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杀碑”是
四川民间长期以来流传的关于明末
大西军领袖
张献忠的传闻。据说,张献忠杀人如草,还假借天意立碑明志,上书“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这也就是有名的“七杀碑”。
1924年
杨森任“督理四川军务善后事宜”驻成都,以督理职务监管民政,在成都拆民房修马路,把清代
臬台衙门改建为春熙路,在
少城公园内开办通俗教育馆,馆内修体育场(今露天舞场一带),又开辟
陈列馆,委
卢作孚为首任馆长,把当时成都庙宇及
衙署内的文物汇集去陈列,如文庙西街江渎庙(今卫干院)内明代所铸很大的江渎太子及其两妃三座大铜像等,均搬入该馆陈列。他听说那时署前街
成都县衙门内,有
张献忠的“七杀碑”,便命县长(那时叫知事)林宝慈把“
七杀碑”送去少城公园内陈列。《老成都》专刊第21期,载有李受天君所写《为何张献忠的七杀碑不可摹?》一文,“有时到少城公园(今
人民公园)游览,在
柳树回绕的荷花池畔,有
民众教育馆(前身为通俗教育馆)陈列室,主楼两侧右一栋平房为兵器室,左侧平房为金石文物展览,有
明末清初大西农民首领张献忠所书的七杀碑,碑高约一米,碑面好像涂过墨,石刻字迹已经开始风化,碑文竖书两小行为‘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报天’,第三行为七个碗大的张脚舞手的‘杀’字……”
30年代,华西大学博物馆林名均先生曾写过篇《四川张献忠碑屺》,对这通七杀碑有记载:“幼时曾到
成都县署,见有碑一通,以土拥之,外围以栅,相传为‘七杀碑’。迷信人言,偶有开视者,即不利于
县官,故人多不敢观。”
后民教馆被日本飞机轰炸后,原陈列大楼全毁(现在这座大楼是五十年代在原址上重新修建的),可是那通“七杀碑”却幸存下来。该馆馆长周树人(
广安人)便把它连同宋代乾道年间碑等一并移在该馆内原动物园(现
盆景园)空房舍内搁置,一直到1949年12月成都解放。1950年春天,馆内各项器物连同此碑逐一造册,移交给接收的
军代表张追光点收。时年该馆又把这些古物移交给川西博物馆(现
四川省博物馆)。现在,明代铜铸之江渎太子及其两妃大铜像及一
大钟,均尚存于
人民南路省博物馆偏北职工宿舍的空坝子内。而
张献忠的“七杀碑”却从此如石沉大海,再无人见到过它的真面目。有人撰文称张献忠的“七杀碑”至今还在四川省博物馆内,但实际上现在四川省博物馆内只有一通
无字碑,上面不仅没有杀字,连任何一个字都没有。又有史料说“民国三年……但怒刚(懋辛)做
府知事,以
成都县署办团练讲习所,唐仲寅君为所长,与兄旧交,一日,兄往成都县署看‘七杀碑’,唐君云:‘因全体学生破除迷信,打成粉碎抛弃矣。’”
位于
四川省
广汉市
房湖公园内的
圣谕碑,为
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
张献忠攻克成都,建立
大西政权后,于
大顺二年(公元1644年)下令为其扬威所立,此碑并不是解放前立在成都少城公园公开展览的那块张献忠的“
七杀碑”。目前仅存于广汉的圣谕碑是研究
张献忠起义的宝贵资料,该碑已被收入《中国历史名胜大词典》一书。1991年4月被
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
德阳市
文物保护单位。碑高2.1米,宽1米,厚0.20米。
碑首刻有龙文,额题“圣谕”。正面碑文楷书
