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
碳排放交易体系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在世界
碳交易市场中具有示范作用。
市场简介
建立基础—《欧盟2003年87号指令》(2003/87/EC)
参与国家—欧盟28个国家
实施阶段—第一阶段2005-2007;第二阶段2008-2012;第三阶段2013—2020。
效果—2010成交1198亿美元,占全球
碳交易成交额的84%。
欧洲
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在世界
碳交易市场中具有示范作用。
概念释义
EU-ETS属于限量和交易(Cap-and-Trade)计划。该计划对
成员国设置排放限额,各国排放限额之和不超过《
议定书》承诺的排量。排放配额的分配综合考虑成员国的历史排放、预测排放和
排放标准等因素。
按照欧盟规定,在每一个交易阶段开始之前,每个成员国应当按照Directive2003/87/EC附件Ⅲ的要求,把本国的排放控制总量及各排放实体分配的排放配额,以国家分配方案(NAP)的形式报给欧盟委员会。
制定国家分配方案考虑的主要原则各国分配总量必须与《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相一致,必须考虑减排的技术潜力,以
单位产品排放的
平均值为基础;如果欧盟通过了关于
二氧化碳排放的法规,必须予以考虑;对不同企业或产业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必须包含
有对新参加者的规定;必须考虑“提前行动”产业的贡献;“排放标杆”的制定必须采用最佳
适用技术,以保障这些产业的权益;必须考虑能效技术的作用;制定分配计划前必须听取公众意见;必须列出所有
参与分配的企业名单及其配额;必须包括竞争力变化情况的分析内容。
方案步骤
首先是确定所有可能参加
排污权交易的
企业名单;其次是确定将
排放许可总量分配给所有参与排污权交易的部门;再次是确定各产业部门所分配到的排放许可,分配过程必须透明,且考虑以往的实际排放量;最后是确定各企业可能分配到的排放许可。
欧盟委员会在接到成员国国家分配方案3个月内要完成对分配方案的评估,评价其是否符合ETS指令规定的标准,若不符合将退回并要求全部或部分修改。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通过欧盟独立交易登记系统(The Community Independent Transaction Log,CITL)对每一个排放实体配额的发放、转移、取消、作废和库存等进行记录和管理。采用CITL
电子信息系统对排放配额进行管理,每一个欧盟成员国都有一个国家配额登记账户,各国政府的
碳排放事务管理机构均与CITL电子信息系统连接。每一个纳入EU-ETS的排放实体也均有配额登记账户。
试验成效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在试验阶段虽然并非完美无缺,但是作为一项重要的
公共政策,考虑到该体系需协调27个
主权国家的行动,而且从最初构建到实施只有3 年时间,可以说其实施效果超过其他总量交易机制。
价格信号准确反映市场排放权供需状况是排放交易体系有效配置
环境资源的前提条件。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在2005 年1 月实施时,有7 家经纪人和20 家大的能源供应商和大的银行加入该排放权市场,随着其他相关机构陆续加入,
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厚度越来越高。
研究发现,在最初阶段的
不确定性逐渐消除后,排放权的价格与造纸和钢铁产业的产量存在显著的
正相关关系。这一方面说明
价格信号已能准确反映碳排放许可权的供给与需求状况,即产量越大,排放权的需求就越多,排放权的价格就越高;
另一方面也说明,排放权价格已经影响到企业的
生产决策,企业如果不采取减排措施或降低产量,则需要承担更多的减排成本。
(二)为进一步运用总量交易机制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试验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并弥补
设计缺陷、积累运行总量交易机制的经验。针对排放交易体系试验阶段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欧盟对其进行了改进,使其更加完善。这些缺陷及其改进措施主要在三个方面。
一是排放权发放超过实际排放量问题。例如,在2005 年,所发放的排放权超过实际排放量4%,没有一个产业的排放权处于短缺状态,钢铁、造纸、陶瓷和厨具部门的排放权发放量甚至超过实际排放量的20%。
排放权总量过多,导致排放权价格下降,环境约束软化,企业失去采取措施降低
二氧化碳排放的积极性。针对这个问题,欧盟在排放体系实施的第二阶段,下调了年排放权总量。调整后的年排放权平均比2005 年低6%。
二是排放权免费
分配问题。第一阶段排放权是免费发放给企业的,并且电力行业发放过多,结果电力行业并没有用排放权
抵免实际排放量,而是把排放权放到市场上出售,获取
暴利。在第二阶段,政府提高了许可权拍卖的比例,并降低了电力部门的发放上限,迫使
电力企业采取措施降低碳排放。
三是微观数据的缺失问题。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试运行时,工厂层次上的
二氧化碳的排放数据是不存在的,排放权只能根据估计发放给企业,由此排放权发放过多、
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等诸多问题。
但欧盟利用三年试验期,不断地收集、修正企业层次上的碳排放的数据,现已建立庞大的能支持欧盟决策的关于企业碳排放的数据库。
碳交易市场和碳
金融产业是
朝阳产业,借助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实施,欧盟已培育出多层次的
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并带动了碳金融产业的发展。欧洲
碳排放权交易最初是
柜台交易,随后一批大型
碳排放交易中心也应运而生,如
欧洲气候交易所(European Climate Exchange)、北方电力
交易所(Norpool)、未来电力交易所(Powernext) 以及欧洲能源交易所(European Energy Exchange)等。
