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经
明朝南京右副都御史
柴经,字季常,号松洲,正德十二年(1517年)进士,官至南京都察院副都御史兼摄大理寺事。
人物生平
正德五年(1510)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进士,初授刑部主事明武宗巡游,柴经偕部僚伏阙进谏,诏跪阙下五日,廷杖三十,夺俸半年。江彬钱宁用事,柴经昭雪周世昌等十余人冤狱。
嘉靖元年(1522),加俸一级。
嘉靖二年(1523),迁任云南按察佥事丁忧归,服阕,补湖广按察佥事。辰州有郑生者,因所司以怨,坐之死刑,监司以郑生富,故不敢辨。柴经独条其冤状,无所顾忌,郑生乃免。沅州通判自认为是当权者的姻亲,恣意贪虐,柴经按其罪,一道栗然。岷王以罪废,议者欲摄以郡王,柴经谓假人以柄,疑僭生嫌,卒与抚臣定议,令世子自新,以杜觊觎。保靖酉阳土司积怨构兵数十年,柴经承檄往抚之,谕以朝廷恩威,二僚卒受约束。芒部告变,柴经率楚兵万余汇合总制伍公于贵阳,号令严肃,僚夷悚詟。
嘉靖九年(1530),迁贵州参议。大臣督运巨水,经画失宜,柴经抗疏上奏曩构飞桥倾堕之害,请从民便事,易集而民不劳。剧贼周天星之变,震动川贵。朝议合两抚臣兵攻之,柴经尽瘁调兵饷,与贼对垒,昼夜不敢怠。贼平,受镪币之赏。
嘉靖十年(1531),迁江西按察副使
嘉靖十三年(1534),升任广东按察使
嘉靖十五年(1536),升任广东右布政使
嘉靖十九年(1540),丁忧,服阕,补四川右布政使,不久转任四川左布政使。
嘉靖二十年(1541),升任南京都察院副都御史,提督江务。
嘉靖二十一年(1542),视篆本院,兼署事大理寺
嘉靖二十二年(1543),监生吴仕以无罪蒙重拟,部堂允之,而柴经不允。池守灭大姓徐正本,从坐者数十人,抚臣允之,而柴经不允,被论谢政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19:07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