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垄断亦称“自然
寡头垄断”。某些产品和服务由单个企业大规模
生产经营比多个企业同时生产经营更有效率的现象。如自来水、电力供应,电信、邮政等。由于存在着
资源稀缺性和
规模经济效益、范围
经济效益,使提供单一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联合起来提供多数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形成一家公司(垄断)或极少数企业(寡头垄断)的概率很高。
基本概述
自然垄断(Natural monopoly)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
西方经济学对自然垄断的认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1982年,鲍莫尔、潘泽和威利格用部分可加性重新定义了自然垄断。假设在某个行业中有X种不同产品,Y个生产厂商,其中任何一个企业可以生产任何一种或者多种产品。如果单一企业生产所有各种产品的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之和,该行业的成本就是部分可加的。如果在所有有关的产量上企业的成本都是部分可加的,该行业就是自然垄断的。换言之,即使
平均成本上升,只要单一企业生产所有产品的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之和,由单一企业垄断市场的
社会成本依然最小,该行业就是
自然垄断行业。平均成本下降是自然垄断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 新定义扩大了自然垄断的范围,它不仅包括传统的自然垄断即强自然垄断,还包括了所谓的弱自然垄断。
现代法学一般认为: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市场的
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些部门如果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
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
市场秩序的混乱。 法学上的自然垄断概念不仅
涵摄了经济学上自然垄断的内容,还突出了
现代竞争法的精髓。这是社会进步的客观反映。
理论基础
经济学理论基础。西方
自然垄断理论从产生到发展大概经历了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
成本次可加性三个阶段,它们各自解释了自然垄断出现和存在的原因。从总体上推进了社会对自然垄断的认识。
产生原因
一般认为,自然垄断的产生原因有二:一是
规模经济,二是
范围经济。
规模经济
任何企业进行
社会生产时,它总会面临
生产成本问题。如果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过高,则其必然会处于竞争的劣势地位;如果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则它就处于竞争的优势地位。但是,企业的生产成本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除了技术等因素的作用即使在相同的条件下,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也可以随着生产
总产量的增加而趋于下降,原因在于当企业的
总产品不断扩大时,原先的
固定成本被逐渐摊薄。这在固定成本投资较大的企业表现的尤为明显。当长期平均
总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降低时,规模经济就出现了。当社会对某些行业的
长期平均成本的降低速度与幅度提出要求时,这个行业往往就是自然垄断。规模经济很好地解释了产品单一领域行业的自然垄断。
范围经济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并不仅仅生产或提供单一的商品和服务,往往是
多元化经营。如果由一个企业生产多种产品的成本低于几个企业分别生产它们的成本,就表明存在着范围经济。由于单独生产某一产品的企业的
单位产品定价高于
联合生产的企业的相应单位产品定价,因此单独生产的企业就会亏损,这些企业或者退出该
生产领域或被兼并,这也会形成垄断的局面。因此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指出,有着范围经济的产业也可产生自然垄断。对此,我国的大部分学者是持相同的观点。从理论上来讲,范围经济很好地解释了产品具有综合性领域存在的自然垄断。
基本特征
1、效率主导性
从自然垄断的
经济学理论基础来看,无论是
规模经济还是
范围经济或者是成本的次可加性,自然垄断主导取决于
经济效率而不是其它因素。规模经济意味着生产更多产品时固定成本被逐渐摊薄越来越小,范围经济意味着在追加生产相关新产品和服务时进行联合生产要比单独生产的成本低,
成本次可加性则意味着独家垄断经营的总成本小于多家分散经营的成本之和。自然垄断主导建立在效率目的基础上并且保障效率的实现。
综观世界各国的自然垄断存在的行业和产业,如供水、电力、煤气、热力供应、电信、铁路、航空等。我们不难发现采取自然垄断经营的产业一般具有网络经济的特征即依赖一定的
产业网络为
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如果离开这些产业网络,企业所生产或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是无法流转到社会
消费领域。衡量这些产业网络作用的最佳指标是网络上的流量(交通、电力、通讯信号等),而网络上的流量将随
