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
规划出来供埋葬死者之用的土地
陵园,属墓地的一种安葬形式类型。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的陵园建设要求向着景观化、艺术化、立体化、个性化、产业化的方向迈进。
公墓简介
公墓是规划出来供埋葬死者之用的土地。公墓反映地理条件宗教信仰、社会观念以及美学和卫生上的考虑,有时因陋就简,有时富丽堂皇,甚至超过生者的居住区。公墓也可能被奉为“圣地”或禁区。在日本、墨西哥等国,公墓是在某种场合为纪念死者进行参拜之处。在另外一些国家以及其他宗教团体,公墓荒凉简陋,鲜有人迹。
词语概念
基本解释
[memorial park;cemetery] 古代诸侯王的墓地。今指公共墓地。
公墓是供埋葬死者之用的土地。公墓也可能被奉为圣地或禁区。在日本、墨西哥等国,公墓是在某种场合为纪念死者进行参拜之处。
清明那天,前往烈士公墓凭吊的人群,络绎不绝
引证解释
1. 君王、诸侯及王子弟之墓。《周礼·春官·冢人》:“冢人掌公墓之地。”郑玄注:“公,君也。”贾公彦疏:“训公为君者,言公则诸侯之通称,言君则上通天子。此既王之墓域,故训为君也。”孙诒让正义:“ 文、武葬地,在镐京之东,盖王城外近郊内之隙地。 周初诸王,及王子弟,皆族葬於彼,即此经所谓公墓。”
2. 公共墓地。
基本含义
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
公墓的来历
在大多数文化形态中,为死者提供葬身之地原是家族的义务,因为人们普遍相信,人虽死而亲缘关系犹存。在《圣经》中,亚伯拉罕从赫人所购之地,其主要特点是有洞穴,亚伯拉罕可以将他家族中的死者葬在其中,保有家茔是长期流行於世界许多地区的习俗。
家茔的地点往往要加以选择︰在中国,由风水先生选址,选风好区。公墓也可能被奉为「圣地」或禁区。在日本、墨西哥等国,公墓是在某种场合为纪念死者进行参拜之处。在另外一些国家以及其他宗教团体,公墓荒凉简陋,鲜有人迹。水佳的地点;韩国人传统上请泥土占卜师选定吉地,使「邪灵凶鬼」不能望见。与先人团聚的愿望一向十分强烈,亚裔孝子有时不惜重资把先人遗体运回日本或中国安葬;在西方世界,人们往往把死者遗体用航空、铁路和海运方式「运回故土」。
即使是在由部落或社区负责提供墓地的场合,葬身於社区墓地也是众人羡慕的特权。外乡人可以居住在市镇或城市,但不能葬身于它们的公墓。古代犹太人、罗马人和其他民族建立特别的公墓为埋葬罪犯、异族人和贫穷人之用。在欧洲,从中世纪一直到19世纪若干年代,经过定罪的巫者和杀人犯,还有自杀而死者,都不得葬于公墓。
现实公墓
主要分类
公墓主要是指人去世后,将遗体或骨灰式遗物统一集中到一个统一的地点。这是人类发展历史上的文明和进步。其大致分如下类型:
1.古代诸侯王的公墓:有些也可称为皇陵,这是由权力而形成的。
2.宗族墓地:指安葬同一信仰或思想人员地方。
3.家族墓地:指安葬自己家庭有关人员的地方。
4.特色墓地:指因为某个特定事件或战争等因素造成,而设立的安葬有关人员的墓地。
5.公共墓地:指是安葬社会各界人士去世后的地方,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历史变迁
从1860年起,在教会墓地埋葬死者的习俗,在许多国家逐渐终止,丧葬经历了一个过程,先是在私人地产上单葬,再是葬於教堂墓地,再是葬於公墓,今日则是葬在纪念园中,各坟以金属牌标出,不再用传统的墓石。19世纪最大的此类工程之一是英格兰的布鲁克伍德(Brookwood)纪念园,它是由伦敦墓地公司(London Necropolis Company)所兴办。它在伦敦市内有私有火车站,在公墓范围有两个这样的火车站,有自己的电报挂号,并有针对不同宗教、民族、社团和职业的特别葬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福雷斯特劳恩公墓(Forest Lawn)或许是这类设施中最著名者。在美国,仍有公共公墓、合作公墓、教会公墓和大规模的共有公墓。对於军人和军人家属,除了州、县和市开办的公墓以外,联邦政府还在美国境内和国外办有许多国家公墓。在现代公墓,由政府机关、宗教团体、商业机构或其他负责机构出售地块。丧家须缴纳一定费用以使坟墓常年受照料,同时还要为开墓以及司事和监督人员所履行的其他工作缴费。
