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53年12月,在
奥利弗·克伦威尔授意下,一批高级军官、大商人和
伦敦市长拥他为护国公(英语:Lord Protector)。
根据拟定的《
政府约法》,“护国公”为终身职务,主管税收,统辖警察和司法,领导外交,兼领英国陆海军总司令,可指定自己的继承人,并与国会等共享立法权。
由于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支持,克伦威尔在共和政体下建立了军事独裁统治。在克伦威尔与他的儿子担任护国公期间也就被称为
护国公时期。
1649年
英吉利共和国成立后,主要面临着三种势力的反抗:王党势力、王党分子复辟活动猖獗,随时准备卷土重来;下层人民的反抗风起云涌,1649年5月,克伦威尔派兵镇压了
平等派士兵的起义;1649年8月,克伦威尔远征
爱尔兰并将爱尔兰的大部分土地分给自己军队的军官、士兵和资产阶级及新贵族,爱尔兰人不堪忍受揭竿而起,反抗殖民统治。
克伦威尔严厉镇压王党分子的反叛,加紧争夺海外商业霸权,受到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欢迎。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
资产阶级革命的基本诉求就是反对王权专制统治,稳定秩序、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既得利益。因此,迫切要求出现一个强大有力的军事独裁政权。
1653年4月,克伦威尔带兵强行驱散议会。1653年12月,在高级军官和大
资产阶级的拥护下,克伦威尔就任护国公,英国进入护国公政体时期。
护国主制度的实质就是军事独裁,他的权力达到了顶峰,国务委员会的41名委员全部是他的亲信,为保持稳定,克伦威尔干脆把全国划分为11个军管区,各由一位少将担任
行政长官。克伦威尔自称公民,部下称呼他为“殿下”(英语:Imperial Highness)。
护国公统治有效地维护了资产阶级和
新贵族的利益,促进了英国
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但护国公的统治使人民的
民主权利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不断地对外扩张给
国家财政带来困难。更为重要的是,克伦威尔统治的基础是常年战争而形成的赫赫军功和个人威望,而这些是无法为他的继承人所继承的,这就使得护国公统治具有很大的脆弱性。
1658年,克伦威尔病死,其子理查德·克伦威尔继承了护国公之位。理查德并不具备其父的威望且寸功未建,高级军官不把他放在眼里。他企图利用议会来对抗高级军官,却在高级军官的压力下被迫宣布
解散议会,不久被迫放弃了护国公称号。而高级军官们互相之间也是争权夺利,无人能独掌大权,英国政局动荡不安。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对此感到严重不满,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他们同流亡海外的
查理一世之子
查理二世进行谈判。
1660年4月,查理二世宣布:大赦革命的参加者,实行
宗教信仰自由,不变动革命时期发生的财产变化等。
苏格兰护国公:1297年斯特灵桥会战后,华莱士被推举为
起义军主帅。并被授予“骑士”头衔,被贵族推举为苏格兰的“护国公”,成为
苏格兰起义军的领导,同年,华莱士率军反攻至
英格兰本土北部地区,大掠而还。
秘鲁护国公:
何塞·德·圣马丁(José de San Martín,全名何塞·弗朗西斯科·德·圣马丁·马托拉斯José Francisco de San Martín Matorras、1778年2月25日-1850年8月17日),
阿根廷将军、南美西班牙殖民地独立战争的领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