网络节点的
几何级数增加。网络节点数量越多,边际
投资收益越大。
由于自然垄断依赖于网络经济为整个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因此企业在经营
自然垄断行业时,将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基础产业网络的建设。这些产业网络形成了大规模的
固定资本,它们折旧时间长,
变现能力差,从而导致了整个垄断产业大量的资本沉淀。另外,由于基础产业网络占有的资产往往具有相应产业或者行业的专用性,所以资金一旦投入也就很难收回,所形成的
企业资产也难以改为其他用途。
4、产品的日常性
供水、电力、煤气、热力供应、电信、铁路、航空等
垄断行业,他们所提供的产品都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必须品,具有日常性与必须性的特征。
自然垄断行业通过它们的网络触角将这些日常生活必须资料转流到千家万户去以保持
社会生活的稳定与有序。
1、产生的原因不同
自然垄断的产生原因主要在于经济效率或者效益,而
行政性垄断则是行政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组织
滥用行政权力所造成的;
2、法律性质不同
自然垄断由于它存在相当的积极性,大多数国家在立法上给予其豁免肯定它的合法地位。行政性垄断是我国
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产物,其本质是借
行政权力行
市场行为,它违背了
依法行政原则,因此是非法的;
3、影响不同
自然垄断往往带来效率经济增加社会总体福利,而
行政性垄断则不仅容易导致行政腐败的出现,更会造成市场
竞争机制的扭曲。
认定标准
“哪些行业是自然垄断?”与“哪些行业实行自然垄断?”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前者是关系到自然垄断的
判断标准问题,它不仅具
有对现实市场结构的
实然判断功能,更具有对自然垄断范围的
应然判断功能;后者则是自然垄断存在的范围问题,通常是应然的探讨与分析。通过前面对自然垄断的概念、理论基础与特征的分析,我们对自然垄断的判断标准和产业范围基本应该有了一定的认识与把握。
对于自然垄断的判断标准:
第一,该行业现成的
市场结构为只有一个或者几个提供相似或
相同产品的卖者。换句话讲,就是该行业的现行市场为垄断或者
寡头的
不完全竞争市场。
第二,形成上述市场结构的主要根源在于经济效率的优先考虑。
第三,一个国家的法律对之必须持肯定的态度,包括明示和
默示的肯定。
通过与上述所例的
标准对照,我们不难看出我国的
自然垄断行业主要集中在
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如供水、供电、煤气、热力供应、电信、
交通运输(包括铁路、
城市交通、海港、水运和机场)、环境卫生设施和
排污系统、
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系统等。
规章制度
无论
自然垄断行业如何改革,他们都将受到法律的规制。这不仅是由自然垄断行业的
特殊地位所决定的,同时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通过对
世界各国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立法内容的考察,我们应建立含盖以下基本内容的
法律制度来规制自然垄断行业,使其进入良性的运转与发展状态,促进我国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与社会稳定。
由于自然垄断行业涉及领域的
广泛性和利益的多方面性,因此对自然垄断行业依法进行管理的主体就不可能单一化。从维护和保证自然垄断行业健康发展所需要的资源的角度来看,自然垄断行业的管理主体主要涉及到反垄断
主管机关、产业主管者、,其他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
反不正当竞争机关、价格部门等则在各自的权限范围依法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配合前面主要的
自然垄断产业主管者做好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理工作。
由于
自然垄断行业对日常生活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在较早时期,各国对自然垄断行业多采取国有化的办法并将其置于政府的严格管制之下。管制方式主要是进入管制和
价格管制。由于
政府管制措施的失灵以及
技术发展等因素地作用,自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
西方国家开始了一场声势浩大的
自然垄断产业改革,逐步趋于
放松管制并适当的引进竞争。单一化的投资格局被打破,自然垄断行业经营呈现多元化格局。与此相适应,
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管制手段趋于多元化与更为科学化。
3、监督法律制度
监督是社会管理系统的重要环节,对社会的发展变化起着控制的作用。自然垄断行业历来是多事之秋的领域,如果没有健全法律
监督制度对其加以监督管理,难以避免出现很多问题。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监督管理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法定的管理机关对自然垄断行业经营者的监管;
二是社会对自然垄断行业经营者的监督;
三是社会对法定管理机关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