官方权威数据显示:我们目前共有经营性公墓2000多家,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约10万个。
2015年10月20日,从召开的北京市绿色生态殡葬建设推进会上获悉:今后,北京将不再新建传统墓碑,各公墓要因地制宜建造占地面积低于0.5平米、墓碑高度低于0.5米的小型节地葬。对于租用合同到期的传统墓穴,原则上不再以传统墓穴的形式续租,将鼓励进行生态节地改造。
影响因素
环境卫生上的考虑一向影响到公墓的性质及选址。例如,罗马人和犹太人就认为公墓具有危险性,因而把墓地安排在罗马及耶路撒冷的城垣之外。古代埃及人和中国人同样也有这种环境卫生上的考虑。另一方面,基督教徒却不考虑此点,他们的地下墓穴既是集体墓地又是礼拜场所,到了基督教徒可以自由举行宗教活动的时代,他们把死者葬在教堂或教堂后面的墓地。6世纪以后,人口过于稠密已是十分普遍的问题,于是许多世俗当局决定恢复罗马国旧制,死者必须埋葬在城垣之外。但是,教会的土地不受世俗环境卫生法的约束;于是,在欧洲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代,问题愈益严重。
到了18世纪中叶,教会墓地拥挤,城市范围之内也再无埋葬死者之地,其后果已是众人忧虑的问题。教堂的地下室以及教堂周围的狭小空间已经是棺木丛集。这种场所许多已成为病源,常去者难免罹灾。在教堂墓地,掩埋的棺木逐层垒置,高到距地表仅几呎(有时甚至仅几吋),地面不断升高,常与教堂低层窗口持平。为了给新葬者腾出空间,教堂司事只好暗中将骸骨和尚未完全腐朽的屍体移往他处,有时是有计画地另行掘坑掩埋,掘墓工将挖出的棺木铭牌、棺柄、棺钉收归己有,当做废金属出售。这样一来,教堂墓地附近的居民往往丧失健康,面色难看得令人无法忍受。
各大城镇的这类情况仅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在伦敦,由于人口众多,死者也多,这种情况更加及时受到公众关注,经过不止一次地采取治标措施,终於在1855年依法关闭全部教堂墓地,仅留少数例外。早先已有私人企业在伦敦附近开办了几处公墓,但是1855年的《丧葬法》标志著英国和爱尔兰公墓制开始实施。几乎在各个地方,在城市和市镇范围以内的墓葬都已废止,若有某地尚有墓葬,则必须以种种方式保证其无害。
使用年限
清明节前后,有不少人被同样的问题所困扰。大部分不熟悉各地殡葬条例的人都认为,买墓地就跟买房子一样,土地使用权可以保留70年。但事实上,不少地方殡葬条例或者公募管理办法都规定,墓穴的使用年限最长为20年。
上海殡葬行业协会会长王宏阶介绍,就墓园性质而言,目前有4种情形,一种是国资背景,一种是国资和集体联营,一种是私人承包,还有一种是产权经营权均归私人所有。
按照规定,建立公墓,需要当地民政、规划和国土部门的批准。与房地产行业类似,公墓墓区用地的所有权属国家或集体拥有。
然而,与购买住宅商品房不同的是,关于墓地使用权的规定却语焉不详。按照1992年开始颁布实施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因此表示,“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的提法存在误区,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
根据民政部最新解释,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老墓续租工作已经陆续启动试点,续租日期从墓穴达到20年期限之日起算,普遍是先办理10年续租手续。
