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流县,
广西古代行政区名,在今玉林市境域,南北朝时宋泰始七年(471年)二月,交州合浦郡合浦县北境增设南流郡,治方度县。后废入北流县。唐武徳四年(621年)析北流县地置南流县。乾封三年(668年)为牢州州治。宋至道二年(公元996年),为鬰林州治,建州城于南流江畔,即今玉林市城区。明洪武五年(1372年)省南流县入鬰林州。
汉
合浦地,
南北朝时
宋泰始七年(471年)二月,析
交州、
广州地置
越州,同时在
合浦郡合浦县北境增设南流郡,与合浦郡同属越州;
齐时,永明六年(488年)划出合浦郡合浦县东北部置北流郡,因
圭江流向由南而北而得名,无属县,属越州。南流郡治
方度县,分置
定川郡,同时置
兴昌县,与郡同治,隶属越州。
梁陈时省南流郡入定川郡,废方度县、兴昌县。废北流郡为阴石郡
北流县。
唐武徳四年(621年)析北流县分置北流、陵城、扶来,同时复置南流县、定川县,南流县属
铜州即
容州,定川县属越州。后定川县和
南昌县(属今博白县、陆川县)置
南宕州,州治在南昌县。并析定川县、南昌县、北流县地置陆川、思城、温水、宕川四县。贞观六年(632年),州治移定川县。贞观八年(634年)以南宕州改称
潘州,州治迁茂名县(今高州市)。后废。乾封三年(668年)将军王杲平蛮獠置
牢州,隶
容州都督府,原隶容州之南流县(治所在今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古城村)和原属潘州之定川、宕川两县划辖牢州,以南流县为牢州治。
宋太祖开宝七年(974年) 废牢州、党州两州,省定川县、宕川县及容山县、怀义县、抚康县、善劳县等县入南流县,县治迁定川埠(徙于定州水口为理),即今
玉林市福绵区
船埠村。属鬰林州,时州治兴业县。至道二年(公元996年),鬰林州治改设南流县,建州城于南流江畔,即今玉林市城区。
南流县治历代屡有迁徙。《太平寰宇记》云:“皇朝徙于定州水口为理”,此“定州水口”,当是“定川水口”之讹。所谓定川水口,通常而言,某支流汇入干流处应称“某口”。定川水即今源于兴业县之车陂江,盖无疑义。则车陂江汇入南流江处,是所谓“定川水口”,即今玉林市福绵区船埠村。船埠旧名“停船埠”,是“定川埠”之异写。北宋初南流县治当在此地。
而今玉林市玉林镇,亦是宋代南流县治所在地,直至明、清。据《宋史.地理志》郁林州条:“州初治兴业,至道二年,徙今治。”又万历《广西通知》卷八:“郁林州,宋至道二年始筑子城。”而光绪《郁林州志》卷五亦云:“旧《志》云郁林州旧无城,宋至道二年始筑子城。”综此可知,宋初郁林州本治兴业,至道二年(996),迁治南流县。按上文,南流县治原在今玉林市福绵区船埠村,此地并无城垣遗址。然诸志皆称至道二年始筑子城,这意味此年南流县治亦迁徙,以明清县或州治所在(今玉林镇)推理,南流县治应由今船埠村迁到今玉林镇,元、明、清俱为州县治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