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儿
托妮·莫里森著小说
《宠儿》是美国著名作家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作品。《宠儿》取材于一段真实的历史。作品令人触目惊心:女黑奴塞丝在携女逃亡途中遭到追捕,因不愿看到孩子重又沦为奴隶,她毅然扼杀了自己的幼女……十八年后奴隶制早已废除,而被她杀死的女婴还魂归来,以自己的出现日夜惩罚母亲当年的行为,往事的梦魇一刻也不曾停止过对塞丝的纠缠。
内容简介
《宠儿》讲述一个叫塞丝的黑奴为了获取自由,只身从“甜蜜之家”的肯塔基农庄逃亡到辛辛那提的农舍。一个月后,她被奴隶主追捕,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摆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毅然将孩子的喉咙割断后下葬。这个惨死在亲生母亲手里的孩子,被取名为“宠儿”。她也因为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在后来一直受到社区人们的仇视和排斥并忍受着良知的折磨和巨大的孤独。宠儿阴魂不散,于十八年后重返人间,她化作少女,搅得家里鸡犬不宁,不仅向母亲讨爱债,还不择手段地引诱和纠缠保罗,将母亲刚刚稳定和回暖的生活摧毁。本来,母爱和自由并不矛盾,然而在美国黑人历史中,二者之间却是那样对立甚至是水火不相容。一个母亲为了换回自己的自由,在被逼无奈下,只能剥夺孩子的生命。这部小说在情节安排上,自始至终都存在着紧张的悬念和苦涩的诗意。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纯正的黑人女孩。宠儿是因爱而被谋杀的孩子,她回到母亲身边,是寻找心灵的依靠。她因爱而死,又在爱与恨的交织中重新获得自由。
创作背景
小说以1873年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小镇的生活为背景,借助一个还魂人间的年轻黑人女子和一位饱受心理煎熬的黑人母亲,展示了奴隶制留给美国黑人巨大的精神危机。那一年距离林肯总统发表废除奴隶制声明已经9年,距离故事中的弑婴事件已经过去18年。黑奴制度直接来源于黑奴贸易,而黑奴贸易的兴盛是由于资本主义发展对劳动力的需要。1661年,以弗吉尼亚殖民地为首,从法律上确定黑人为终身奴隶,从而开始了长达200余年的黑奴制度。黑奴制度在当时对美国早期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也对非洲带来了灾难性的破坏。奴隶贸易在古代和中世纪就已经出现了,但那时的贸易规模较小,对象也不只局限于黑人,也有白人被卖给黑人为奴的现象。近代的黑奴贸易真正开始于新航路开辟以后。1441年,由安陶·贡萨尔维斯和努诺·特里斯陶率领的一支葡萄牙探险队,在布朗角附近沿海劫掠了名非洲黑人,带回里斯本出售,是为黑奴贸易的开始。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后,为西班牙建立了美洲殖民地。为了夺取当地的黄金,西班牙对土著印第安人采取了灭绝性的屠杀,加上从欧洲带来的各种传染病,导致印第安人口急剧下降。并且,长期从事打猎活动的印第安人不适应繁重的田间劳动。于是,西班牙人决定向美洲运进黑奴以补充劳动力,发展种植园经济。1501年,第一批黑奴从葡萄牙运进美洲,这是美洲实行黑奴制度的开端。1519年,第一批从非洲到来的黑奴被西班牙运到美洲,开始了美洲和非洲间直接的黑奴贸易。截至1540年,西班牙向美洲殖民地输入的黑奴已到达一万人左右。黑奴贸易和黑奴制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发展对自由劳动力的需要。
《宠儿》中主要刻画了三个黑人妇女的形象,经历各种磨难的女主人公赛丝塞丝的婆婆,靠儿子赎身获得自由的老黑奴贝比·萨格斯赛丝的小女儿,性格孤僻古怪的丹芙。黑奴制度时代,黑人妇女深受两重压迫——种族的压迫和性别的压迫,她们是“奴隶中的奴隶”。
作品鉴赏
主题思想
《宠儿》是一部主题思想丰富的小说。一些学者有的分析作品中爱与自我的主题,有的探讨黑人的道德心理问题,有的研究黑人的家园与群体问题,有的分析宗教主题,有的关注黑人的主体性与身份建构问题,有的探讨音乐与记忆的主题。《宠儿》的多重主题,体现了该作品的经典魅力。有不少论者从历史与社会心理的角度探讨蓄奴制和种族歧视对美国黑人的身心伤害,揭示作家在小说创作中惯常表现的政治敏感性。胡全生指出,蓄奴制是“黑暗的制造者”,美国内战结束之后“黑奴制意识并未烟消云散,它依然在啮噬黑人的心灵,影响黑人的思维与认识”。他认为,小说中的人物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即种族记忆所困”,他们都生活在过去的经验之中而难以自拔。董俊峰认为,小说借助象征的手法“表现了六千万在奴隶贸易中死于非命的黑人的冤屈与愤怒”,塞丝的杀婴记忆就是“黑人群族苦难历史的记忆”。张怀久指出,该小说是一部为黑奴解放疾呼的力作,它“把种族压迫的主题从背景推向前景”,真实地再现了蓄奴制文化,有力地质疑了美国的文化价值观。王湘云认为,该作品揭露了“奴隶制在黑人解放后依旧对黑人心理产生浓厚的阴影”,“表现了黑人二次解放的必要性”。王玉括认为《宠儿》是一部表现身体政治的小说,小说中的人物“利用自己受到奴隶制摧残、毁损的身体来确立自己的身份”。在另一篇论文中,王玉括通过《宠儿》与《黑人之书》中的暴力事件的对比分析指出,《宠儿》改写了“被主流历史观所忽视与边缘化的黑人历史,还原他们的生存状态”,认为该书“体现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新历史主义的理论成果与文本实践”。易立君认为,《宠儿》深刻地表现了黑人奴隶的伦理诉求,小说中的黑人男女“被剥夺最基本的为人父母和子女的伦理身份;不能组建具有正常伦理属性的家庭”。