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顿森林协定(
英语:Bretton Woods Agreements)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
美元为中心的
国际货币体系协定。
布雷顿森林体系是该协定对各国就货币的兑换、国际收支的调节、
国际储备资产的构成等问题共同作出的安排所确定的规则、采取的措施及相应的组织机构形式的总和,旨在为二战之后提供一个坚实的经济基础。1973年2月美元进一步贬值,世界各主要货币由于受投机商冲击被迫实行
浮动汇率制,至此布雷顿森林体系完全崩溃。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
世界银行作为重要的国际组织仍得以继续存在,并发挥重要的国际作用。
历史追溯
该协定源自1944年7月,44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
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公园”召开联合国和盟国货币金融会议,称为“
布雷顿森林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联合国货币金融协议最后决议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和《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两个附件,总称《
布雷顿森林协定》。
核心内容
成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国际间就货币事务进行共同商议,为成员国的短期
国际收支逆差提供
信贷支持;
美元与黄金挂钩,成员国货币和美元挂钩,实行可调整的固定
汇率制度(即35美元兑换1
盎司黄金);
“
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了两大
国际金融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前者负责向成员国提供短期资金借贷,目的为保障
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后者提供中长期信贷来促进成员国经济复苏。
美国责任
美联储保证
美元按照
官价兑换黄金,维持协定成员国对美元的信心;
提供足够的美元作为国际清偿手段。
内在矛盾:美元供给过多则不能保证全部兑换黄金,供给不足则国际清偿手段不足——此即“
特里芬之谜”。
体系特点
体系优点
建立了以
美元和黄金挂钩和
固定汇率制度,结束了混乱的国际金融秩序,为国际贸易的扩大和世界
经济增长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美元作为
储备货币和国际清偿手段,弥补了黄金的不足,提高全球的
购买力,促进了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
体系缺陷
美元的清偿能力和对美元的信心构成矛盾,表现为美元的国际货币储备地位和
国际清偿力的矛盾、
储备货币发行国与非储备货币发行国之间政策协调的不对称性以及
固定汇率制下内外部目标之间的两难选择等;
汇率体制僵硬,无法通过汇率浮动自动实现
国际收支平衡,调节国际收支失衡的责任主要落在非储备货币发行国一方,牺牲了它们的经济发展目标。
体系终结
20世纪50~60年代,欧洲多国经济渐渐复苏,并认为这种
固定汇率对国家不利,于是开始利用体系换取较为保值的黄金,自此美国的
黄金储备开始流失,迄今为止,美国已经流失了其三分之二的黄金储备(美国原占有全球黄金储备的75%),但尽管如此,美国还是全球第一黄金储备大国(美国黄金储备约为8000吨)。
20世纪60~70年代,爆发多次
美元危机,其后以1971年12月《
史密森协定》(Smithsonian Agreement)为标志
美元对黄金
贬值,同时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拒绝向国外
中央银行出售黄金,至此美元与黄金挂钩的体制名存实亡;1973年2月美元进一步贬值,世界各主要货币由于受投机商冲击被迫实行
浮动汇率制,至此
布雷顿森林体系完全崩溃。
但直至1976年国际社会间才达成了以浮动汇率合法化、黄金的非货币化等为主要内容的“
牙买加协定”。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作为重要的国际组织仍得以继续存在,并发挥重要的国际作用。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结束,也导致了
美元与黄金的常态的反比例走向状况(除特殊情况导致同升同跌外)。
现存机构
基本作用
世行与基金组织的工作是互补的,但它们的具体作用却是相当不同的。世行是一个贷款机构,其目的是帮助
成员国融入更广泛的世界经济,促进旨在减少
发展中国家贫困的长期经济增长。基金组织负责监督
世界货币体系,维护各国
支付体系的有序运转,并向那些有严重国际收支困难的国家提供贷款。
世界银行既提供政策改革贷款,也提供
项目贷款,但基金组织则只是关注政策问题。它向那些面临短期对外支付困难的成员国提供贷款,在1973 年以来实行的灵活汇率体系的框架下促进实现成员国货币的完全可
兑换。
世行只向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提供贷款,但所有基金组织成员国 (不论是富国还是穷国)都可以要求基金组织提供服务和资金。基金组织工作的正常运转要求世行绝大多数的成员国参与其工作。国际贸易和投资都是跨越国界的,因此所有国家都须为进口和出口购买和出售外汇。基金组织对这类交易进行监督,并就如何对实现流动性的和稳定的全球
货币体系做出贡献与成员国进行磋商。
目标项目
世行最初的重点是项目,世行的大多数资金还是投在项目上,但同时也为改善经济政策提供贷款。除其他目标之外,这些改革还旨在把有限的资金的引到效益最高的投资项目上,以减少预算
赤字,控制
通货膨胀或加强公共机构。通过消除扭曲,调整贷款可以帮助
发展中国家更有效地使用资金和确保长期的经济增长。
组织合作
世行与基金组织之间的合作在2002
财年进一步加强。两机构在重债穷国倡议框架下为重债穷国减债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两机构的执董会批准了为16 个国家进行减债的
一揽子方案,并讨论了关于29 个国家的减债战略。在合作中,两个机构都把重点放在自身具有
相对优势的领域:基金组织负责就
宏观经济和相关的结构问题与成员国当局进行对话,世行则在社会和结构问题领域起主导作用。
2001 年8 月,世行和基金组织同意就国家规划和贷款条件加强彼此间的协作。此战略的目的是在国别规划项目的整个周期内加强协作,通过及早合作、明确分工,确定牵头机构、在执董会文件中明确表明各机构的看法。尽管如此,世行和基金组织仍然只对本机构的
贷款决策和保障本 机构的资金安全负责。在基金组织减贫和增长贷款支持的对低收入国家的减贫战略文件框架下,世行和基金组织将密切合作,在把重点放在各自具有优势的领域的前提下共同支持共同的国别战略的实施。对
中等收入国家而言,需要有更高的灵活性以适应各国的具体国情,但世行与基金组织加强协调和信息共享肯定会带来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