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洪
明朝南京刑部尚书
吴洪(1447~1524),字禹畴,号立齐,吴江(今属江苏)人,明朝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官至南京刑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
生平经历
十二岁,补县学弟子员
成化七年(1471)举人,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历任员外郎郎中
成化二十三年(1487),升任贵州按察副使。先后丁父忧丁母忧
弘治六年(1493),服阙,改任广东按察副使,巡视海道。
弘治十二年(1499),升任福建按察使
弘治十四年(1501),升任太仆寺卿
弘治十八年(1505),升任工部右侍郎,督理易州山厂
正德元年(1506),升任工部左侍郎,不畏刘瑾的权势,为刘大夏辩护。
正德四年(1509),升任南京刑部尚书。宁河王邓愈之后有兄弟争夺所赐田宅,诏南京三法司核查,哥哥倚仗刘瑾为援而求胜,吴洪不从,于是得罪刘瑾,勒令致仕
明世宗即位,进资德大夫、正治上卿,居家十五年。
嘉靖三年(1524),得末疾,又听说次子吴岩去世的消息,于是去世,赠太子少保
亲属成员
曾祖父:吴绍宗
祖父:吴昂
父:吴璋
长子:吴山
次子:吴岩,明朝正德三年(1508)进士。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4 11:29
目录
概述
生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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