杀婴是西方文学的一个重要母题,《宠儿》是对这一传统母题的继承与重构。有不少论者对该作品中杀婴情节的文化历史内涵及艺术审美价值情有独钟。晓云指出,莫里森采用后现代派写作手法处理了小说中的杀婴事件,认为杀婴行为“既是蓄奴制下黑人对白人的反抗,又是黑奴深厚母爱的表达方式”,被杀女儿的阴魂“既是贩奴过程中屈死的六千万黑奴冤魂的化身,也是整个黑人苦难历史的缩影”。吴秀芳指出,《宠儿》不是简单地陈述一个母亲杀婴的故事,莫里森“采用了借用故事、延续传统和故事重构等艺术创作手法,使一个平凡的母亲杀婴的故事更具有特色性、典型性和社会性”。应伟伟分析了《宠儿》与《美狄亚》的互文性,指出“真正的杀婴者不是古希腊父权社会和美国南部的奴隶制,而是两位悲剧女性身上不断成长的女性主体意识”。莫里森被誉为“黑人民间文化的继承者”,她的小说富含神话寓言、民俗仪式、民间传说、民间信仰、黑人音乐等黑人传统文化的因素。国内学界对《宠儿》中的黑人文化主题也有较多的论述和分析。王腊宝毛卫强从“美国黑人个体行为”、“美国黑人族群构成特征”及“美国黑人历史观”等方面探讨作家在作品中所表现的民族文化重建观。指出,黑人自我主体意识的觉醒是黑人民族文化重建的基点,认为美国黑人民族文化的重建和发展“要求美国黑人民族正视自己民族的过去”。桂宏军从鬼魂、群体、口述、语言等方面探讨了《宠儿》所蕴含的美国黑人文化,说明该作品是一部如作家本人所说的“不能更改的、无可辩驳的”黑人文学作品。曾梅认为,《宠儿》蕴含了非洲的祖先崇拜和信仰,文本从多个层面凸现非洲宇宙观与美国文化的联系。胡笑瑛指出,《宠儿》在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歌唱形式、召唤模式等四个面展现了非洲文化的特色。研讨黑人女性的生存状态是莫里森小说主题研究的重要内容。《宠儿》虽然不是一个典型的女性主义文本,但小说也触及了族裔语境下黑人女性的命运和生存状态,并探讨了黑人女性的身份寻求与自我解放问题。有些论者尝试从女性主义批评的角度解读该小说的主题,揭示作家的女性主义意识。杜维平认为,小说以艺术的形式“记录了处在边缘的美国黑人女性在白人和男人双重压迫下的痛苦挣扎和艰难的自我追寻历程”,小说中的黑人女性用自己的身体书写了自己的故事,改变了“她们在历史上作为隐形人和失声集团的地位”。屈婉玲分析了女主人公瑟丝与其他女性包括她的母亲、女儿的母女关系,探讨黑人女性的生存困境,认为“要争取真正意义上的生存,黑人女性必须首先结成一个有凝聚力的群体”。马应心认为,莫里森在《宠儿》中探讨了女性与自然的命运,展示了一种生态女权主义的精神动意。
历史是不能被遗忘的,即使它会带来屈辱的回忆。非洲黑人在北美的生存过程中充满了血与泪,但正是他们的辛勤劳动为这片新的土地带来生机和发展。可以说,是黑人创造了美国早期的历史。当代美国黑人应该记住这一点,勇敢地面对这段历史,并为他们的祖先感到骄傲。2008年,非裔美国人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2009年6月18日,美国国会参议院就黑奴制度向非裔美国人正式道歉。
作品创作
《宠儿》的素材取自20世纪70年代莫里森在兰登书屋做编辑时的经历。在编辑《黑人之书》时,一张剪报吸引了莫里森。一个叫马格丽特·加纳的黑人女奴带着几个孩子,从肯塔基州逃到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当奴隶主带人追到她的住处时,她抓起斧子,砍断了小女儿的喉管,接着她企图杀死其余几个孩子。马格丽特被逮捕,以“偷窃财产罪”接受审讯,法庭宣判将她押送回原种植园。马格丽特·加纳案成为反抗《逃亡奴隶法》斗争中一个著名讼案。马格丽特神志清醒和缺乏悔意的言行吸引了废奴主义者和报纸的注意。被捕后,她显得十分平静。她的婆婆是个牧师,当时在一旁观望,没有鼓励,也没有阻止。马格丽特决定先把孩子杀死,然后再自杀。莫里森充分理解这一行为,认为“这是很崇高的”。莫里森认为马格丽特有足够的智力、残忍以及甘冒任何危险的勇气来争取她所渴望的自由。被故事吸引的同时,莫里森也觉察到小说家创作的难度,她说:“历史中的马格丽特·加纳令人着迷,却令一个小说家受限。给我的发挥留下了太少的想象空间。所以我得发明她的想法,探索在历史语境中真实的潜台词,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史实,这样才能将她的历史与关于自由、责任以及妇女‘地位’等当前问题联系起来。女主人公将表现对耻辱和恐惧不加辩解的坦然接受;承担选择杀婴的后果;声明自己对自由的认识。”显然,莫里森跳出了历史题材的局限,更多地使用虚构和想象,通过再造“历史语境”,来重现“历史记忆”,以期达到审视和反思现实的目的。
铭刻在肉体上的记忆
“124号恶意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房子里的女人们清楚,孩子们也清楚。多年以来,每个人都以各自方式忍受着这恶意。”小说开头即将读者抛入一个封闭、孤立的空间,“124号”没有名字,只有门牌号,这所位于蓝石路上灰白两色的房子成为现实与幽灵共存的空间,这里上演着一出出“闹鬼”的恶作剧。“镜子一照就碎,蛋糕上出现了两个小手印……一锅鹰嘴豆堆在地板上冒着热气;苏打饼干被碾成碎末,沿门槛撒成一道线。”这些看似淘气的恶作剧,加上房子里“鬼魅”的特征:惨白的楼梯、颤动的红光、单调的色彩……无不构筑起“怨毒”的情绪。“恶意”从何而来?自然与房子里发生的往事有关,然而,房子里的人却不愿面对过去。房子里居住的黑人一家只剩下母女两人。两个儿子多年前已逃离凶宅,祖母贝比·萨格斯也已辞世,母亲塞丝失去记忆,生活在貌似平静的麻木中,小女儿丹芙离奇地失去了听力。不愿回忆往事的母亲和无法听到真相的女儿不得不面对房子里另一个隐身的“家人”——宠儿的鬼魂,忍受着这个娃娃鬼无休止的恶意捉弄,虽筋疲力尽,但无法脱身。