目前,
碳排放交易仍以
柜台交易为主,2008 年,柜台交易占交易总量的三分之二。但是,交易所有力推动了排放权的
期权交易。欧洲交易所于2005 年6 月推出了与欧盟排放权挂钩的
期权交易,使
二氧化碳如同大豆、石油等商品一样可以自由流通,从而增加了碳排放市场的流动性,促进了
碳交易金融衍生品的发展。
碳排放交易市场与
金融产业交互作用,形成
良性循环。二氧化碳排放权商品属性的加强和市场的不断成熟,吸引
投资银行、
对冲基金、
私募基金以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甚至
私人投资者竟相加入,碳排放管理已成为欧洲金融
服务行业中成长最为迅速的业务之一。
这些金融机构和
私人投资者的加入又使得碳
市场容量不断扩大,流动性进一步加强,市场也愈加透明,又能吸引更多的企业、金融机构参与其中,而且形式更加多样化。
这种相互
促进作用既深化了欧盟碳交易市场,又提高了欧盟
金融产业的竞争力。
针对2009 年年底在
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国际气候变化大会,欧盟于2009 年1 月29 日率先宣布了立场。在其公布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综合协议》中, 欧盟做出承诺,到2020 年, 其污染排放与1990 年的水平相比降低20%,而不管是否达成国际协议。
同时,欧盟给世界其他国家施加了压力,提出“如果其它
发达国家进行同等规模的减排并且经济较发达的
发展中国家在其责任和能力范围内做出适当的贡献,那么欧盟愿意继续努力并在一个雄心勃勃且全面的国际协议的框架内签订减排30% 的目标”。欧盟之所以提出如此目标,很大程度在于排放交易体系初步实施的成功增强了其信心。
正如欧盟认为:“全球
碳市场可以并且应当由相联系的、可比较的国内排放
交易系统建立。这将促进具有
成本效率的
污染减排。欧盟应当与其他国家一起,确保在2015年建立
OECD(
经济合作发展组织)范围的市场,在2020 年建立更广阔的市场。”
运行模式
欧盟
排放交易体系市场交易的标准主要是
国家计划分配的欧盟排放配额(EUA)。同时被纳入排放交易体系的排放实体在一定限度内允许使用欧盟外的减排信用。目前只允许使用
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
核证减排量(CERs)和联合履行(jI)项目减排单位(ERUs)。
2005~2007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试验阶段
该阶段
排放量的上限被设定在66亿吨
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均免费分配;每年剩余的EUA可以用于下一年度的交易,但不能带入第二阶段。该阶段允许使用的CER和ERU的数量平均为总体配额的13%,各国情况略有不同。第一阶段暴露的主要问题是配额分配经验不足,有的排放
实体分配到的排放额度远远大于该阶段其实际排放量,配额供给出现过剩现象。但是由于不少企业为以防万一并不会把所有多出来的EUA拿去卖,所以市场并不至于崩溃,但是还是受到了非常大的打击,现货EUA价格从2006年3月最高的30欧元跌到2007年初最低的3欧元。
2008~2012年,《
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减排承诺期
在这个阶段里,欧盟吸取了第一阶段配额分配过松的教训,最终将EUAA的最大排放量控制在了每年20.98亿吨,对各个国家上报的排放额度仍是以免费分配为主。在这一阶段,开始引入排放配额有偿分配机制,即从配额总额中拿出一部分,以
拍卖方式分配,排放实体根据需要到市场中参与竞拍,有偿购买这部分配额(例如,德国就拿出10%的排放配额进行拍卖)。同样,第二阶段里排放实体每年剩余的EUA可用于下一年度的交易,但也不能带入下一阶段。
从2013年开始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第三阶段据了解欧盟将会对第三阶段的
交易机制进行大幅度改革,以避免内部
市场失灵。同时还要扩大纳入排放体系的行业范围,强化价格
信号作用以引导投资,创造新的减排空间,减少总的减排成本,提高系统效率。此外,以拍卖方式分配的配额比例将逐步提高。
2006年5月前,EUA价格上涨很快,一度曾上涨到30欧元/吨。2007年的价格开始下降,在EU-ETS运行的第一阶段临近结束的约六个月时间内,价格在10欧元附近一直持续。到了2007年年底价格一度上升到22欧元/吨。2008年上半年价格也居高不下,2008年7月1日更是创下了28.73欧元/吨的历史最高纪录。直到2008年第三季度以后,价格才开始下滑。此后,受
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现货价格一路下降,2009年2月触底反弹,目前维持
震荡整理态势。2009年12月份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无功而返进一步加重了现货价格的盘整趋势。
相关简介
欧盟航空碳排放
交易指令(即将航空业纳入EU-ETS)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欧盟又进一步规定,对拒不执行的航企将施以超出规定部分每吨100欧元的罚款以及欧盟境内禁飞的制裁。这一举措不仅激发了反对声浪,更在国际法和
环境法学者及实务界中引发了讨论。
EU-ETS早在2005年便已建立,但从未像今天这样引起如此广泛和密切的关注。2012年2月,在受到包括中国、美国、
俄罗斯、印度在内的至少20多个国家的联合抗议和抵制之后,欧盟气候行动司司长乔斯·戴贝克表示“可以建议”“有条件暂停”实施“部分内容”,但还未见到欧盟在
航空领域的“有条件暂停”上有所动作,反而传出今年6月起将航海业也纳入EU ETS的传言。“空战”正酣,“海战”又起,围绕EU-ETS的争议也随之愈演愈烈。
欧洲议会2013年7月首次通过了对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做出的重要改革计划。计划通过当天,市场上几乎已跌至最低点的
碳排放额度价格立即上升。政策制定者们认为,碳价的上涨对
温室气体减排的实施至关重要。
上周通过的短期
调整计划将暂缓900吨新的碳排放额度的发放,以降低市场上的碳排放额度冗余量。欧盟各成员国现在需要制定具体措施来施行这一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