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大学
国家直属的大学
国立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广义上相对私立大学定义,即“国家直属的大学”,狭义上主要相对于省立大学、市立大学、私立大学而定义。即是由中央政府正式设立或直辖,教育部直接管理,校长由中央任命,经费来自国库,并冠以国立之名称的公立大学,不受地方政府和组织管辖和干预。
大学介绍
爱尔兰国立大学初期为爱尔兰独立收集了大量的爱尔兰语爱尔兰文化的资料。
中国历史上正式冠名“国立”的大学,一般是取“国立”之狭义概念。1922年“壬戌学制”和1924年《国立大学校条例》等颁行标志着中国现代大学制度设计从模仿日本到模仿美国这一过程的完成。因冠以“国立”的专门性独立学院、专科学校和极少数由地方政府设立且冠以“国立”的公立大学,不符合国立大学条例或未被中央政府认可,原则上不属此列。
学校历史
清朝时期
清朝时期并未有国立大学的称呼,“国立大学”的称呼始自民国。民国第一所国立大学是1912年的国立北京大学。而若以民国的“国立大学”定义反推至清朝,则直隶于中央、经费主要源自中央政府的大学是国立大学。以此为标准,则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为中国第一所国立大学。
1901年8月29日,清政府命自1902年始,乡会试及岁科试策论,以中国政治史事及各国政治艺学命题,不准用八股程式,并停止武生童考试及武科乡会试。9月14日清政府下兴学诏:“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切实整顿外,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杭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这些均属公办大学
民国时期
一、北洋政府时期最早的四所国立大学
二、国民政府时期设立的32所国立大学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建立。1927年,被国民政府正式命名为“国立大学”的有国立中央大学(今南京大学)、国立中山大学(今中山大学)、国立暨南大学(今暨南大学)、国立同济大学(今同济大学)、国立劳动大学(1932年撤销)、国立艺术院(今中国美术学院)、国立音乐院(今上海音乐学院)。这是国民政府成立后命名的第一批国立大学。
共和国时期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教育部、中国共产党军管会正式饬令国立大学一律去掉“国立”二字。至此,中国大陆地区已不存在正式由“国立”冠名的大学。
参考资料
中国教育百年大事.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2001-9-3
历史沿革.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图书馆.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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