母亲塞丝尽量不去记忆,因为她觉得只有这样才是安全的,遗憾的是她的脑子有时不听安排。当塞丝穿过田野、去井边清洗粘在腿上的春黄菊汁时,昔日的农场“甜蜜之家”便在她眼前展现出来,那里的一草一木都有着令人尖叫的无耻的美丽。接着,“浸在水洼里的狗”、“乱扔的鞋袜”、“梧桐树”、“吊死的小伙子”等一连串意象追逐而至,让塞丝无法自恃。令塞丝感到耻辱和难堪的还有她那糟糕的记忆,“小伙子们吊死在世上最美丽的梧桐树上……对那些美妙的飒飒作响的树的记忆比对小伙子的记忆更清晰。她可以企图另作努力,但是梧桐树每一次都战胜小伙子。她因而不能原谅自己的记忆。”读者这时会对塞丝过去的经历产生好奇,因为只有遭受过心理创伤的人才会处于类似癔症的精神状态,刻意地去遗忘,却偏偏停留在对过去的回忆中,某些被抑制的东西在不经意间一再浮现,这些断片式的记忆又能唤起强烈的情感反应。这一次塞丝也不能幸免,特别是当她遇到保罗·D——“甜蜜之家”另一个幸存的奴隶时,记忆的闸门被慢慢开启。
当丹芙和保罗·D为房子闹鬼的事情发生冲突时,塞丝告诉保罗·D自己不搬家的理由:“我后背上有棵树,家里有个鬼,除了怀里抱着的女儿我什么都没有了。不再逃了——从哪儿都不逃了。我再也不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地方逃走了。我逃跑过一回,我买了票……它太昂贵了!你听见了吗?它太昂贵了。”塞丝的回答暗示了前一次出逃所付出的沉重代价,但她没有提及弑婴事件,而是详细地描述了“后背上的樱桃树”。那是塞丝18年前被白人划伤后背留下的伤疤,“一棵苦樱桃树。树干,树枝,还有树叶呢……我估计现在连樱桃都结下了。”然而,就是“这棵树”勾起了保罗·D无限的爱恋和伤感,促使他留了下来。他开始亲吻树上的每一道隆起和每一片树叶,试图用这种方式感受蕴含在树根、巨大主干和繁茂枝杈下深沉的悲伤。然而,此时的塞丝却没有任何感觉,因为她“背上的皮肤已经死去多年”,她不再感受到任何应有的疼痛和情感变化。而这温情的一幕却激怒了房子里的另一位住户——鬼魂,地板开始剧烈地抖动,整栋房子在颠簸,在尖叫。保罗·D向鬼魂怒喝:“她受够了!”他以雄性的威力,制止了“124号”的最后一次“地震”。促使保罗·D发出怒吼的正是塞丝背上的那棵树。而在意乱情迷之后的平静中,保罗·D发现那棵树实际上是一堆令人作呕的伤疤,只是在形状上像棵树,但绝不是他记忆中像兄弟一样陪伴他、承载男人成长岁月的田野上的树。这株“苦樱桃树”唤起了塞丝和保罗·D共同的记忆,勾勒出18年前出逃当晚故事的全景。
“甜蜜之家”的奴隶们(四男一女)不堪忍受新奴隶主的苛刻,商议集体外逃,在计划出逃的晚上,他们彼此失去了联系。挺着大肚子的塞丝没有找到丈夫,她先把三个孩子送上了出逃的大车,却被两个白人意外掳去,像奶牛一样被抢走了奶水,又被划伤了后背。出逃计划落空后,奴隶西克索被烧死,保罗·D被套上了铁嚼子。塞丝没有等到丈夫,最终独自出逃,她从一棵梧桐树旁经过,树上吊着一具无头尸体,尸体穿着保罗·A的衬衫。途中塞丝在白人姑娘爱弥的帮助下生下女儿丹芙,后来到了“124号”,与婆婆贝比·萨格斯和孩子们相聚。28天后,奴隶主追来,为了不让女儿重复自己做奴隶的命运,塞丝杀死了刚刚会爬的幼女宠儿。
“苦樱桃树”是出逃时留在塞丝后背的巨大伤疤,它转化为优美而富有诗意的意象。“苦樱桃树”是塞丝从救助她的白人姑娘爱弥那里听到的。爱弥一看到塞丝的后背便失声叫了出来,接着半天没有出声,后来她用梦游一般的声音说:“是棵树,一棵苦樱桃树。看哪,这是树干——通红通红的,朝外翻开,尽是汁儿。从这儿分杈。你有好多好多的树枝。好像还有树叶……小小的樱桃花,真白。你背上有一整棵树。正开花呢。”这好像一幅镌刻在后背的美丽图画,但从爱弥口中,我们知道“白色的樱桃花”指的是化脓的伤口。也许爱弥为了安慰逃亡中的塞丝,有意美化了伤口,试图减轻她肉体上的痛苦。令人费解的是塞丝接受了爱弥的说法,永远记住了自己后背上的“那棵树”,“苦樱桃树”便成为文本中一个重要的隐喻,具有了特定的象征意义。
对塞丝而言,“苦樱桃树”代表了她肉体受过的创伤,“苦”是她对那段生活的概括。但肉体上的创伤是可见的,可以局部恢复的,能够言说的伤痛并不是最大的痛苦,更深切的痛苦是无法言说的。作家让塞丝试图借可见的伤疤来遮掩内心无法言说的心理创伤——弑婴后无尽的自责和悔恨,尤其是事件发生后不久奴隶制废止,这让宠儿的死成为枉然,成为塞丝难以解开的心结。
个体心理创伤的治愈
莫里森将解开塞丝心结的任务交给了一个“幽灵”,一个和宠儿同名的年轻女子来到“124号”,介入塞丝一家的生活,揭示母亲心底最隐秘的创伤。
一个穿戴整齐的女人从水中走出来,走了一天一夜,在“124号”附近的台阶下睡着了,醒来后,她便留了下来。塞丝注意到她额头上看起来像婴儿头发一样的三条精致纤细的划痕以及她脖子上的伤痕,还有她那令人怦然心动的名字——宠儿,她被塞丝母女看作是还魂人间的亲人。塞丝开始努力弥补她亏欠宠儿的母爱。为了满足宠儿,塞丝做了各种尝试,包括讲述久不提及的往事。这让塞丝感觉震惊,因为以前一提起过去她就痛苦,但面对宠儿,塞丝却能够心平气和地回忆过去。为了宠儿,她放弃了和保罗·D刚刚筹划的未来。因为在塞丝心中只有过去,亲手割断女儿喉管所产生的内疚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她。笃信基督的老人斯坦普·沛德找到保罗·D,把当年登载塞丝弑婴案的报纸拿给他看,保罗·D找到塞丝询问,被塞丝炽热的母爱吓坏,选择了离开。“124号”再次关闭了与外界的联系,重新成为女人的世界,但这里从来不缺乏炙热的情感。“宠儿,她是我的女儿。她是我的。看哪,她自己心甘情愿地回到我的身边了,而我什么都不用解释。我以前没有时间解释,因为那事必须当机立断。当机立断。她必须安全,我就把她放到了该待的地方。可我的爱很顽强,她现在回来了。我知道她会的。”然而,好景不长。尽管塞丝试图以加倍的母爱来弥补自己曾对女儿犯下的过错,但宠儿无休止的索取和报复却令人对这种单方面的努力产生怀疑。