竖排阴刻“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字径0.10米,字距3厘米,落款为“大顺二年(1645)二月十三日”。
圣谕碑反面原为
张献忠的丞相阎锡命写的
圣谕六言注释,后被
南明平寇将军
杨展于明
隆武二年(1646)改刻为“万人坟碑记。”碑文为“崇祯十七年(1644),逆贼张献忠乱
蜀将汉州人杀戮数十万,于奉命平寇复省,提兵过此痛彼白骨,覆以黄壤,爰题曰万人坟,是用立石。挂平寇将军印左都督杨展题。隆武二年仲冬月吉。”解放前,四川广汉
基督教福音堂,有位牧师名董笃宜者,加拿大人,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参过军,尔后成为虔诚的基督教徒,他在广汉期间喜汉学又喜欢访探古迹,他在西安看见过《大秦景教中国流行碑》,他想在那时古老的广汉城郊,寻得出类似景教碑的古碑碣,便常去郊外走走。“一日,偶于
附郭一茅屋墙壁中,发现了一碑,式甚奇古,后约当地《新汉周报》主编邓穆卿君,一同往观,知为
张献忠碑。石工正拟毁以筑路,乃亟告县府(县长罗延瑶)设法运至公园保存。这通碑在解放前,陈列于广汉公园(今
房湖公园)棂星门右侧,日晒雨淋。解放后,才移于棂星门左侧绿树荫浓特建的
碑亭内保存至今。
南明建昌卫掌印
都司俞忠良在永历二年所著的《流贼张献忠祸蜀记》中说:“献忠日唯以杀戮为事,全无悔心,又恐众叛亲离,问计兆龄,求弭乱之法。兆龄曰《周易.观卦》之爻词有云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之。此等荷戈执戟之辈,唯知吃饭穿衣,有甚知识。假写数言,名为天书圣谕以惑之,若辈自服矣。献忠问何谓天书圣谕?兆龄曰容臣做来,须遇暴风雷雨之日,方可行。某日,忽阴云四布,雷电交作,雨若倾盆,至次日卯辰时方止,城内外水深丈余,
傍河两岸漂没营房数千。献忠、兆龄传牌晓谕内、外八路将领官兵人等云‘夜间皇上亲见天书夜坠庭中,天书言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世间不忠不孝,造孽太重,人心不合天心,
大劫已到,不必怜息。皇上向来斩杀军民人等,俱自造之孽,天网难逃,尔官民人等,当洗心涤虑,以回天怒。如后再有罹法网者,皇上奉天诛之,其勿恨怨。’献忠命工部
王应龙监工督造立碑刊行各
府州县,正面楷书
竖排阴刻‘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款识为‘大顺二年二月十三日。’又命伪相严锡命于碑阴作圣谕来历注解。众贼不知献忠诈术,其后有斩戮者,皆信为天诛。从此,献忠惨毒较前更加百倍。八路将领,逢恶助虐,良心尽丧。献贼令各将士,自杀其新收妇女,如系蜀人,更不许擅留一人。又杀内外各衙门大小文职官员,四川之祸,屠城、屠堡、屠山、屠野、屠全省,血流成波。甚至千里无人,空如沙漠,荆棘塞道,自亘古以来,未尝有也……一日迅雷烈雨,献忠仰天大呼曰天爷爷,你也要咱杀个净!又或时向天自语曰天爷教咱杀,咱敢不杀?故弄玄虚,人多不识其诈术 。”又“初献忠既走
川北,杨展、
曹勋即引王师据其地,勋留守。展北追贼至
汉州,以乏粮而还,尽收暴莽骸骨丛葬焉。立万人坟碑记祀之,其文曰‘崇祯十七年,逆贼
张献忠乱蜀,将汉州人杀戮数十万。予奉命平寇复省,提兵过此,痛彼白骨,覆以黄壤,爰题曰万人坟。凡我士民,春秋霜露,伤父兄之惨难者,一以恸先灵,一以仇寇厉,拜扫依依。忠孝之思,竖髪难昧,宁不勃然而兴乎。挂平寇将军印左都督杨展题。
隆武二年仲冬月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