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五年进士,选
庶吉士,授编修。累迁
少詹事,入直上书房。十八年,仁宗幸热河,
林清逆党突入禁城,宝兴散直,至
东华门与贼遇,急入告警。宣宗方在上书房,闻警戒备,贼不得逞。上还京,擢宝兴
内阁学士。十九年,授
礼部侍郎。以事忤旨,诏斥宝兴不学,降
大理寺卿,罢直书房。复坐部刊科场条例误“高宗”为“高祖”,降二级调用。寻予
三等侍卫,充吐鲁番
领队大臣。
道光二年,召为
大理寺少卿。复因事降
通政司参议,历
左副都御史、
兵部侍郎,出为泰宁镇总兵。八年,授
理藩院侍郎,调兵部。迭命偕
户部尚书王鼎察治长芦、两淮盐务,筹议整顿。十年,出为
吉林将军,疏言:“松花江西岸、辉发河北岸旧例封禁,其馀闲旷山场均设卡伦,惟许兵丁打捕牲畜,以备贡品。民人无照,私出挖蓡斫木者,查拏治罪。”又言:“
伯都讷珠尔山荒田先后开垦五千二百六十二晌,其租息请自
道光十五年为始,以其半分赏兵丁,半存备报修工程。此外尚有可垦荒地五万六千馀晌,作为官荒,将来奏请招佃徵租。乌拉凉水泉已垦七万三千九百馀晌,请拨二道河东二万晌,以七成给乌拉总管衙门,三成给协领衙门,资为津贴。馀未垦地五万三千馀晌,亦作官荒。”并从之。调盛京,又调成都。
十七年,署
四川总督,逾年实授。时
马边、
越巂边外夷匪数出为患。十九年,疏言:“御边之策,不外剿、抚、防三者,抚之之道,在施於平时,断无失利之后转而就抚之理。比来劳师糜饷,迄无成功。为今计者,以修边防为急务,陈防边五事:一、增兵额,请於
马边增兵千二百,雷波、
普安、安阜、越巂、宁越各增兵八百,峨边、屏山各增兵四百;一、改营制,请以
绥定协副将移驻马边厅城,游击、都司以下各增设移驻有差;一、筑碉堡,饬各厅县因地制宜,多修堡寨,责令各集团练,官给抬炮,督率教演,择要隘筑
炮台,增设大炮;一、定期巡阅,岁春夏之交,建昌道赴越巂、峨边,永宁道赴马边、雷波、屏山,周历巡阅各一次,秋冬责成提督与建昌总兵分赴巡行察勘边隘;一、优奖边吏,马边、越巂两厅同知,请三年俸满,以题调选缺知府升补。”疏下议行。言官论奏四川提督应如湖南例,半年驻越巂等处。宝兴议:“
马边、越巂相距辽远,请于春秋夷匪出没之时,提督往驻马边、峨边、雷波三厅,建昌总兵往驻越巂、宁越。”又言:“越巂边防以大路为重,麦子营、利济站均应增驻弁兵,乾沟诸汛应酌量移撤,分设于马日槓诸处。越巂、宁越两营相距颇远,声势不能相及。前请以建昌左营游击移驻大菩萨地,远在宁越之东,而越巂营参将复与游击不相统属。请越巂、宁越适中之界牌楼,以建昌镇右营都司移驻,专管麦子营、利济站两汛。”并从之。
先是宝兴以马边诸厅县增设防兵,筹议边防经费,请按粮津贴,计可徵银百万两,以三十万为初设防兵之需。每岁经费,即以馀银七十万两生息,置田供支。上以津贴病民,拨部帑银百万。
翰林院侍读学士王炳瀛奏:“四川前买义田,遍及百馀州县,若更以数十万帑银於各州县买田收租,膏腴将尽归公产。请限於四厅近边地收买,安置屯防。”下宝兴妥议,疏言:“边防完竣,用银二十二万两有奇,以三十七万发盐茶各商,岁得息三万七千馀两,足敷增设练勇饷械之需。馀银四十万,听部拨别用。”遂罢买田议,二十一年,拜
文渊阁大学士,留
四川总督任。时大学士
琦善、
协办大学士伊里布相继罢,在朝满洲大臣鲜当上意,故有是授。
二十六年,入觐,命留京管理刑部,充上书房总师傅,兼
翰林院掌院学士。二十八年元旦,加恩年老诸臣,加太保。十月,卒,年七十二,谥文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