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中介是有一
商人在
相关各方协议和签订货品交易、供应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做牵引角色,并且按照
中介合同领取酬劳。
解释
传统贸易中介(或交易中介)的
定义是,它是一个专门从
供应商那里购买
商品然后转卖给买方或是为
交易双方提供平台并促成交易的经济中介(Spulber,1996),这个定义包含了商品转买或转卖,以及买卖双方信息匹配两大功能。与
国内贸易相比,
国际贸易面临更为严重的
信息不对称问题,
文化和
制度差异成为贸易的一大障碍。Anderson and Van Wincoop(2004)的研究发现
发达国家的
贸易成本相当于征收了170%的
关税,而
发展中国家甚至更多,其中21%的
成本与
运输费相关、44%的成本与边境贸易壁垒相关以及55%的成本来自国内
市场交易成本(主要来自批发和
零售商的
价格加成)等。而边境相关
贸易壁垒包括语言障碍、基于供求匹配的信息搜寻、
货币兑换障碍以及关税与
非关税壁垒等相关政策成本。Roberts and Tybout(1997)对哥伦比亚
企业的研究也表明,
信息成本是企业进入
出口市场所支付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跨国交易还涉及到更高的
合约实施
道德风险问题(Rodrik,2004),合约实施问题本质上也是信息不对称所派生出来的。如何降低这种跨国交易中的风险和成本呢?为此贸易实践衍生出很多制度,例如第三方发行的信用证制度、关系交易
网络、贸易中介等等,这些制度在为买卖双方信息匹配提供了有效
渠道、降低
交易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最近有一些文献讨论了企业的生产效率等异质性特征与出口方式之间的关系,认为贸易中介可以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和出口渠道,为那些相对低
效率的边际企业提供了
产品出口的可能,从而促进了贸易扩张(Ahn et al 2010;Akerman,2009;Felbermayr and Jung,2009,2011),这些研究实际上强调了贸易中介的商品转买或转卖的功能。而传统中介除了具有商品转卖功能,贸易中介还具有信息匹配功能。Rubinstein和Wolinksy(1987),Yavas(1994)在
完全信息的条件下建立的
双边谈判模型,将
中间商纳入
模型,分析表明交易中介能有效地促进买卖者的匹配。现实的交易中信息往往是不对称的,Biglaiser(1993、1994)的进一步研究表明,交易双方对产品的
质量信息不对称、
产品质量识别成本较高或消费者转换成本较高的
市场中,贸易中介的存在为产品提供了
质量保证,缓解了
逆向选择问题,从而提高市场
交易效率。在此基础上,Petropoulou(2011)讨论了有信息摩擦的
贸易环境下,贸易中介的生产者与
消费者信息匹配作用,他的研究发现,在一定条件下信息摩擦与贸易总额并非为单调递减关系,因为信息成本对于直接和间接出口的影响正好是相反的,较高的信息成本不利于企业
直接出口,但同时有助于激励信息中介的建立,以此推动间接出口,从而
解释了仅仅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贸易中介的作用及其形成
机制。
发展趋势
激烈的
市场竞争将迫使大型零售商采用
中间商品牌。首先,外国商业巨头以低价、优良的
购物环境、超前的
经营理念和
现代化的
管理,对我国
零售业构成了极大威胁;其次,国内大量的
专卖店、特许店、
独家代理及以个体户为主的
自由市场,他们的经营手法灵活,在
经营的商品无
差异化的情况下,大型零售商已无任何优势。
贸易中介只有改变以往的
经营模式才能增加
利润。开发贸易中介
品牌不失为一条理想的途径。开发贸易中介品牌不仅可以帮助零售商突破“零售物业管理”的招商模式和传统的
经营方式,以
自有品牌产品来取得市场经营的主动权,延长产品的高销售、高盈利的成长期,提高产品的生产规模和
效益;而且可通过迅速了解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推出相应的产品,形成
差异化营销。
我国目前许多企业处境艰难,这为零售商选择理想的
生产合作伙伴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时机。一些拥有较好的设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廉价的
劳动力的生产厂家,由于不了解消费者的需要,生产的
产品销售不出去,导致停产。而生产中介品牌的商品不但会给生产者扩大生产提供基础,而且还有助于和贸易中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开发贸易中介品牌将会获得
政府的大力支持。开发贸易中介品牌,可以救困难
企业于水火之中,大力减轻政府的负担;可以通过低价刺激
消费,刺激
社会需求,带动市场的
繁荣,从而推动
