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妊娠期间,尤其是
妊娠早期,会出现全身或局部性
皮肤瘙痒,程度有轻有重,严重时能令人坐卧不宁,难以忍受,这种病症称为妊娠身痒症。妊娠身痒可表现为阵发性和持续性两种,常常是在白天工作紧张,或精神关注在别的事物的时候,
瘙痒便轻或不痒,待到夜深人静欲眠时,瘙痒往往严重,而且越抓越重,难以入睡。妊娠身痒的孕妇,有的皮肤上有粟粒样
皮疹,有的并无皮疹,有的短期内身痒会自行消退,有的则持续到妊娠终止,分娩后身痒很快消失。由于这种皮肤瘙痒是妊娠期间特有的症状,所以亦称之为妊娠痒疹或妊娠瘙痒症。
发生妊娠身痒的原因,一可能与孕妇血液中
雌激素含量过高有关,二是与
胆汁淤积有关。研究者认为,由于孕妇胆囊排空时间延长,胆囊膨胀而张力减低,以致形成胆汁淤积现象,
胆汁酸和胆汁
盐含量增高,导致
皮肤瘙痒。
发生在妊娠前半期,尤其多在妊娠第3、4个月时发生。丘疹好发于四肢伸侧、躯干上部、上臂股部,呈两侧
对称分布。圆形,粟粒大至绿豆大,顶端略扁平。初起白色,以后呈
深红色、淡红色或正常肤色。丘疹周围有
荨麻疹样红晕,经数天或数十天丘疹可消退,但又可有新丘疹再发生。由于瘙痒剧烈,夜间尤甚,搔抓使丘疹上覆盖黄色痂皮。痂皮脱落后,局部遗留色素沉着或
色素脱失。
多发生在妊娠最后2个月,尤其是产前2周之内。皮疹形态与早发型妊娠痒疹相同,还可见到丘疱疹及风团样皮疹,酷似
多形红斑。皮疹多先发生在腹壁陈旧
妊娠纹(
萎缩纹)上,随后可迅速向全身扩展,瘙痒剧烈。因搔抓可见抓痕、
血痂及
苔藓样变等
继发性皮疹。本病在分娩后2~3周会自行消退,遗留暂时性色素沉着。
根据
经产妇、
发疹特点及时期,以及皮肤组织病理改变特点,诊断多无困难。
本病须与妊娠
瘙痒性
丘疹及斑块相鉴别。后者的特点有:多见于初孕妇,妊娠36周以后发病,瘙痒剧烈。
皮损好发于
膨胀纹,小红丘疹1~2mm大小,不久融合成较大红色斑块。多见于腹部,以后
荨麻疹和丘疹形
皮疹扩展至臀部及
股部、胸部,颜面极少被波及。孕妇患病并不影响胎儿,多在产后数日皮疹自行消退。由于皮肤组织病理改变与妊娠痒疹近似,只能通过临床表现的不同加以区分。根据发病时间、皮疹分布部位及损害特点可以诊断。但应与
多形性红斑、虫咬症及
妊娠疱疹相鉴别。
属
自身免疫性疾病,可发生于妊娠的任何阶段,皮疹为红斑、
丘疱疹或疱疹样皮炎样皮疹,多分布在手掌、躯干及四肢等处,但无好发于
妊娠纹的倾向。直接
免疫荧光检查,取母体病变及其周围皮肤,可见
基底膜带有线状
C3及lgG沉积,可与
PUPPP(妊娠瘙痒性
荨麻疹样丘疹斑块)相鉴别。
妊娠身痒是妊娠期间特有的症状,虽可以包括某些
预后良好的
皮肤病,但需认真鉴别,以排除因感染病毒而引起的、严重威胁孕妇及胎儿(胚胎)生命和致畸力强的
皮肤病,如
风疹、
妊娠疱疹、
疱疹样
脓疱疮等。对患有上述
皮肤病的孕妇必须
终止妊娠,不可盲目治病保胎,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2.糖皮质素类激素对严重的妊娠痒疹有较好疗效,且能减少死胎的发生。孕妇尽可能短期用药,常选用
泼尼松,尽量缩短疗程。症状明显减轻后逐渐减量维持,直至停药。临产后不宜应用糖皮素质类激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