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
经济学术语
垄断 (Monopoly) (又译独占),经济学术语,是一种市场结构,指一个行业里有且只有一家公司(或卖方)交易产品或者服务。一般分为卖方垄断买方垄断。卖方垄断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买方垄断 (Monopsony) 则恰恰相反。理论推断垄断者在市场上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调节价格与产量,但没有确切案例提供支持。
含义
垄断 (Monopoly) (通常译独占),经济学术语,是一种市场结构,指一个行业里有且只有一家公司(或卖方)交易产品或者服务。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产生原因
寡头勾结
其次,寡头勾结对竞争形成的限制。当一个部门有众多企业时,它们之间的勾结是很困难的,但是,当部门生产和资本的集中达到一定程度,使该部门绝大部分的生产和销售集中于少数大企业时,它们之间的勾结就成为必然。这时,寡头们就会相互勾结并通过控制部门的产出率以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在寡头生产同质产品的前提下,无论是有勾结寡头市场,还是无勾结寡头市场,它们之间的互相依存关系都会导致市场垄断。
跨部门经营
最后,混合联合大企业多样化生产对竞争的限制。混合联合大企业的迅速发展是战后资本主义产业结构变化的最突出现象之一。该类型企业的产生之所以使竞争受到限制,不仅是由于这类企业的产生与大公司绝对规模的增大和总体集中率的上升紧密联系在一起,更是由于这类企业会形成独特的市场势力,包括实行企业内部的“互惠交易”以及在发生竞争关系的市场上趋向于“互相依存和竞争性克服”。当然,大公司的多样化经营是双刃利剑,它在形成竞争克制,加强规模垄断势力的同时,也能成为垄断企业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加强竞争的强有力武器。无论怎样,大公司生产的多样化与跨部门经营,是加强大公司垄断势力的极为重要的因素。
保护主义
垄断是从政府保护主义的自由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在以自由竞争为基本特征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资本主义企业为了攫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必然会采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实行生产的专业化和协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在激烈的竞争中,大企业往往凭借自己在经济上的优势,不断排挤和吞并中小企业,使生产资料、劳动力和劳动产品的生产日益集中于自己手中。同时,资本主义信用制度和股份公司的发展,突破了单个资本的局限,加速了资本集中的发展,从而也推动了生产集中的发展。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则意味着企业数目减少,1个部门的大部分生产都集中在几个或几十个大企业手中,它们之间比较容易达成协议,共同操纵部门的生产和销售,从而使垄断的产生具有可能;由于少数大企业的存在,使中小企业处于受支配地位,少数大企业之间为了避免在竞争中两败俱伤,保证彼此都有利可图,也会谋求暂时的妥协,达成一定的协议,从而使垄断的产生具有必要性。自由竞争引起生产集中,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走向垄断,是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一般的、基本的规律。公元19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已成为资本主义全部经济生活的基础。
种类
规模垄断
规模垄断对竞争的限制必然导致垄断资本主义的停滞和腐朽趋势。
技术垄断
技术垄断形态是指厂商凭借其在生产和销售中的特殊技术、知识以及在产品品质和品种上的优势,通过移动消费者的需求曲线或改变需求曲线的斜率,提高产品的价格,获得垄断利润的一种经济权利,或是垄断厂商借此优势所拥有的能够限制竞争的市场份额。技术垄断形态本质上是厂商从生产到销售所具备的特殊技术、知识市场优势的体现,是厂商所拥有的以专利和专有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垄断形式的市场竞争优势的体现。
行政垄断
概念乃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对行政垄断的概念进行准确的界定,对行政垄断的表现形式进行合理的分类,有助于分析行政垄断的危害性,制定有效的规制措施。
自然垄断
如果某种产品需要大量固定设备投资大规模生产可以使成本大大降低,那么,一个大厂商就可能成为该行业的唯一生产者。由一个大厂商供给全部市场需求平均成本最低,两个或两个以上厂商在该市场上经营就难以获得利润,这种情况下,该厂商就形成自然垄断
策略性垄断
如果除垄断者外另无他人掌握某种生产技术或诀窍,该市场自然形成技术性垄断。在既无技术壁垒又无法律壁垒的情况下,厂商通过高筑壁垒以确立或巩固其垄断地位,这便是策略性垄断
上述壁垒并没有列尽全部因素,也不一定相互排斥。如厂商控制了某种原材料的供应。凡是阻挡竞争者进入市场的壁垒都是造成垄断的原因。
主体作用
市场开发
第一,垄断企业在加速新产品的市场开发上发挥重要作用。广义的创新活动通常包括发明、创新和模仿三阶段。如果说发明的主要资源是创造性的智力活动,不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设备,那么,创新则需要较多资金和设备的投入,垄断企业的资金和设备实力,使其能够在技术创新和市场上发挥主体的作用。
生产领域
第二,垄断企业在那些投资大且需要较高专门知识的生产领域和开发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现代科技不仅具有高、精、尖的特点,且有很强的多学科综合性特点,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任何一种创新和市场开发在短期内不易得到回报,这就需要有大企业的实力作为后盾,而小企业势单力薄,资金周转回旋余地很小,很难在综合性的技术开发中发挥重要作用。
基础研究