经济的发展。正因为如此,发展贸易中介品牌必将会得到政府的日益重视和大力支持。由此可见,在我国现阶段,开发贸易中介品牌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形式
国际贸易的发展使得贸易中介从单个的中间商人逐步发展成贸易中介组织,贸易中介的功能和形式也日益多样化,以
出口贸易为例,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传统的贸易中介形式上有:
委托代理商(commissioned agents):扮演一种
经纪人的角色,生产厂商与之是一种
委托代理关系,主要是将本国的某种
产品与特定的外国用户联系起来。
代理商受委托向国外消费者
销售产品并办理交易的
相关事宜。
代理通常限定在一定的地域范围,代理商的获利方式是收取
佣金。
出口管理公司(export management company):是一个生产企业以外的“出口部”,对于外国消费者来说它代理出口国的某一种或数种产品,代理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寻找贸易机会和从事全部出口活动,包括从谈判到
售后服务整个过程。有时出口管理公司还协助出口厂商进行
出口融资。出口管理公司常常会以厂商的名义进行出口活动,但出口管理公司和生产厂商是两个独立的企业。出口管理公司的
收益多数情况下是得自厂商付给的佣金,但也可以是来自在出口产品厂商价格上加价的利润,或是与生产厂商进行分成。
出口
贸易公司(export trading company)或对外贸易公司(foreign trade company):以出口产品为立足点的独立
贸易企业,功能上类似
经销商或
分销商,出口业务上很像出口管理公司,包括寻找
贸易机会和进行出口程序的全过程,但通常不直接代表那个生产厂商,而是根据
世界市场的供求来经营出口产品,因而出口贸易公司还必须组织和
收购出口货源。
国外经销商(
distributor)或
销售代表(sa1es representative):购买厂商的产品后分销给国外零售商或
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它们会保持一定的产品
存货,通常还负责售后服务。特点是可使产品迅速到达消费者手中。一个经销商可能
经销若干种不同公司的产品,但这些产品是
非竞争性的。
独立
出口商或代理商(export merchants/agents)以及倒卖者(remarketers):收购产品后进行重新
包装,然后出口给自己的外国
客户。原来的产品相当于无
定牌加工产品,生产厂商在这种情况下丧失产品
定价和海外营销的
权益。
利用其他公司销售渠道出口(piggyback exporting):即利用那些已有海外客户网络的另一个公司的出口渠道进行出口,通常是在该公司出口销售的产品大类中增加新的相关
产品系列,常常是面向相同的用户。这种方式的出口的优点是可以利用另一个公司已有的客户网络和
物流系统,节约开拓海外市场的
成本,尤为适合新进入国际市场的企业,但寻找相关公司的难度往往较大,未必凑巧双方一拍即合。
利用
物流企业配送渠道出口(
logistics/freightforwarding):专业的物流企业一般具有庞大而完善的货物流通网络,比单纯的生产企业更广泛接触市场,货物配送的效率高而成本相对低,若此类企业承接出口业务,优于上一种利用其他生产或
贸易公司销售渠道出口的方式,没有那种产品接近、消费者相同的要求,因为任何产品与其物流这一“本行”来说都
不相关。但如若物流企业代理多种产品出口时,也要求这些产品是非竞争性的。
利弊
贸易中介形式多样,其存在和发展表明其独到的优势和好处,首先贸易中介是世界市场信息的一个重要来源,它们凭借其全球网络和长期的贸易实践经验,帮助出口企业了解国外市场最新动向。其次贸易中介是专业性机构,其组织和人员都强调专门的
知识和
技能,特别是在出口物流方面,他们有独到的“诀窍”,可以用最经济、最有效率的方式完成出口
物流配送。第三,贸易中介是既成的外贸
营销网络,对于许多
中小企业来说,建立这样一个网络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未必经济。利用贸易中介,可使众多中小企业、特别是新的出口企业,即刻获得出口营销渠道,迅速实现其进军世界市场的
目标。第四,贸易中介提供越来越多的相关服务,包括
市场研究、出口融资、信用证展期、
报关通关等。
但是,通过贸易中介出口有一定的代价。由于有贸易中介参与出口活动,生产厂商与国外市场的联系成为间接性的。在获得贸易中介
专业服务的好处同时,也失去了直接接触国际市场可能获得的市场感受和刺激驱动,
接受的是已经过滤了的
市场信息和反馈。同时,贸易中介是
盈利机构,这意味着生产厂商出口产品的盈利必须与贸易中介分享,生产厂商不可能获得全部出口产品的利润。因此,厂商必须比较自营出口的成本和使用贸易中介的代价,根据企业的规模、战略和
利得水平比较来选择出口方式。大企业自营出口可能更有利,而中小企业专设一出口部门则可能成本过大,市场开拓战略对营销渠道的需要更迫切,盈利水平大小的考虑位在其次;而对于有一定基础、两种出口方式均可的企业,计较利得大小可能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