如果以为莫里森仅仅重写了一个骇人听闻的历史故事,那就错了,莫里森的高明之处在于她将个体的心理创伤转化为美国黑人的集体创伤,并把矛头直指黑人自身,针对一部分黑人面对历史问题时采取的激进态度提出了反思和批评,指出了治愈心理创伤的途径。无论是贝比·萨格斯在宴会上闻到的邻居们非难的味道,还是她自己放下剑和盾的传道,都未能制止悲剧的发生;无论是拿剪报给保罗·D看的斯坦普·沛德;还是提出四条腿与两条腿区别的保罗·D,他们都无法说清黑人个体所应该承受的苦难。莫里森将希望寄予黑人社群,指出黑人应该团结起来,共同建构自身的文化传统。丹芙在目睹了宠儿对母亲无休止的压榨和索取之后,终于走出“124号”,向社区求援。30个黑人女子周末来到“124号”举行了驱鬼仪式,她们的歌声壮阔得足以深入水滴,或者打落栗树的荚果,歌声在丹芙、塞丝那里获得了回应,她们最终跑进黑人妇女中间,加入了歌唱,宠儿则神秘地消失了。
当塞丝又一次看到马背上那顶高高的黑帽子时,为了保护女儿,她手握冰锥又一次冲了过去……但这一次不是白人奴隶主的追捕,而是丹芙的新主人来接她上班。塞丝在场景重现的时刻恢复了记忆,伴随着个人心理创伤复原的是对自我的重新审视和肯定。正如保罗·D重回“124号”,攥着塞丝的手,轻轻告诉她“你才是最宝贵的”,“我们需要一种明天”。
在更深层次上,“苦樱桃树”可以说是美国黑人背负历史苦难的象征。黑人群体接受了主流历史对于他们过去的描述,却忽略了在精神和文化层面的自省。不能正视过去,便无法面对未来。“后背上的树”成为黑人群体的精神负担,成为至今美国黑人仍与贫穷、暴力、高犯罪率等词汇相连的原因,成为阻碍黑人发展的原因。这正是莫里森创作《宠儿》的动力所在。
文学特征
《宠儿》中后现代主义文学的特征
20世纪下半叶是一个各种主义风起云涌的文化时代。女权主义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等文化批评相继问世,尔后逐渐波及整个欧美大陆,这些五彩缤纷的思潮对当今西方文学的写作方式和写作内容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后现代主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主要在欧美产生的世界性文学思潮,在美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生活和创作在这一时期的托妮·莫里森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这一思潮的影响,其作品《宠儿》更是反映出了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四大基本特征。
1、深度模式的削平
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经历对人类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在经历了诸如奥斯维辛集中营这样的巨大悲剧之后,人类很难再相信自身,很难再相信思想家为人类生存所设想的各种美好而不可企及的愿望的合理性。每个人都必须重新探讨人生的终极意义,为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做出解释。同时,战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时刻存在的核爆炸危机等,使每个人特别是哲学家、艺术家开始对历史、道德、科学的局限性和人类赖以生存的各种价值观进行深刻的反思和解剖,其结果便是:深度模式的削平。所谓深度模式的削平是指“消除现象与本质的辩证法,明显与隐含的阐释观,能指与所指的符号观。深度模式削平的实质就是对历史、主体意义和真理的重新思考,特别是解构主义对古典形而上的批判,使人们对历史、自我、语言的本质产生了根本性的怀疑。”这一特点使后现代主义小说与传统小说和现代主义小说截然不同。传统小说的深度模式主要有三个纬度,即现象与本质、现实与历史、符号和意义。在传统小说中,人们相信叙事所使用的语言符号具有意义的层次,作品所描述的现象的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而探究和认识叙事的本质才是阅读作品的真正目的。但是,在后现代主义作品中,事物的表象和本质之间的区别、历史与现实之间的延续以及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依存关系被消解了。《宠儿》这一文本就有着明显的深度模式削平的特点。首先,《宠儿》中多重的主题模糊了现象与本质之间的区别,读者很难从这一文本中得到清晰肯定的单一主题。《宠儿》的主题既可以是对美国现代社会中仍旧存在的种族歧视的抨击,也可能是对历史上存在的奴隶制的抨击;既可以反映黑人自由意识的逐渐觉醒,也可能是在描述奴隶制下扭曲的母爱……多重主题的特点使得《宠儿》内涵丰富、意义深远。
其次,《宠儿》的故事来自一个历史真实事件,在这一点上模糊了现实与历史之间的界限。莫里森将历史与传说融为一体,将虚构与写实集于一身,使作品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极大的震撼力。《宠儿》的故事是来自历史上一个真实的事件。20世纪70年代,托妮·莫里森在蓝登书屋工作时担任了《黑人之书》(The Black Book)的编辑工作。这部书收集了美国黑人长达300年争取平等和自由的历史资料。托妮·莫里森在编书过程中有机会接触到不少有关黑人奴隶反抗奴隶制的报道,其中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女奴引起了她的特别注意。据记载,玛格丽特和她的丈夫带着他们的四个孩子从肯塔基州逃到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市。后来奴隶主带人赶来追捕——“这时,玛格丽特·加纳看到他们一家自由的希望已经破灭,便抓起桌子上的一把斧子,一斧头砍断了她小女儿的喉咙……接在《宠儿》中,玛格丽特·加纳成为了塞丝,那个被杀死的小女孩成为了宠儿,故事的其他情节也基本保留了下来。
