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合肥市的国家
行政机关,是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019年1月,
《合肥市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合肥市
机构改革现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此次机构改革,将调整优化市级党政机构和职能,市级党政机构共设置55个,其中,市委机构15个,市政府工作部门40个。其他各项改革,也将统筹推进。到2019年3月底前,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将基本落实到位。
合肥现辖肥东、肥西、长丰、庐江4个县,1个县级巢湖市,以及瑶海、庐阳、蜀山、包河4个区。截至2019年末,全市共有乡镇81个、街道(大社区)60个、城市社区(居委会)532个、村及农村社区(村委会)129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