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春秋时太史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
卿大夫,记载史事,编写史书,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为朝廷大臣。秦汉设太史令,职位渐低。魏晋以后修史的任务划归
著作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隋改称太史监,唐改称
太史局,
肃宗时又改为
司天台,五代同。宋代有太史局、司天监、
天文院等名称。辽称司天监,金称司天台。元代改称为
太史院,与司天监并立,但推步测算之事都归太史院,
司天监仅余空名。明、清两代,均称
钦天监;至于修史之事则归于
翰林院,所以对翰林亦有“太史”之称。
秦汉曰太史令,汉属
太常,掌天时星历。魏晋以后,修史之职归
著作郎,太史专掌历法。隋改称太史监,唐改为太史局,宋有太史局﹑
司天监﹑
天文院等名称。元改称
太史院。明清称
钦天监;修史之职归之
翰林院,故俗称翰林为太史。参阅《
通典·职官八》《续通典·职官八》。
掌管天文历算等官名。相传
夏朝置,掌文书。秦始置太史令,西汉因之,掌编写天文历法,善
术学,俸禄六百石。《后汉书·张衡传》:“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
东汉,置一员,六百石,不再撰史,专掌天时、
星历,岁终奏新年历,国祭、丧、娶奏良日及时节禁忌,有瑞应、灾异则记之。
十六国,亦多置。
前燕其地位颇重,间或参谘重要政务。南朝皆置,宋一员,掌
三辰时日祥瑞妖灾,岁终奏
新历;南齐沿置;
梁武帝天监七年(508)隶太常卿,位一班;陈沿置。
北魏置多人,主律历。
北齐为太常寺太史署长官,掌天文
地动、风云气色、律历卜筮。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复名令,从五品下,掌观察天文,稽定历数,凡
日月星辰之变,风云气色之异,率其官属占候之。高宗
龙朔二年(662)改名秘阁郎中,后又改名
浑天监、
浑仪监,
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复名令;中宗景龙二年(708),又改
太史监,不隶秘书省,睿宗景云元年(710)又名令,隶秘书省;其后屡改屡复,
玄宗天宝元年(742),名太史监,不隶秘书省;肃宗乾元元年(758)改名
司天监,升
从三品。
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年),改制,后复置,为太史局长官,掌测验天文,考定历法,十年一迁。
1相传夏朝置,掌文书,《
吕氏春秋·先识览》:“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