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国家教育考试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成人高考、成考),是为中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的毕业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成人高考属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全国招生统一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本科(简称高起本)和专科(简称高起专)三种;
报考指南
报名时间
报名、考试时间由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一般为每年10月份。
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认定证明的人员。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制一般为3年,学制少于3年者需符合相应招生、学籍注册及毕业规定。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持有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3.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市(设区市,下同)报名并参加考试,对确需在非户口所在市报考的异地考生,应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报考。
4.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选择居住或工作所在地报名。
报考费用
各地成人高考报名费用略有区别,考生可以进入各省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查询。
考试大纲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成人高考各学科内容的发展变化,满足成人高校招收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的需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对2020年版成人高考复习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大纲为《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年版)》,从2024年起启用。包括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两类,其中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大纲1册,专科起点升本科大纲按报考学科专业不同分为5册。6册大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考试时间
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2024年10月19日至20日举行。
毕业待遇
1.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2. 符合高校申请学位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
3.学位授予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要求。
报考流程
选择层次(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
8月中下旬开始网上报考(填报学校及志愿等)
9月初正式确认报考
9月底下发准考证
10月第三周周六、周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11月份网上公布考试成绩
12月份网上公布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
12月底或1月初领取录取通知书
第二年3月中旬领取教材,课程表正式入学上课
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为英语。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简称史地)。每门满分150分。
⑴ 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 语文、数学(文科)、英语、史地。
理工类: 语文、数学(理科)、英语、理化。
⑵ 高起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 语文、数学(文科)、英语。
理工类、体育类: 语文、数学(理科)、英语。
2.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门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⑴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⑵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⑶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⑷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⑸法学:政治、英语、民法
⑹教育学: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⑺农学: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⑻医学: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专业课加试
成人高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须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学习方式
成人高考录取入学后,学习形式分为三种:脱产、业余、函授。
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名称,统一为“非脱产”。 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强化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人高考入学,统一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统一最低修业年限,统一毕业证书。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名称,统一为“非脱产”,主办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等,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教学。已注册入学的函授、业余、网络教育学生按原政策执行。
违纪处理
作弊行为
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院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信息复查覆盖考生身份信息和专升本考生考前学历信息。考生入学报到时须确保身份信息与报名时一致,专升本考生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不能提供上述毕业证书者,由招生院校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照顾政策
录取照顾分为免试入学和录取加分两种类型。免试入学是指免试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但在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时,要认真阅读申请学校的招生章程。对于所申请学校对部分专业需要加试的,应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加试。所有享受免试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均需要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资格审核。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请,招生院校同意,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资格审核,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请,招生院校同意,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资格审核,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自主就业(择业)证明(须由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⑴ 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⑵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⑶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⑷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区级以上侨办证明)。
⑸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
⑹ 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⑺ 少数民族考生。
⑻ 远郊区的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的考生(以公安部门的备案为准)。
⑼ 年龄在25周岁以上人员
⑽ 获得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持有北京市、区文明办颁发的相应证书)。
6.对于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自主就业证明或自谋职业证),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第(7)、(8)、(9)条除外)须于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按最高级别计算,不累计。
成考历史
成人高考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高校入学考试制度,其历史可分为“文革”前和“文革”后两个时期。“文革”前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大学函授教育和夜大教育,此外,还有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广播电视大学等机构。函授和夜大,均由学校单独招生。其他业余高等学校的招生,实行单独招生或联合招生,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则由创办广播电视大学的省、市自行办理。”文革“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迅猛。招生工作大体经历了从学校单独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招生,到全国统一招生的发展历程。
1986年,原国家教委对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是根据中国国情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它遏制了社会上一段时期内出的乱招生、乱办班、乱发证的“三乱”象,有效地提高了新生的入学质量,促进了成人高教事业健康而有序的发展。全国统一招生制度,作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一项基本制度,从1986年起一直沿用至今,走过了30余年的历史。
成考变化
2022年8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以“全面规范、提高质量”为主线,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推动形成办学结构合理、质量标准完善、办学行为规范、监管措施有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
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27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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