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1908年—1990年3月11日),湖南浏阳人,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1926年走出婆家参加革命,1927年加入
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
游击队。李贞历任浏东游击队士兵委员会委员长,中共平江、吉安县委军事部部长,红六军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
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
八路军妇女学校校长,
晋绥军区政治部秘书长、
西北野战军政治部秘书长,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秘书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务。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等。
1908年正月,李贞出生在湖南省浏阳县(今
浏阳市)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家里仅有两亩薄田,几间草房,父母亲生了六个孩子,全是女的,而且当李贞那最小的妹妹出生才两天的时候,她们的父亲便一病不起,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
1927年3月,李贞加入中国共产党。9月,李贞参加浏东
游击队。
1928年,李贞任浏东游击队士兵委员会委员长。同年,李贞扮装成新娘,参加攻打张家坊。李贞先后担任
平江、吉安县委军事部部长。
1933年,李贞任湘赣军区医务学校政委,安福县委副书记,并到瑞金党校学习。李贞还担任红六军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
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
抗日战争期间李贞先在冀中,后回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担任八路军妇女学校校长。以后李贞历任
120师教导团组织科科长、师直属政治处主任、
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治部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1951年,李贞入朝参战,任
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秘书长。回国后,李贞任防空军政治部干部部部长、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顾问。
李贞是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第五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
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第二个丈夫:张启龙,中共浏阳区委书记。1932年经组织批准,与李贞结婚。不久,张启龙被错误地打成了“
改组派”、“
AB团分子”,为了不连累李贞,张启龙在中共政治保卫局事先准备好的“离婚申请书”上签了字。
第三任丈夫:
甘泗淇,原名
姜凤威,又名姜炳坤,1904年12月21日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楠竹山村的一个农民家庭。
莫斯科中山大学毕业,红十八师的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原中国人民解放军
总政治部副主任、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李贞回乡》(2009年):描写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位女将军李贞,在革命胜利后的20世纪50年代,回到家乡湖南浏阳乡村看望乡亲,由于见到了久别的
大革命时期的战友秀姐、莫乡长,以及当年自己作为
童养媳时的
前夫古老三而产生的一幕幕回忆,生动地再现了共和国的第一位女将军的戎马人生和心路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