资本主义3种生产方式之前的一种生产方式,是原始共产制的别名。马克思和F.恩格斯所说的亚细亚社会形态,作为一种特定的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在逻辑上和历史上都是指原始社会形态。“亚细亚”不是地理概念,而是马克思基于对世界历史深刻研究抽象出来用以说明社会经济形态科学概念
②马克思在《序言》中所列举的几个时代都是对抗性的社会,并不包括史前的无阶级社会。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东方大多数国家的奴隶占有制社会形态,即恩格斯所说的“东方的家庭奴隶制”。在亚细亚社会形态下,存在着专制主义和专制君主,亚细亚生产方式属于奴隶占有制社会的初级阶段。
③从马克思列举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点可以看出,主要是指埃及、两河流域、印度等地的东方型封建社会。
④亚细亚生产方式从远古时代一直延续到19世纪初,既保存原始的公社所有制,又存在着专制君主最高所有权,还夹杂着种姓制、奴隶占有制和封建制的各种因素,是多种生产方式的混合体。
⑤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介于原始社会与奴隶占有制社会之间的一种社会形态。
相关讨论
随着讨论的深入,各国学者对同亚细亚生产方式有关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如:
①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否在研究了L.H.摩尔根的《古代社会》(1877)一书后才创立了关于原始社会的学说;
②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否继承了G.W.F.黑格尔对亚洲历史的看法;
③人类历史上已有的社会形态是5种还是6种或4种;
④在亚洲地区,国家组织水利灌溉的职能是否导致土地国有化农村公社长期存在、专制主义盛行和社会发展停滞等。
相关看法
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原始社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后,加深了对氏族部落结构的认识,更好地阐明了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途径,丰富和发展了他们关于原始社会的学说。他们在晚年没有也不可能改变或放弃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观点,这个提法与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84)一书中使用的“史前各文化阶段”是一致的,都是对原始社会的科学称谓。
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主要根据欧洲历史概括出的原始社会、奴隶占有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5种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更替的序列,具有世界性的普遍意义。马克思在50年代对亚洲历史的深入研究,充实和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学说。古代欧洲各地区和亚非诸国的奴隶占有制社会各有其特点,远非一种模式。但世界不同地区的奴隶占有制社会有其共同的发展规律。把世界各国的历史截然地划分为“东方”和“西方”,片面强调亚洲历史发展的特殊性,过分强调地理环境对历史发展的影响,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无奴派观点
无奴派代表人物黄现璠张广志等人对此有不同看法,前者于《中国历史没有奴隶社会》一书中一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一个社会经济范畴的名词,不是历史时代排列固定的先后的用语,不能将其等同于原始社会或奴隶制社会形态。”在世界各国学者关此问题的大量论争中,作者最早提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经济范畴说”,并为此作了长篇大论。后者于《略论奴隶制的历史地位》一文中认为:“按照通常的说法,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它们之间是一个高于一个(后者高于前者),一个产生一个(前者产生后者),若无特殊情况,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对于各民族的历史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换言之,它们在人类历史发展中都具有普遍的意义,都是‘必经’的。这对不对呢?余认为:不对,不能这样笼统地一概而论!因为,奴隶社会虽堪称五种社会形态之一,但它远不像其他社会形态那样具有世界范围的普遍意义;对于世界绝大多数民族的历史来说,继原始社会之后到来的并不是什么奴隶社会,而是封建社会;奴隶社会并不是‘必经’的!”
研究意义
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的探讨,推动了对世界各国历史发展的多样性和统一性的研究。但是应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立场来解释纷繁复杂的世界各国历史,并在此基础上概括出人类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是一项极为艰巨的工作。由于对世界各国的历史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极不平衡,马克思对其提出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未作充分的论述,讨论中存在不同的意见也是正常的。这些分歧还有待在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中逐步解决。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7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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