再次,《宠儿》中大量出现的内心独白及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模糊了符号和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宠儿》的第二部分非常重要,读者可以从主要人物塞丝、丹芙和宠儿的意识流中发现很多有益的线索和内容。她们三人的内心话语彼此重复、彼此补充,即解释了小说中的很多疑问,又将读者带入人物的内心世界,使读者更好地了解人物的故事及性格。
宠儿的意识流尤其重要:我是宠儿,她是我的……一切都是现在 永远是现在 无时无刻我不在蜷缩着和观看着其他同样蜷缩着的人 我总在蜷缩……假如有更多的水和我们就有眼泪了 我们造不出汗水也造不出晨尿 是没有皮的男人们就把他们的拿给我们喝……他们不再蜷缩了 我们还蜷缩 他们在水上漂浮……
在宠儿的意识流中,叙述内容不连贯,没有标点符号,每个句子之间只用空格隔开。符号和意义之间的界限被混淆。在阅读的过程中,读者们会发现Beloved的身份是变幻莫测的。在这部分的意识流中,宠儿的叙述涉及到了“中间通道”的一些内容,将叙述的笔触延伸到了奴隶贸易的源头,这样就拓展了小说的叙述纬度,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
2、从历时走向共时(即时)这一特点是与深度模式的削平不可分割的。
“历时纬度的消失必然导致共时的显现和对即时感受的强调。后现代主义小说彻底抛弃了历史时间因素,零散片段的材料就是一切,它并不给读者以传统意义上的、在历史变迁的线形关系中、在人物矛盾发展的最终解决中获得美感,它只能在永久的现时阅读中体验艺术的存在。”“后现代主义的文学拒不以开头、中间、结尾这样的成规来创作小说。”时间的空间化使时间变成了永远的现时,人物与自己的过去的关系由于时间因素的消失与淡化而变成空间中的关系了。于是后现代主义的小说“便从强调叙述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变成强调叙事本身固有的价值。人物的无深度性、故事的随机性、叙事的任意性,这一切都最终表现在读者随着阅读所带来的文本的快感之中,小说的意义也就成为读者所读到的。”《宠儿》的故事情节是很简单的,莫里森本来可以用几百个字或几十个字来讲述这一故事,但在《宠儿》中,莫里森采用了非传统的叙述方法,打破了故事发生的时间顺序和线状结构,按照时间对人物的影响程度,将过去和现在交织到一起,依照心理时间重新安排小说中的时间。整部作品在1873年的现实层面和以1855年为主的不同层面的过去层面之间来回穿梭。其结果是过去、现在和将来相互交织,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被混淆甚至被忽略。莫里森通过小说中人物的经历和感受来描述时间的难以把握。在《宠儿》中,“时间从来不按西克索设想的那样走”;对于塞丝来说:“时间太难以信任了”;对于宠儿来说,“一切都是现在永远是现在”。在《宠儿》中,莫里森还“把黑人生活的历史空间以一个个生活的横截面的形式艺术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把生活中的色彩、旋律、节奏、意境、氛围等非情节因素都用‘平行插入或多声部配合的方法’,来来回回地切断了同时发生的若干不同行为,打破和取消了时间的顺序,突出和强调了原本叙述中前承后继的时间性所难达到的共时性效果。同时,小说文本中大段的描述性的因素增加了单位时间内的叙述密度和信息密度,迫使读者埋头于这些纷杂的细节中,时间的方向迷失了,进展停顿了,读者在空间的召唤下不得不参加情节和细节的组织。”这种过去与现在并置、现实与回忆交织的叙事手法巧妙地增加了小说的纬度和涵盖面。通过对叙述时间的精心设计,莫里森想要表达的主题思想是:过去没有消失,也不能忘记,现在来自于过去,过去依赖于现在;人们想要发现和形成完整的自我,就不能割断与过去的联系;重新整理和审视历史不是沉迷与过去的成功、失败、喜悦或痛苦,而是在历史中确认自我,从而在现在的生活中塑造和把握自我。时间的这种特殊性反映了美国黑人在历史上的悲惨经历及在现实社会中的艰难处境,深化和拓展了小说主题。
3、文本间性
根据后现代主义理论,既然文本从有中心走向四散,从历时走向共时,从逻辑走向偶然,那么文本也必然呈现出一种平面性,因而呈现出在一个更大的文本之中相互映照、相互折射的万花筒似的景观,那就是后现代主义文学的“文本间性”。最早提出“文本间性”一词的是法国后现代主义理论家朱里亚·克里斯蒂娃。“文本间性”是指“一文本与其他文本的关系”。哈桑在《后现代转折》中也将边界和文本间性看作是现代文本和后现代文本的一个重要区别。概括地讲,文本间性有双重结构,即共时的结构和历时的结构。“文本间性不仅通过主题及文类的指涉来进行,它还包括情景、人物、语言、风格、结构之间的内在联系。”仔细研读《宠儿》这一文本,读者们会发现它是一部集多种文化、多种文学传统为一身的特殊作品。它的文本间性极大地增加了文本的可读性,使读者们在阅读的过程中经常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读者们会发现它既是一部带有浓郁歌特式色彩的小说,又是一部现代版的奴隶叙事;它既是一部充满了圣经原型象征的启示录,还是一个略有改变的希腊神话中美狄亚的故事;它既是一首充满黑人文化特色的爵士乐,也是一部继承了多位文学大师之写作方法的意识流小说。
由于文本间性的特点,《宠儿》这一文本便成为了一系列阅读的代码,它不受时空的限制,与过去的文学文本、其他作家的文学文本、作家自己的文学文本密切联系在一起,由于情节、人物、场景的相互作用而产生非常精致的折射。这就使得艺术与现实、现代与古典、人间与神话形成一种艺术空间的交叉和平行,形成一种即此即彼、非此非彼的艺术景观。这种文本间性既在精细微妙的相互映照之中丰富了小说的内涵,体现了其独特性,同时也揭示了《宠儿》这一文本与历史和传统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4、文学中心的转换——读者与解读
