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约》,又称《白里安—凯洛格公约》或《巴黎非战公约》。 1927年由法国外长A.
白里安和
美国国务卿弗兰克·B·凯洛格倡议,1928年8月27日由
比利时、
捷克斯洛伐克、法国、德国、日本、
意大利、
波兰、英国、
澳大利亚、
加拿大、印度、
爱尔兰、
新西兰、美国、
南非等15个
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巴黎签订,1929年7月25日生效。至1933年,共有63个国家批准或加入。
公约包括序言和3条正文。主要内容是:缔约各国谴责用战争解决
国际争端,并废弃以战争作为在其相互关系中实施国家政策的工具;缔约国之间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性质和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解决;任何签字国如用
战争手段谋求利益,即不得享受公约给予的益处。
《非战公约》是在全世界人民反对
帝国主义战争、渴望和平的压力下缔结的。它反映了
帝国主义国家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也反映了当时
资本主义世界内高涨的和平主义倾向。1927年4月,法国外长A.
白里安为纪念美国参加
第一次世界大战10周年,向
美国国务卿F.B.凯洛格倡议:美法立即缔结废弃战争的协定,以为维护世界和平做出贡献。
美国政府对此表示欢迎,同时建议该条约不应只限于美法两国,而应包括主要大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该公约在美法两国提出的条约方案基础上签订。
《非战公约》的意义在于:①它在历史上第一次以
普遍性国际公约的形式,正式宣布废弃以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而在此以前,西方传统国际法理论和实践一向主张,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推行国家政策的手段是合法的,
主权国家有诉诸战争的
绝对权利。②它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审判德日主要战犯(
危害和平罪)的重要法律依据。③公约是宣示性的国际文件,无有效期限的规定,已成为一项
国际惯例。它所反映的关于限制战争的
基本原则,为其后的《
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文件所继承,从而推进了宣布侵略战争违法的历史进程。公约的缺陷在于:首先,它笼统地使用“战争”一词,而未明确区分侵略战争与自卫战争、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其次,它使用“废弃战争”一词,而未使用当时一些国际文件已经使用的“禁止使用武力”,这就使侵略者有可能以不宣而战为手段或借口它所进行的武装侵略不是“战争”而开脱罪责。第三,公约的
拘束力因美、英、法等国的保留而受到削弱。美国的保留是,维护门罗主义为其国防体系的一部分权利;英国的保留是,世界上某些区域的“幸福和完整”,对于英国的和平与安全具有特殊和重大利益关系,因而保卫这些区域不受攻击须视为一种自卫措施;法国则保留在其同盟国遭受攻击时给予支持的权利。这些保留超出了
自卫权的范围,是帝国主义国家
强权政治的表现。《非战公约》在国际法和战争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但实际并没有起到制止侵略战争的作用。
②使用了“废弃战争”一词,而没有使用当时一些
国际文件中已经使用的 “禁止使用武力” 。这就使侵略者有可能借口它所进行的武装侵略不是 “战争” 而推脱罪责。德、日
法西斯战争罪犯就曾这样做,但遭到了
国际军事法庭的严正驳斥。
③公约未规定制裁侵略的具体措施。此外,公约还受到美、 英、 法等国的保留的削弱。美国的保留是:维持
门罗主义为其国防体系的一部分权利。英国的保留则是:世界上某些区域,其“幸福和完整”,对于英国的和平和安全具有特殊和重大
利益关系,因而保卫这些区域不受攻击,必须视为一种自卫措施。法国则保留在其同盟国遭受攻击时给予支持的权利。这些保留超出合法自卫的范围,是帝国主义国家划分
势力范围、维护殖民统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