第三,垄断企业在科学技术的基础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发达国家,企业技术创新占整个技术创新的60%-70%,而大企业的实验室则在技术创新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大企业的实验室不仅进行实用技术的开发,而且还成为国家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
国际合作
第四,垄断企业在全球科技创新的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科技创新合作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而跨国公司则是科技创新国际合作重要的载体。
技术创新
第五,垄断企业在持久性技术创新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技术创新按照其性质可划分为持久性技术创新和突破性技术创新。持久性技术创新是指沿着产品性能改进和完善的途径展开的技术创新。一个行业中大部分的技术创新是持久性的。在持久性的技术创新中,垄断和支配性企业是成功的先锋,垄断企业总是能够在一浪又一浪的持久性技术创新中保持领先地位,而使新加入的中小企业望尘莫及。
危害
垄断的危害如下:第一,由于缺少竞争压力和发展动力,加之缺乏有力的外部制约监督机制,垄断性行业的服务质量往往难以令人满意,经常会违背市场法则、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
计划经济时代电信、铁路等部门过去都属于国家行政部门,而这些部门进入市场的时候,本身却仍具有垄断地位,一旦在市场中开始追求利润,就会通过垄断定价把大量消费者利益转移到手中,使特权部门、特权公司拿到远远高于竞争市场价格的利润。结果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竞争成本。
投资不足、就业下降,消费相对疲软是我国经济运行之中的主要问题。有专家指出,造成中国现阶段投资不足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其中一点就是很多高利润的行业都是市场禁入的垄断行业,这些行业中,垄断导致低效,造成了这部分利润反映不出真实的利润状况,成为极大的浪费,同时这也极大的挫伤了资本的投资热情,这样就造成所谓的“资本罢工”,强化了投资市场低迷。
国内研究机构的研究结果表明,腐败在当前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由垄断造成大量的租金(这里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租金”)流失。比如,中国最大的垄断行业之一的电力业,根据他们的估算,每年造成的租金损失在560亿元至1120亿元之间,而民航的垄断“租金”每年也多达75亿元至100亿元。垄断把消费者收益转给垄断生产者,创造出超额利润,造成社会福利损失。估计这类损失每年达1300亿元至2020亿元。
研究分析
竞争关系
从自由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垄断并未消除竞争,而是凌驾于自由竞争之上与之并存。在垄断统治下,不但自由竞争在一定范围内即在各非垄断企业之间仍然存在,而且垄断本身还必然产生出新的更为激烈的竞争。无论在各垄断组织之间,垄断组织内部各参加者之间,以及垄断组织同非垄断企业之间,都存在着尖锐复杂的竞争。在垄断组织内部,参加卡特尔辛迪加的资本家为了争夺有利的销售市场,占有更大的产销份额,必然引起竞争;参加托拉斯康采恩的资本家为了争夺对垄断组织的控制权,同样要展开激烈的竞争。各个垄断组织之间,彼此为了巩固自己的经济地位,争夺销售市场、原料来源和投资场所,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同时,垄断组织总想控制、排挤和扼杀局外企业,局外企业为了自己的生存,也要同垄断组织斗争,它们相互之间当然还存在着自由竞争的关系。垄断组织只有不断地投入到竞争中去并取得胜利,才能维持和加强自己的地位。反过来,竞争也继续产生出新的垄断组织,加强着垄断资本的实力,扩大着垄断统治的范围。垄断与各类竞争同时存在,因而产生许多特别尖锐、特别剧烈的矛盾、摩擦和冲突,使资本主义所固有的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
发展
垄断本身在各方面都是不断发展的。从垄断统治的范围看,在20世纪初期,垄断组织主要存在于如煤炭、钢铁、石油等重工业部门,垄断统治的范围已经扩展到轻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农业以至各种服务性行业等领域。从垄断的程度看,垄断企业本身的规模不断扩大,少数最大垄断企业的生产在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一系列重要工业部门愈益被少数几家甚至一家最大垄断企业所控制。从垄断统治的形式看,由于垄断企业采取多样化经营方式,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更加广泛地采取了混合多样化即把许多相互之间并没有什么联系的行业联合在一起的经营方式,使愈来愈多的大垄断企业变成了混合联合企业。这就更加扩大了少数大垄断企业直接控制和影响的范围,加强了它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统治地位。战后跨国公司日益成为国际垄断的主要形式,也是垄断资本国际统治形式的一个新发展。垄断的发展,即使资本主义生产走向全面的社会化,又进一步加深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这就为资本主义向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制度过渡准备了物质条件并提供了强大动力。
相关事件
2022年5月,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2023年12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7\u5e7408\u670830\u65e5
垄断概述.找法网.2010-01-12
垄断的种类.找法网.2013-03-04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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