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一直被各法学院广泛采用。模拟法庭通过
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
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
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了法律文书的
写作能力。在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中,模拟法庭
教学法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7、
法庭调查,
证据交换:原告出示第一组 证据,说明证明内容,传递给被告质证,被告发表
质证意见(一般从证据真实性和证明内容两方面说,比如真实性无异议,但所证明内容有异议之类的)。之后出示
第二组证据,然后被告出示证据;
8、
法庭辩论,原告先说,被告后说,主要是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说明;
我国
中国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武汉大学、
山东大学等高校在反思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弊端的同时,也开始借鉴国外
法律职业教育的有益经验:在讲授专业课程中采用了“
案例教学法”;专门开设了“模拟法庭”、“法律实务”、“诊所式课程”等以技能训练为目标的实践性课程;在学校内部定期地举行模拟法庭比赛,开始组织区域性和全国性模拟法庭竞赛,并派代表队参加国际性模拟法庭竞赛,展现我国青年法学学子的风采。
第一、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弊端,推进职业
素质教育。由于深受
大陆法系的影响,我国传统
法学教育拘泥于专业领域的知识传授,教育过程相对封闭和狭隘,造成教育成果与
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严重脱节,日渐受到司法实务界人士的质疑和严厉批评。而素质教育谋求
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学生崇尚法治精神、追求
公平正义和维护清正廉洁的责任感和
使命感。模拟法庭教学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
理论知识向实践技能转化,有助于克服我们传统法学教育的弊端,推进职业素质教育。
第二、转变教师思想观念,注重法律实践教学。模拟法庭教学的显著效果可以给教师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一位法学教师来说,只有他真正了解社会迫切需要地是高素质
应用型法律人才时,才能逐渐摆脱陈旧滞后教材和单纯学术理论的桎梏,逐步转变自身思想观念,大胆地做出探索创新,自然而然地将实践内容贯穿到
教学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