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商务局
宣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 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发〔2011〕16号),设立宣威市商务局,为宣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宣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划入原招商局的职责、宣威市人民政府利用外资办公室除农业利用外资与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外的其他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
(三)将原宣威市招商局的农业利用外资与生物资源开发创新职责划给宣威市农业局。
(四)增加由国家商务部授权的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的职责,增加由云南省商务厅下放的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备案初审转报的职责。
(五)划入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出境就业管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的初审和上报等职责。
(六)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七)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主要职责
宣威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负责拟订全市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意见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商品流通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及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点)的规划监督管理及年检工作,负责生活必须品市场、再生资源市场、酒类市场等其他专业市场的监测监管工作,负责拍卖、典当、旧货等物流监管,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商贸流通服务业有关协会工作,做好商贸企业经济运行监测。
(七)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对外技术贸易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制定进出口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主要工业品及原材料、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承办进出口配额、许可证。
(八)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拟定利用外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初审转报规定限额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及其变更事项;审核转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和国家、省、曲靖市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送情况。
(九)贯彻执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及国家经济贸易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实施我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管理意见和措施,依法审核转报市内企业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输出输入、设计咨询等业务并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宣威市商务局承办省、曲靖市、宣威市政府决定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论证和储备;按照曲靖市、宣威市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任务分解下达并督促落实,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为项目落地做好服务工作;组织参加国内外投资洽谈会和招商活动;负责外来投资企业的协调、联络。
(十一)宣威市商务局负责对外事务和涉外工作的综合事务,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商务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接待工作,负责外国记者来我市采访、报道的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外宾来访考察的接待工作及礼宾业务的指导工作;办理市级机关涉外事务及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国际援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有关涉外事项的管理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外案件;准确、及时上报有关统计资料。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宣威市商务局机关设9个股室。
(一)宣威市商务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主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秘书事务、电子政务、新闻发布、档案保密、对外宣传等工作;承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工作;负责电话的受理及记录处理;负责后勤保障与车辆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对口扶贫和挂钩工作。
(二)宣威市商务局组织人事股
负责党务、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工青妇、离退休人员等业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工作。
(三)宣威市商务局外经外贸股
贯彻落实国家外资、外经、外贸政策法规,草拟并实施外经贸市场多元化和以质取胜战略,草拟三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各类商品(含机电产品、技术和成套设备)的进出口及技术贸易、加工贸易工作,核准外企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立项;负责组织申报和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工作;负责外经贸协调发展工作,负责研究和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促进产业提升、产品升级换代、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出口;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申报实施,负责三外工作的统计分析。外贸工作:草拟全市进出口商品管理细则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管理、指导及组织境内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包括洽谈会、展销会、商品博览会等);负责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进行资格初审;负责资源性产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的初审;负责进出口经营秩序的协调管理,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执行国家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外资工作:协助草拟全市对外开放及利用外资政策;按规定审核上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负责全市直接利用外资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人员的出入境的审核上报工作。外经工作:负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境外投资(金融类除外)的管理以及拟订业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业务统计、外援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汇报工作。
(四)宣威市商务局外事股
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统筹制定中长期规划,抓好重大外事工作、涉外事务和涉外活动,负责重要外宾来宣访问和考察接待,负责外国记者采访接待和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务及案件;负责因公出国(境)的组团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承办市级领导的出访事宜,归口联系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签证手续等;承办市委、市政府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本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加强外国人管理。
(五)宣威市商务局招商引资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投资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草拟全市招商引资规划;草拟我市招商引资的办法与措施;建立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渠道,组织市内企事业单位到境内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已签订投资协议的外来投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优质服务,及时掌握全市外来投资企业运行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外来投资企业解决项目推进和生产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外来投资企业到位资金、生产经营、产值利润及税收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工作的洽谈、签订投资协议等事宜;负责对本市招商引资工作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释;加强与各地招商引资机构的信息交流,组织相关人员和机构对我市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建立健全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外来投资企业的认证工作。
(六)宣威市商务局市场流通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流通行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流通行业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负责城乡商品市场体系规划;组织实施我市有关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等特殊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宣威市商务局市场秩序股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单位及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开展商务执法监督检查;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酒类流通、茧丝绸协调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协调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参与组织打击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工作。
(八)宣威市商务局商贸服务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商贸服务业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草拟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拟定全市商贸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业、住宿业、国内展览、居民服务业等)的行业管理;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商贸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推进流通现代化;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承担内贸会展业协调和组织开拓国内市场,指导商贸企业营销工作;指导、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按季上报我市商务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建立维护市场监测信息平台,进行预测、预警、预报和信息引导;开展产销衔接、促进市场供应稳定。
(九)宣威市商务局政策法规股
研究国内外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分析我市国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形势,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等方面政策法规;负责拟定全市商务法规性文件和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我市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务;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负责局机关的普法工作。拟定商务信息化建设,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加快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管理有关网站;负责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开发和利用商务信息资源的有关工作。
人员编制
宣威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
相关事项
(一)宣威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战略、政策。宣威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宣威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商业物流企业发展。
(二)宣威市商务局配合宣威市监察局做好市外来宣投资企业、外商投诉工作。
(三)宣威市商务局配合宣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外来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协助开展外来投资企业年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宣威市商务局配合宣威市民政局做好市外驻宣商会的登记、审查及年检工作。
现任领导
浦绍虎:宣威市商务局局长。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3 16:43
目录
概述
职责调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