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学考试网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专属网站
国家医学考试网成立于1985年,是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专属网站,是国家卫生部直属卫生行业各类全国性考试的技术服务专门机构,是国内最早建 国家医学考试网立的全国性专业考试机构之一。
精神理念
精神:团结、严谨、勤奋、奉献理念:不断完善,止于至善。
与其坐而谈,不如起而行。
每一个失败者都知道成功的方法,只有成功者真正去做。
中心徽标
1.“蛇笔”图案引用国际上广泛表示医疗卫生蛇杖”图案,代表医疗卫生考试 2.“1985”为中心成立时间
3.“NMEC”为“National Medical Examination Center”的英文缩写
4.“橄榄枝”象征生命、健康与和平
5.图案采用深蓝色
中心之歌
自豪亲切地,碧草芊芊,绿柳弯弯,昆玉河畔有我们(我们)的家园。团结、严谨、勤奋、奉献,热情迎接灿烂的每一天。啊,祖国的卫生事业,任重道远,我们为她付出,心甘情愿,做好每件事,把好每道关,让青春之火,熊熊点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永远向前,不断完善,止于至善,成功者用行动代替空谈。走过许多路,翻过几座山,胜利总是属于不断登攀。啊,祖国的卫生事业,任重道远,我们为她付出,心甘情愿,做好每件事,把好每道关,让青春之火,熊熊点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永远向前。
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负责卫生行业各类全国性考试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服务
2、负责卫生行业各类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等专项考试
考试设计、命审题、考务管理和统计研究工作
3、承办外籍人员来华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资格考试
4、参与研究卫生行业考试的制度建设、标准制定和政策性研究工作。根据需要对地方的医学考试业务工作
进行必要的指导
5、组织协调医学考试的科学研究和专业人员培训,组织考试用书编写,负责国家医学考试试题库建设
6、组织开展医学考试领域内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7、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考试工作的技术服务,承办医学成人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有关考试
8、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承办国内外有关机构委托的考试、业务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
机构设置
设试题开发一处、试题开发二处、试题开发三处、考务与培训处、研究统计处、计算机室等业务处室
中心团队
中心现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学外语考试、医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采供血机构从业人员考试、教育测量医学教育评价等各类兼职专家700余人。
开展项目
3.医学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基础和综合课程
5.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
7.卫生驻外人员后备人选英语选拔考试
8.国际眼科医师基础知识和临床知识考试
科研交流
主要在医学考试模式、资格考试的标准参照模式、合格标准的确定、考试科学化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1、开展了基于考试内容的专家判断法确定合格标准的研究。
2、开展了试卷预测研究与实施。
3、开展了试题等值的基本模式设计方案的研究。
4、开展了客观题作弊雷同判定标准的研究,将研究结果用于考试作弊的防范与监管。
5、与美国医师考试委员会(National Board of Medical Examiners)合作交流 。
信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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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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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学考试网关于开展2012年中医部分类别医师 资格考试考生学科成绩报告服务的通知
为使中医类别考生了解本人在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中对学科知识及认知层次的掌握情况,应广大考生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将开展向考生本人提供综合笔试学科成绩报告的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服务时间
2013年1月1日至5月30日。
二、 服务对象:
参加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且报考类别为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140)、具有规定学历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150)、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40)、具有规定学历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250)的考生。
三、 费用:
《报告》收取技术服务成本费,每人为30元。(含邮资)
四、 申请方式:
考生填写书面申请表,发至我中心。
五、申请流程:
1.考生下载并填写《2012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生学科成绩报告征订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发至我中心。
3.考生将30元费用汇至我中心指定账户
4.我中心确认收到汇款后,将《2012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生学科成绩报告》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给考生。
六、注意事项:
此学科成绩报告仅供学习参考,不能代替成绩单使用。
服务条款
本网站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如被修改,本网站将在重要页面上给用户以提示。如果用户不同意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可以终止接受本网提供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接受本网提供的服务,将被视为已经接受服务条款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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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服务
本网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中断本网的服务,且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
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或对修改后的条款有异议,或对本网服务不满,可随时停止使用本网。从停止之时起,用户将不再享有本网用户的任何权利,国家医学考试网也没有义务向其传送任何未读或未发出的信件。
本服务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服务条款与相关法律条文产生抵触,以法律条文为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卫生部相关文件精神,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医考中心”)制定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信息公开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需要获得国家医学考试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
二、医考中心信息公开内容分类
医考中心信息公开的内容为医考中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4类:
(一)机构职能,包括医考中心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以及办事指南等;
(二)政策法规,包括医学考试及其相关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包括医学考试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等;
(四)工作动态,包括医考中心及其各处工作动态,适时反映各考区工作状态
三、医考中心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浏览医考中心信息公开目录、医考中心及卫生部网站相应栏目或通过卫生部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查找所需信息。
医考中心信息公开目录分为纸质目录和网上目录两部分。纸质目录登载于每年年初出版的《卫生部公报》增刊;网上目录保持实时更新,可在医考中心及卫生部网站相应栏目中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请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要求,在医考中心网站下载《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报送医考中心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受理机构将依据申请内容,转医考中心相关处室提出答复或处理意见,由申请受理机构向申请人反馈。
考务工作会议
为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务管理工作,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考办委托,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3年8月30日在甘肃兰州联合召开了2013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考办、国家卫生计生委保密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总后卫生部医疗局的有关领导,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共计150余人出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前一阶段考试各项工作,部署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工作,确保医师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有序完成。
甘肃省卫生厅副厅长金中杰到会并致辞。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考办主任、医政医管局局长王羽对2013年上半年以来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重点强调了安全保密是医师资格考试的第一要务和重中之重,是医师资格考试的根本和生命线,任何部门、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微杜渐,并要求各级医师资格考试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履职、狠抓保密、严肃考纪、加大监管、防患未然,确保医师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有序。国家卫生计生委保密办主任张平分析了医师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的形势,并对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考办副主任、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主任李建国通报2013年以来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情况,要求各级主管机构和部门全方位做好安全保密、考风考纪和考试组织工作,并从领导重视组织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人员选聘培训到位、硬件设施配备到位、关键环节管理到位、逐级检查责任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7个方面对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副主任李亚宁对中医类医师资格考试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医学综合笔试工作作了安排。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培处副处长温吉元就2013年考务管理各个环节工作要求进行了详实的培训。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30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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