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张振德,字季修,昆山人。祖情,从祖意,皆进士。情福建副使,意山东副使。振德由选贡生授四川
兴文知县。县故
九丝蛮地,
万历初,始建士墙数尺,户不满千。永宁
宣抚奢崇明有异志,潜结奸人,掠卖子女。振德捕奸人,论配之,招还被掠者三百余人。崇明贿以二千金,振德怒却之,裂其
牍。
天启元年方赴
成都与乡
闱事,而崇明部将樊龙杀巡抚
徐可求,副使
骆日升、
李继周等。重庆知府
章文炳、
巴县知县
段高选皆抗节死,贼遂据重庆。时振德兼署
长宁,去贼稍远,从者欲走长宁。振德曰:“守兴文,正也。”疾趋入城。长宁
主簿徐大礼与振德善,以骑来迎,振德却之。督乡兵与战,不敌,退集居民城守。会大风雨,贼毁士城入。振德命妻钱及二女持一剑坐后堂,曰:“若辈死此,吾死
前堂。”乃取二印系肘后,北向拜曰:“臣奉职
无状,不能杀贼,惟一死明志。”妻女先伏剑死。乃命家人举火,火炽
自刭。一门死者十二人。贼至火所,见振德面如生,左手系印,右手握刀,忿怒如赴敌状,皆
骇愕,罗拜而去。事闻,赐
祭葬,赠
光禄卿,
谥烈愍。
敕有司建祠,世廕锦衣千户。
振德既死,兴文
教谕刘希文代署县事。甫半载,贼复薄城,誓死不去。妻白亦慷慨愿同死。城破,夫妇骂贼,并死。
大礼守长宁,城亦陷。大礼曰:“吾不可负张公。”一家四人仰药死。赠重庆
同知,世
廕百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