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城市化
社会学术语
半城市化(semi-urbanization)是特指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现象:农村人口城市人口转化过程中的一种不完整状态。
具体表现
城市化(semi-urbanization)是特指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现象。具体说来,“是指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过程中的一种不完整状态,其表现为,农民已经离开乡村到城市就业与生活,但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许多方面并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在城市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
报告提出
中国的城市化正进入“半城市化时期”,起码要用20年时间才能解决。这是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上海举行了《中国发展报告2010:促进人的发展的中国新型城市化战略》发布会和研讨会上提出的。 报告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以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规模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半城市化”特征突出、城市形态和布局不均衡、资源和环境约束严峻等方面挑战。此外,长期的城乡二元发展格局、巨大的人口规模、快速的人口老龄化等因素也使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充满艰巨性和复杂性。城市化的完整的含义应该是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人口以让进城就业的农民在城市定居,并享有城市居民享有的一切,不应该是身份上属于农民,职业上属于工人,也不应该是地域上属于城镇、职业上还是农民,更不应该是大规模、长期化、一代接一代地流动就业。在中国,农民工(及其家庭)的半城市化与户籍制度以及附着于户籍之上的一系列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安排密切相关。报告以为,这种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最终需要通过持续的城市化和相关的体制改革来消除。
解决措施
该报告从人的发展的角度出发,强调应在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发展的基础上加速城市化进程,提出了关于中国新型城市化的战略目标:从“十二五”时期开始,用20年时间解决中国的“半城市化”问题,使我国的城市化率在2030年达到65%。这意味着要以平均每年2000万人的速度,到2030年基本解决 4亿农民工及其家属的进城和落户问题,使他们享受与城市原有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各项权利
为了实现这一宏大目标,该报告提出了一整套战略构想,包括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实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市用地的“人地挂钩”、财政支出的“人财挂钩”;以城市群城市化的主题形态,以“两横三纵”城市格局为空间布局,突出地区特色的和多样化的产业与就业结构;强化公平分配的城市公共服务;创新城市化管理和城市治理模式。
报告认为,“促进人的发展”是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的最重要的目的,它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数亿农民工的身份转变。在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积极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既是解决城乡差距、社会公平的需要,也是扩大内需、增加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所在。“促进人的发展”还要体现在确保全体国民都能分享到城市发展的成果,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提高当代与下一代的发展潜力。同时,在未来20年的时间里,努力完善所有城镇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宜居城市环境,扩展各项基本权利,加强公众参与,提高城市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中华大地几千年的农业社会让位于一个现代化的城市社会。
这一报告以促进人的发展的城市化战略为主题,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组织十余位国内知名学者,历时一年半时间撰写而成。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杨伟民、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研究所所长蔡昉担任主报告的主笔。
具体影响
结果就使得这些人口,职业是工人,身份是农民;活在城市里,死要回乡下;就更别说什么平等的权利,所有人的后代有平等的起跑线等等。
城市化的主要指标就是农村人口的减少,城市人口的增加。那我们这算是什么样子的城市化啊。城里人似乎也“变多”了,农村人口却没有“减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一方面,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以“民工潮”形式进城打工,初步完成了劳动力的城市化,而非人的城市化;另一方面,城市发展亟需大量建设用地,从而造成了土地的城市化。由于城乡系统之间的不衔接、社会生活和行动层面的不融合以及在社会认同上的疏离化,无论是劳动力城市化,还是土地城市化,并非完整意义上的城市化,由此带来许多问题,也面临诸多挑战。这种被学界称为“半城市化”的现象,不容忽视。
“半城市化”概念,是指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过程中的一种不完整状态。其表现为,农民已经离开乡村到城市就业与生活,但几乎没有享受到城市市民的社会福利待遇和各种政治权利,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许多方面并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在城市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因此,他们又被称为“灰色人口”。
“半城市化”现象是计划经济时代户籍制度的产物,最终需要通过持续的城市化和相关的体制改革来消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以促进人的发展为主线,完成“半城市化”到“全城市化”的转变,变人口的压力为发展的动力,是中国城市化道路的必然选择。解决“半城市化”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使进城落户的农民真正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各项权利,承担相同的市民义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市民。
政策层面,围绕土地制度、住房制度和机制建设,研究创新政策法规。农民工在医疗、教育、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没有享受到应得的服务,因此需要深入研究、建立健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在确保农民工享受到城市服务体系的同时,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增强体系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必须采取自愿、有序、分类、统筹的方针。
社会层面,建立完善农民工转化为市民的市场化机制。让农民工转化为市民的过程市场化,在社会层面寻求更多机构、企业、个人的参与和投入,形成政策引导、社会支持的双向结构和良好运转模式,有助于解决农民工转化的成本问题。
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各类社会服务和支持机构,为农民工在转变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充分的援助和指导,起到转变一个、安定一家、带动一群的效果。同时,也让更多城市居民理解和认同农民转变为市民后的社会地位和权益。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27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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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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