通过文本间的指涉,文本的内在容量、解释的歧义性就向两面互相折射的镜子,向两极无限延伸。文本便不可避免地呈现出开放性,而文本的开放性只有让读者的阅读来实现,文本的空白只有让读者的想象来填补,文本的游戏只有让读者的参与来共同完成。因此,后现代主义文学必然走向对读者和阅读理论的关注。这就实现了后现代主义文学的第四个特征:文学中心的转换。
随着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发展,不确定性成为后现代主义的根本特征。文学自身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读者的参与。后现代主义的文本便在被重新书写、重新修正、做出回答的过程中展示自身,所以后现代主义艺术自称为是行动的艺术,而真正的行动主体是接受者——读者。“在本雅明发现了这种奇特的作者、读者系统的转移后,罗兰巴特宣布‘作者之死’。无论作者是怎样的天才,他都是一个特定语境中的言说者,不管他以什么方式言说、叙述,他都必然被深深地镶嵌在自己言说的语境之中,等待听者、读者的解读,也就是说他的话语最终建立在一种经常和随时都可能消失的表现之中,它是暂时的、不可靠的、需要阐释的、需要读者的阅读去重新发现意义的文本。”
在《宠儿》中,莫里森采用一种故意的不确定性,以求得到读者在最大程度上的参与,提高读者在文学活动中的主动性。《宠儿》中的人物、语言、情节、题材等方面都呈现出了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打破了读者以往建立在传统文学审美经验基础之上的文学期待,拉开了读者和作品之间的距离,引导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地思考和参与。
人物的不确定性是《宠儿》最大的特点。“宠儿”一词本来是身无分文的塞丝在杀死自己的女儿后卖身为自己的女儿刻的墓碑铭文。但在18年后,有一个奇怪的女子来到塞丝的屋子前,说她的名字叫“宠儿”,而且就此住在了塞丝家。这个神秘出现的女子是小说中的核心人物,她的身份很神秘、很模糊。她有可能是塞丝开始时认为的那样——只是一个被白人男子囚禁的没有行动自由的普通女子。她身无分文,不能流利地说话,皮肤像婴儿般细嫩,情绪很不稳定,这一切特征说明她似乎被终身囚禁,但是这些特征同样可以证明小说中大部分人的观点:塞丝死去的女儿的冤魂借尸还魂了。也有一些批评家认为宠儿是塞丝已过世的母亲的象征。在小说中读者们也可以找到很多证据,如宠儿叙述的断断续续的故事与塞丝对她的母亲被白人贩奴者从非洲运到美洲的回忆相吻合;宠儿言谈时的神态很奇怪,似乎嘴角总是挂着一丝笑容,而塞丝的母亲因为长期戴着“铁嚼子”,她的嘴已成畸形,似乎一直在微笑。
在小说的第三部分中,宠儿与塞丝的位置互换,宠儿的举动像个母亲,而塞丝的举动则像个孩子。她们的角色互换也许只是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宠儿这一人物代表着什么。从更广泛的意义讲,宠儿还可能代表了所有穿越大西洋从非洲被运到美洲的黑奴。小说提供的种种线索证明宠儿可能是受囚禁之苦的普通女子,也可能是塞丝母亲的鬼魂,更可能是塞丝所杀之女冤魂的附身。从寓言的角度看,宠儿又代表了蓄奴制所带来的令人无法摆脱的恐怖的过去;这个充满痛苦回忆的过去因为宠儿的出现起死回生,又来纠缠现在。除去小说中人物的不确定性,文本的各个角落都有许多需要读者用自己的想象去创作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莫里森邀请、引导、期望读者对《宠儿》这一文本做出多种阐释。读者的“被迫参与”成为这一文本的最大魅力所在。《宠儿》中的后现代主义文学特点从各个角度丰富和拓展了小说的时间和空间纬度,从而深化和拓展了小说的主题。
主要人物
《宠儿》中主要刻画了三个黑人妇女的形象经历各种磨难的女主人公赛丝塞丝的婆婆,靠儿子赎身获得自由的老黑奴贝比·萨格斯赛丝的小女儿,性格孤僻古怪的丹芙。三位女性代表了黑奴制度从兴盛到瓦解的不同时代里,黑人妇女所扮演的不同角色。贝比·萨格斯是麻木和屈服黑奴的代表,她做了近一生的奴隶,直到七十多岁才被儿子赎得了自由。她从没想过逃跑,惟一的愿望是不被主人当着她孩子们的面打倒在地。黑奴制度下的黑人妇女,除了要做和男黑奴同量的工作,还要承担生殖孩子的义务,因为黑奴孩子对主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贝比自己都记不得一共生了多少个孩子,他们叫什么名字,她也拒绝去记,因为每个孩子最终都是要被卖掉的。赛丝是抗争的代表。她选择了逃跑,因为她饱受了奴隶制的所有折磨,她必须让她的孩子脱离那个地狱。她之所以狠心杀掉自己的女儿,是因为她知道作为一个女黑奴,生存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
主人之所以允许黑奴婚姻的存在,不是因为尊重他们的感情,而是因为这样可以减少黑奴逃跑的现象,有了妻子和孩子的黑奴逃跑时的顾虑更多和便于管理。并且黑奴家庭的存在可以保持黑人下一代的稳定生育和增长。但是一旦需要,主人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夫妻、母子拆开卖掉,任凭黑奴如何哀求都无济于事。同时,女黑奴还会遭受各种惨绝人寰的酷刑,鞭挞、火烙等,塞丝后背像枯树一样的伤痕就是最好的证明。丹芙是新一代美国黑人希望的代表。她没有当过奴隶,但奴隶制同样在她身上套上了枷锁。因为接受不了母亲杀害姐姐的事实,她的耳朵失聪,心理上下意识地断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丹芙康复之后也养成了孤僻的性格。但是当她发现宠儿无止境地索求母亲的爱,把母亲折磨得不成人形时,她毅然鼓起了勇气走出门去寻求帮助。面对奴隶制的罪恶,她不再逃避,而是正视它并击败它。
一、塞丝还魂的女儿以及黑奴孩子的代表
