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新秩序,是指
发展中国家对国际
经济关系的一种主张。目的是改革旧的国际
经济体系,建立新的国际经济体系,促进和加快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974年第四次
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提出改变不平等的国际经济关系。同年,在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下,
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新的
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行动纲领》,提出了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20项原则。
所谓国际经济新秩序是指在当今的世界
经济环境中为促使
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步、对反映旧
国际经济秩序的现行国际
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和改变所形成的、能真正体现公平互利、发展中国家的
发展权并注重可持续发展的
国际经济机制。
发展中国家为改变旧
国际经济秩序而提出的新国际
经济关系的主张。1974年5月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同年12月第二十九届联合国大会通过《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这些文件所体现的新秩序的主要内容是:各国对其自然资源和一切
经济活动拥有充分主权,改革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
国际金融制度和
贸易条件等。
它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
发展中国家为维护主权和独立,反对国际剥削、掠夺和控制,促进各国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经济合作与发展而提出的目标。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
垄断资本主义政治、
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在世界经济中确立了以
资本主义国际分工为基础的
国际生产体系,以不平等交换为基础的
国际贸易体系和以
国际金融资本垄断为基础的
国际金融体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批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相继在政治上获得独立,但世界经济仍被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发达国家所控制。它们推行
新殖民主义,通过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渗透,实行
贸易保护主义,使南北经济差距不断扩大,发展中国家陷于
债务危机、
资金倒流和
贸易条件恶化的困难境地。以此为特征的
国际经济旧秩序迄今仍在世界经济中占
支配地位。它严重阻碍着
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
人类社会的共同进步。
广大发展中国家不断为改善自己的经济地位而斗争。1964年10月召开的第二次
不结盟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首先提出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口号,随后
七十七国集团的部长级会议也强调建立新秩序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具体主张。在
不结盟国家和七十七国集团的积极推动下,1974年 4月
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新的
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标志着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提出了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所应遵守的20条
基本原则,《行动纲领》确立了建立新秩序的10项基本目标。70年代以来,建立新秩序的内容不断完善,主要包括:①各国对其
自然资源的
经济活动享有并行使永久主权;②改善在国际贸易关系中的地位和条件;③增加向
发展中国家资金转移、改革
国际货币金融制度;④改善转让条件,争取发达国家更多地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⑤保护海洋资源和争取海运权;⑥加强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即
南南合作;⑦世界经济结构的改革。
经过发展中国家的不懈努力和全世界主持正义力量的支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克服重重阻力,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如发展中国家对
外国企业实行必要的限制、监督和管理;与
发达国家就设立
商品共同基金问题达成协议;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实行
普惠制等。但发达国家仍然控制着
世界经济的命脉,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首的
西方国家自身
经济危机的加深,和对南北对话与合作态度僵硬,使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陷入僵持局面。
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表达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
民族经济、巩固独立的意志,也符合全世界各国人民要求振兴世界经济和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
国际社会的愿望。发展中
国家需要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发达国家也需要发展中国家的原料和市场。
南北关系不根本改善,世界和平与稳定难以保障,对穷国不利,于富国无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中国是
发展中国家,一贯支持发展中国家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所进行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