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应诏,字征吾,陕西
咸阳县人。
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
举人,任
阳城知县。历官
贵州道监察御史、湖广
按察司佥事,任内曾弹劾
殷正茂与
陈瑞二人。卸官后以“渭涘渔人”自诩。曾主持纂修《万历阳城县志》、《万历
咸阳县新志》。
万历初,以
举人任
阳城县知县,任内“砖甃
城垣”,“当岁饥,而佣活甚众”。主持纂修《万历阳城县志》。据《山西通志·卷十九》记载:“张应诏,
咸阳人。
万历间,以
举人知
阳城县,
鉴澄有长才,创甎城,修学宫,清地亩,百度具举,升御史。”后历官
贵州道监察御史、湖广
按察司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