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职称,职称名。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最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
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
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2018年,黑龙江省委
省政府下发《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累计从教满30年,为当地
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教师,可破格申报认定“基层”高级
教师职称。
2018年9月19日,在
山西省政府召开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人社厅
副巡视员王新民就关于教师
职称评审改革
答记者问。
一是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
高级职称。从2018年起,向各市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市教育局按程序组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到2019年我省高校将全部自主开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是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教师评价的核心内容,坚持
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全面考核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注重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
综合评价。坚持分类指导和分层次评价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岗位教师的职责特点,分类分层次分学科设置评价内容和
评价方式。
完善“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其道德培育、
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实绩等
教学能力和专业
工作经历、
技术研发服务、指导学生实践实训活动等专业实践能力。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
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院校教师评价机制,引入企业、
行业人才发展标准,发挥
校企联合的多元
评价主体作用。将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教学成果奖”“
信息化教学大赛”等纳入职业院校教师评价体系。
按照国家
相关政策规定,全省的大中小学校已经实行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公开
招聘制度。加强中小学岗位管理。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
管理制度,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中小学
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办法。全面实行
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编制范围内负责核定岗位总量、岗位设置,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进行岗位设置,统筹管理教师,学校按岗聘任、聘期管理。健全
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