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鼐钧(生卒年不详),
山西省大同府大同县(今
山西省大同市)人,明朝第八代代王,代恭王
朱廷埼的庶第二子。后为避明神宗
朱翊钧名讳,写作“鼐匀”。他在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受封新宁王,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袭封代王。逝世时间不详,谥号“康”。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月,
明世宗册封朱鼐钧为新宁王。任内曾有“诬讦亲兄(代定王
朱鼐铉)、交通矿盗、居丧宣淫”等事,因而被削去俸禄,要求反省。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代定王朱鼐铉去世。代恭王妃陈氏奏请
明神宗,让朱鼐钧管理府事。翌年二月,礼部以他曾有前科且未见悔改为由反对。十二月,才核准朱鼐钧暂管府事。
朱鼐钧还是新宁王时,正妃边氏无子,他于隆庆五年(1571年)与边氏的陪嫁侍女裴氏生下一子。然而当时明廷立了新规,即王府妾室有限定名额,上奏后登记在册的妾叫做“额妾”,没有的叫做“滥妾”,“滥妾”之子为庶人,没有封爵的权利,裴氏就属于没有登记在册的“滥妾”。不久裴氏死了,朱鼐钧又宠爱一个姓张的妾,并经奏选,登记在册,于是张氏成了“额妾”。朱鼐钧又为裴氏之子请名“鼎渭”,谎报是“额妾”张氏之子。万历十三年(1585年),朱鼐钧与张氏生下一子,请名“鼎莎”。等到朱鼐钧袭封代王后,张氏本来只能叫“内助”,他又贿赂礼部,将张氏进封次妃。张氏日夜怂恿朱鼐钧立朱鼎莎为世子,适逢周王上
揭帖指出宗室冒报现象严重,礼部侍郎
李廷机便传檄诸藩,要求他们自首以前的冒报行为。朱鼐钧便趁机自行检举,奏称之前报错了朱鼎渭的母亲,朱鼎渭是“滥妾”裴氏所生的庶子,不应袭封,而朱鼎莎是次妃张氏所生的嫡子,当立为世子。此议得到李廷机的支持,
明神宗亦以“嫡庶之分最关系”为由,予以批准,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遣使册封朱鼎莎为世子。
由于朱鼐钧心虚,即使朱鼎莎成婚多年,也迟迟没有请婚。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已成为阁臣的李廷机让礼部侍郎
翁正春催促朱鼐钧为朱鼎莎请婚,朱鼐钧这才派自己宠幸的小唱叶美带钱到北京行贿,以便顺利了结请婚之事。期间,叶美的伙伴张正国与叶美反目,转而向给事中彭惟成告发了代府二子的真相,并行贿千两让他插手此事,彭惟正乃逮捕叶美,没收他的贿赂,移送法司,并于十一月初上疏揭发代府二子内幕,甚至提及皇太子
朱常洛的地位。适逢朱鼐钧、朱鼎渭都上疏辩论,阁臣
叶向高本欲驳回彭惟正的上疏,以平息风波,但李廷机、翁正春及科道官周曰庠却要求让大同的巡抚、巡按彻查此事。经过勘查,朱鼐钧一直隐瞒的二子真相被揭穿,朱鼎莎在出生时不是嫡子,而与朱鼎渭一样都是庶子,只不过母亲地位更尊而已,理应由长子朱鼎渭袭封。再加上明廷内部也有
国本之争,
朱常洵的母亲(
郑贵妃)的地位要高于朱常洛的母亲(
王恭妃),如果让代府开了子以母贵的先例,那么朱常洵就可能援例夺嫡,因此在廷议中,绝大多数朝臣都支持立朱鼎渭为世子,只有刑部主事
李春熙、
来斯行支持李廷机的立朱鼎莎之议,明神宗也不理睬立朱鼎渭的廷议。万历四十年(1640年)五月,礼部又上书解释此事,并称不仅朱鼎莎不当立,朱鼎渭也不应为了辨己冤而扬父之过,所以建议将裴氏追加登记为“额妾”,并空虚世子之位,待朱鼎渭之子承袭,而朱鼐钧与张氏的欺瞒之罪则不予追究。明神宗同样不理。
此事就这样一直僵持,神宗对于请改立朱鼎渭的上书一律
不报,直到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朱鼎莎病故才打开了局面。朱鼎莎临终前表示愿意让哥哥朱鼎渭当世子,但代王府中却有朱鼐𨧱等假托朱鼐钧上书请立三子至八子乃至代府其他贤者。此事被揭发后,阁臣
方从哲趁机请求立朱鼎渭为世子,以平息代府纷扰。神宗这才同意立朱鼎渭为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