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塞丝无论怎样努力,也摆脱不了奴隶生活的回忆,过往的种种如幽灵般始终萦绕在她的脑海中。18年前,为了让尚在襁褓中的女儿能够逃脱黑奴的悲惨命运,塞丝在逃跑过程中决然杀死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诸多的回忆细节都依附在她死去的女儿的魂灵身上,纠缠着让她羞愧而难以自拔。在文本阅读过程中,书中的人物,尤其是塞丝的观点很容易介入读者对宠儿身份的判定,从而造成叙述观点和书中人物观点的重叠。宠儿的身份与塞丝18年前亲手杀死的女儿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小说开篇就写到,“124号横眉立目,充满了一个婴儿的怨恨。”124这个数字当中,惟独没3,无形之中强调了塞丝的第三个孩子已不在人世的事实。而紧接着,入住124号的这位姑娘打破了往日的宁静。这个姑娘自称叫宠儿,与那位早以不在人世的女儿的名字不谋而合,而年龄也与塞丝死去的女儿相仿,她下巴上的疤痕也和塞丝的记忆中一模一样,她对过去的一无所知还有她光滑细嫩如婴儿的皮肤,见到宠儿塞丝感觉自己的羊水破了等等,种种迹象都让塞丝觉得是宠儿就是那个轮回转世的孩子。潜意识里,塞丝一家人无一例外地都认为宠儿就是塞丝所杀女儿的鬼魂化身。随着故事的发展,这些想法决定了塞丝、丹芙、保罗·D三人和宠儿之间的关系。虽然宠儿表面上是个女孩,但处处表现得像个婴儿:她走路跌跌撞撞,吐字含混不清,还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身体,而且整天睡觉。宠儿还像个婴儿一样,一心一意只关注塞丝的举动,而不能将自己的人格同妈妈分开,以几近病态的依恋时刻想要独占自己的妈妈,无休止地向塞丝索取多年欠下的母爱。宠儿的“归来”为塞丝揭开封沉心底的杀婴秘密和倾诉母爱提供了可能,也为一个18年前刚刚会爬的、没有语言能力表达对母爱的渴求的孩子赢得了话语权。莫里森运用魔幻式的写作手法描述了一个还魂人间的姑娘有其深刻的寓意。这里的宠儿已不单纯是塞丝朝思暮想的女儿,她更是美国奴隶社会里千千万万个被剥夺了母爱的不幸的黑奴孩子的代表。现实层面看,“宠儿既是自小就被囚禁并虐待的小女孩儿,也是经历了运奴船上非人折磨的非洲姑娘”。在小说的第二部分,有三大段对白,其中一段是宠儿的独白。整个独白没有标点符号,语无伦次,倾诉了宠儿在地狱中所遭受的煎熬。有关地狱的情节其实就是描述他们被运往美洲时在船舱中的悲惨经历。可见,宠儿也是无数被贩卖到美洲的非洲女儿的化身,她们曾经有着在非洲时的生活艰苦但人身自由的快乐生活,失去自由的生活对她们来说如同走进了地狱。借助塞丝一家的生活缩影,莫里森道出了美国黑人对地狱般奴隶生活的恐惧、宠儿失去母爱的痛苦、以及对自由和美好生活的向往。
莫里森运用隐喻的写作手法把缺失母爱的孩子的心理描述得淋漓尽致。作品表面文本之下隐含的文本终极意义已然不复存在,而是在宠儿形象自我构建的过程中,迂回跌宕地指向意义的无限延伸。在美国奴隶制时代,这不仅仅是一个宠儿对母爱的诉求,更是成千上万个宠儿对母爱的诉求,从而间接地批驳了蓄奴制给黑人母亲带来的精神摧残以及给黑奴孩子带来的身心伤害。
二、塞丝的另一面自我以及塞丝母亲的重现
阅读和厘清文本的策略是诉诸差异,这是解构主义的重要特征。莫里森就是这样使自己的创作思想游移于开放的文本中,使阐释文本的差异独立于“完全的他者”而存在,以符号、字符及话语有力地消解了文本自身超验的所指。用她自己的话说,“我以为这是我写的小说中人们最不爱读的一本,因为小说的内容是小说中人物所不愿回忆的东西,我本人不愿回忆、黑人不愿回忆、白人也不愿回忆的东西”。在《宠儿》中,塞丝一直都在将自己的人格同女儿的人格进行合并。塞丝不经意地给宠儿起自己的名字。在她女儿的葬礼上,牧师向人们致辞时说:“我至爱的宠儿。”她坚信他说指的是她死去的女儿。她没有在墓碑上刻女儿的真名,而是让人刻了“宠儿”两个字,这既是指她自己,又是指那个女婴。塞丝感觉她作为一个奴隶的经历使她的人性消失殆尽,自己已经处于卑微的境地,因而也就无法珍爱自己,所以她把应该用来爱自己的精力全部倾注在爱自己的孩子身上。
她将自己的孩子看做是自己“最好的部分”。宠儿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当塞丝把所有的母爱都转移给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宠儿无形中就充当了塞丝的另一个自我。从更广义的角度来看,宠儿还代表了塞丝被压抑的过去,代表了她那挥之不去的记忆,可谓是塞丝的另一个自我。宠儿是塞丝竭力想忘掉,想要抛弃的那个自我。塞丝竭尽全力使自己不受过去的侵扰,但宠儿的到来证明,一个人很难或根本不可能抑制对过去的回忆。面对宠儿,塞丝最终选择了讲述自己过去的经历,这也就意味着塞丝开始真正面对并接纳自己。直到塞丝最终懂得如何去直面自己惨淡的记忆时,她才与过去的自我合二为一,和平相处,走出内心的孤独。小说中人物内心的波澜起伏和话语的支离破碎无形之中演变成了一群能指的狂欢,两者之间所形成的巨大反差恰好印证了话语解构的本质。和前面提到宠儿是塞丝的女儿的说法相反,小说中提供的细节在一定程度上又反映出宠儿是塞丝已经过世的母亲的可能性。在塞丝第一次见到宠儿时,她急切地想要去后院小便,这种几乎不能自控的情形从没有出现在塞丝的记忆里。宠儿的出现使得塞丝忆起了自己离世多年的母亲,而这似乎又应证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中的恋母情结。在第22章中,宠儿叙述的故事和塞丝母亲讲述的从非洲被贩至美洲的情形极其相似。宠儿说话的神态很奇怪,文中多次提到她的嘴角好像总挂着一丝微笑,特别是在首次出场和最后消失在人群中的这两个场景,这恰恰像极了塞丝的母亲。最后一章中,宠儿的举手投足俨然一位母亲,而塞丝的举止却像个孩子,两人这样的角色互换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清晰地彰显了塞丝内心渴望但又缺失的母爱。或许通过这样片段式的回忆,塞丝想让自己相信,自己的母亲当时并没有抛下自己,而是像自己一样,是一位标准的慈母。恍惚之中,随着宠儿的到来,这种难以寻觅的温暖情愫油然而生。这或许是这部小说隐藏文本里最晦涩难懂的释意,但又刚好与文本的开放性相契合。