本市各大公墓均有不少墓穴达到或超过了20年使用期限,各大墓园也经常接到市民的电话咨询。据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处长王琦介绍,《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墓穴和骨灰格位的护墓费当初是按20年一个周期缴纳的,期满后可以续交费,一般情况下,一个墓穴和骨灰格位可续租10年,续租需缴纳土地租赁费和墓穴管理费,前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每平方米1500元,后者按当初墓穴造价的5%计算。相关负责人表示,能办理续租的仅为骨灰葬墓穴,树葬和遗体葬的老墓续租办法仍在研究中。
公墓建小区前业主抗议称晦气,被指选址泄洪区且无手续村负责人称属自治行为不用审批。因距离小区北门不足50米,朝阳金盏乡小店村的公墓建设遭到晴翠园业主群起反对。业主们介绍,公墓选址在温榆河泄洪河道内,且私自砍伐了大量树木。金盏乡及小店村否认砍树和影响泄洪,称公墓建设为村民自治行为。民政部门表示,村公墓建设必须经过审批。
航空烈士公墓
1995年8月南京航空烈士公墓“抗日航空烈士纪念碑”在宁落成。民国时期这座空军公墓得到了全面的恢复和修葺。新建的抗日航空烈士纪念碑分主、附两部分。主碑高15米,用花岗石雕制成飞机机翼式样,一面中文,另一面英文,构成象征性胜利的“V”字型,顶部的题额镌刻着“抗日航空烈士纪念碑”9个大字,为张爱萍将军手书。在纪念碑的下放有4组浮雕,表现了中、美、苏空军将士奋勇杀敌的动人场面。附碑有30块,由独立的英烈碑组成,排列弧形拱卫在纪念碑的后面,这些高3米的黑色花岗岩石碑上,用中、俄、美3种文字,镌刻了自“一、二八”淞沪抗战至1945年9月间牺牲的3500名(当时只刻了3306名,其中中国烈士870名,美国烈士2197名,前苏联烈士237名,韩国烈士2名,有些需要核实后补刻)烈士的英名以及生平业绩。 这座航空烈士公墓,始建于1932年。是由当时国民政府军政部航空署,为纪念所属在北伐以及淞沪抗战中阵亡的空军飞行员而兴建的。1931年8月,航空署署长黄秉衡呈请修建航空公墓。当时,中山陵园管理处在紫金山的北麓王家湾附近辟出50公顷地,作为航空公墓的用地。 如今南京航空烈士公墓,不仅是一处凭吊抗日烈士的墓地,同时也是中美及前苏联人民在抗日战争中,共同浴血奋战的最好的历史见证,成为向后人进行爱国主义传统教育的一个重要场所。
无地危机
上海现有44家经营性公墓、10家经营性骨灰堂、15家殡仪馆。这44家经营性公墓所占国有土地在7500亩左右。上海可使用墓地资源还剩2000亩左右。
上海是全国率先实行火葬且火化率较高的地区之一。数据显示,年死亡12万人口中,70%左右的人死后都选择骨灰墓葬。我国殡葬法规规定每个墓穴占地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近年来,上海绝大部分墓穴控制在1平方米(0.0015亩)左右的节地型规格,保守计算,上海殡葬每年消耗土地在100亩到120亩左右。
地方政策
2024年1月4日曾发布《广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域火葬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称,自2024年3月20日零时起,凡在广水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乡居民遗体一律实行火化,骨灰统一进公墓安葬或寄存。严禁将遗体或骨灰装棺土葬。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8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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