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合公司
公司
人合公司是指以股东个人条件作为公司信用基础而组成的公司。这种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依据的主要不是公司本身的资本或资产状况如何,而是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因为人合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必须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清偿公司债务。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间应有相当的了解,因此,这种公司大多具有家族性的特点。无限公司就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简介
人合公司(personal Company),是指以股东的个人信用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
公司信用基础为标准,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以及人资兼合公司。人合公司以公司股东的个人信用作为基础;资合公司以由公司股东分别出资而形成的公司财产作为信用基础;人资兼合公司则同时具备上述两种性质的信用基础。
公司特点
人合公司的特点在于:
第一,具有很强的合伙色彩。股东之间具有很强的信任性,关系密切。一名股东的重大事项,如死亡、破产、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对其他股东和公司都产生重大影响。这类公司可以看作是具有法人外衣的合伙。
第二,股份转让困难。由于公司经营以公司成员个人的信用为信用,故对股东个人的信用特别注重,因而法律为保护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股权转让的限制非常严格,例如,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55条规定:无限公司股东非经其他股东全体之同意,不得以自己的出资之全部或一部,转让他人。
第三,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合一。人合公司中,股东均可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
公司区别
人合公司与其它类型公司的的区别
无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类型,简单地说,无限公司就是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无限公司属于典型的人合公司。
人合公司是自然人,资合公司和注册合作社是法人;人合公司是个人担保性质的,即以个人的一切财产作为抵押,一旦破产,全部个人财产作数,这又称为负无限责任;资合公司是资本担保性质的,一旦破产,以全部注册资本作数,不涉及个人财产。据德国有关机构统计,个体企业手工业贸易中介和零售业中占绝大多数;人合公司的重点在工业领域和批发业中。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同时也具有人合公司的特点。其资合性表现在: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缴纳股本的总和,股东的出资以现金及财产为限,不以信誉及劳动出资,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出资对公司负责。其人合性表现在:股东是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而集合在一起的,股东间的关系较为紧密,股份的转让,必须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4 13:39
目录
概述
简介
公司特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