三、丹芙和保罗·D想象界中的他者
莫里森摒弃了传统小说的创作手法,以敏锐的视角和丰富的想象力去洞察和串联每个珍贵的片段,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考空间。整部作品以宠儿的出现为中心,宠儿这一形象既区别于其他人物而独立存在,又与这些人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莫里森看似凌乱的片段式叙述模式实质上向四周呈现出一种散射性的网状结构,邀请读者主观能动地解读叙述者背后隐匿的声音。作品中描述的那些已经获得自由的黑奴,依然无法摆脱过去苦难生活烙在心灵上的阴影。对他们来说,曾经的精神掠劫及肉体折磨,林林总总的回忆如鬼魅般笼罩在心头,竭尽全力但又挥之不去。此外,莫里森敢于把情欲和感情、理性等因素并置,既颠覆了逻各斯中心主义下的理智和情欲的二元对立,另又淡化了作品中其他人物的边缘地位。这是后现代主义大浪潮下作者对传统小说写作模式的大胆解构。和母亲塞丝一样,丹芙也在间接地逃避过去。在缺乏与外界交往和没有他者注视的情况下,丹芙的自我意识极度脆弱,对外面的世界怀有极度的恐惧。宠儿出现后丹芙对她的照料给了丹芙被需要的感觉。丹芙不断地谈论着自己也参与的逃亡经历,一方面满足了宠儿自身内心的渴望,另一方面“丹芙借助他者构建了自我历史”。意识到宠儿变本加厉的肆意妄为和她母亲的节节屈服,丹芙最终选择走出124号的世界,到社区中求助,这标志着她社会独立人格的形成和追求独立和自足的开始。宠儿还促进了小说中保罗·D的成长。虽然保罗·D对宠儿的憎恨一天也没有停止过,但他们之间所发生的梦魇般奇特的性关系,却开启了他那“烟盒”般的心扉。宠儿他者身份的存在使得保罗·D最终丢弃了原本残缺、虚幻的自我,而找回了一个完整真实、背负沉重历史的自我,这就促使保罗·D最终回到塞丝的身边,得以和塞丝一起共同面对未来,去记忆,去感受,去爱。也就是说,宠儿在小说中表现出的破坏性,间接地推开了丹芙和保罗·D的孤独封闭的心灵之门,从而以本真的状态回归到社会主体当中。文本的创作与特定的历史语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莫里森试图以宠儿飘忽不定的存在使得其开放性的身份意义及差异得以存在,借此文本的最终意义得以不断的延缓。小说没有将“历史”和“虚构”人为地划分开,作者在情节把控上注重历史语境的真实性,为内战之前黑人奴隶的生活提供了广阔的视角。从这个意义上讲,宠儿作为他者的身份超越了先前的定义,是美国黑人自我构建的重要介质。
结语
《宠儿》是一部展现奴隶制的杰作,气势恢弘,振聋发聩,难以抗拒。宠儿是一个深具意义的文本形象。无论是作为塞丝还魂的女儿、黑奴孩子的代表、塞丝的另一面自我,还是塞丝母亲的重现抑或是丹芙和保罗·D想象界中的他者形象,宠儿都是依然困扰黑人现代生活的往昔岁月的缩影。解构主义指导下的文本分析将注意力放在文本的细节上,阅读和阐释文本的策略是诉诸差异,为打开文本分析的思想提供了强大的支持,摒弃了单一的文本分析模式,取而代之的是文本的多样化和开放式分析。宠儿是场噩梦,每个人都在努力地忘掉她。而基于解构主义的文本分析方法,加之文字意义的模糊性,宠儿的身份或许还不仅止于这些,也很难得出定论。正如莫里森本人所说:“当你将宠儿从头读到尾,你不知道她是谁。”为矛盾的辨证统一体,我们可以说宠儿诡异的形象畸形、阴冷但又令人同情,具有人鬼两重性,在一定程度上又承载着作者的情感定力。尽管宠儿在小说的结尾处消失了,但她并没有真正的离去。她所代表的毁灭性的、痛苦的过去依稀存在,而可能会得到的美好的、人性的未来也正逐渐得以彰显。
作品评论
奴隶制对黑人而言是不可言说的痛苦,对白人而言是道德上的尴尬,所以患有“记忆缺失症”的不仅有黑人也有白人。《宠儿》讲述的是“一个不应被遗忘的故事”。从社会历史的大层面上看,宠儿是整个美国白人社会的他者,她的存在提醒着白人铭记历史的真实,铭记黑奴制及其影响是美利坚民族史中不容回避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看,宠儿的他者功能已超越了恢复黑人记忆的范畴,而成为唤醒整个社会回归本真的介质。
——黄宇洁
美国著名作家托尼·莫里森的代表作《宠儿》以炽烈的语言和高度的叙事技巧表现了奴隶制在黑人心灵上的创伤,同时,作为一部黑人文学作品,《宠儿》在内容和形式上有丰富的黑人文化蕴涵。美国黑人的现实宇宙是通过魂灵和万灵论延伸到祖先的,个体是通过呼应——回应等口头形式和群体相连的。作为一个美国黑人作家,莫里森的《宠儿》可以说是对祖先的回应(response),同时又是对时代的召唤(call)。
——桂宏军
美国著名作家莫里森曾说过:“我始终在写一个主题,那就是爱与爱的缺失。”女人是文化的载体,母亲是传承文化的桥梁,因而母爱主题是莫里森小说中一条贯穿始终的内在主线。母爱是托尼·莫里森小说的一贯主题。莫里森的巅峰之作《宠儿》中,赛丝对宠儿的疯狂而扭曲的母爱,让人震撼,无法释怀。
——皮宁田、田祥斌
作者简介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1931年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美国著名作家。曾在兰登书屋担任高级编辑,后赴普林斯顿大学任教。1993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主要代表:《最蓝的眼睛》、《秀拉》、《所罗门之歌》、《宠儿》、《爵士乐》、《天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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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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