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城条约》又称《关于明治十七年京城暴徒事变的日韩善后约定》(明治十七年京城暴徒事变ニ关スル日韩善後约定),是1885年1月9日日本与朝鲜在朝鲜首都
汉城(今
韩国首尔)签订的
不平等条约。这个条约是为了处理“
甲申政变”的善后事宜而缔结的。日本原本介入甲申政变,但被驻扎朝鲜的清军打败。事后日本反而借口“使馆被焚”、“侨民被害”而要求朝鲜方面谢罪、惩凶、赔款,遂以外务卿
井上馨为大使来朝鲜,强迫朝鲜签订《汉城条约》。该条约不仅使日本挽回了在甲申政变中的损失,更将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朝鲜,同时也为中日签订《
天津会议专条》做了铺垫。
事件背景
1876年,
日本以武力轰开
朝鲜国门,强迫朝鲜签订《
江华条约》。自此以后,日本便与朝鲜的
宗主国清朝在
朝鲜半岛展开争夺,这种竞争在1882年朝鲜“
壬午兵变”以后更加激烈。当时清朝和日本在朝鲜都有
驻军,但清朝的势力明显占据优势。清朝的驻军数量为3个营约1500人(1884年5月前为6营3000人),而日本的驻军只有1个中队约200人(1883年7月之前为2个中队的兵力),而且由于历史原因,朝鲜官民大多亲近中国而反感日本,朝中“
事大党”占绝大多数。日本自然不甘心,于是以“
文明开化”为诱饵,在朝鲜大力扶植亲日势力,“
开化党”就是朝鲜亲日势力的代表。开化党以
金玉均、
洪英植、
朴泳孝等年轻士族为主,对日本非常崇拜羡慕,而他们对内打算进行
明治维新式的改革,对外依靠日本夺取政权。日本政府起初对开化党大力培植资助,但后来又有所顾虑,对开化党的援助渐露难色。正巧此时驻朝清军由于
中法战争的吃紧而从朝鲜调走一半,开化党遂准备借助日本力量发动武装政变,清洗事大党大臣,夺取政权,他们找到当时的日本驻朝公使
竹添进一郎求助。竹添进一郎爽快答应,日本政府却并不赞成协助开化党发动政变。然而,在日本政府的指令到达朝鲜前,开化党已经于1884年12月4日发动了“
甲申政变”,杀死6名亲清大臣和1名
宦官,同时他们还给日本公使馆送去据称是
朝鲜国王李熙(
朝鲜高宗)亲笔所写的求助谕旨,上面只有
铅笔写的四个字“日使来卫”(一说“日本公使来护朕”)。竹添进一郎接到国王谕旨以后带了200名
日军前来协助开化党夺权。12月6日,朝鲜事大党请来
袁世凯、
吴兆有率领的1500名驻朝清军进宫讨伐开化党。开化党和日军被清军打败,甲申政变被镇压下去。
甲申政变期间,朝鲜百姓普遍认为开化党勾结日本挟持国王,窃取国柄,因此对
开化党和日本人恨之入骨,排日风潮又起。数万
汉城市民及部分
中国侨民、士兵攻击日本商店和民居,300多名日本侨民如潮水般涌入公使馆中避难。12月6日夜晚,开化党人金玉均、朴泳孝、
徐载弼、
徐光范也跟随竹添进一郎和日军败退公使馆中。竹添打算带着日本侨民与开化党人撤退,临行前烧毁公使馆机密文件,却不料失火将整个公使馆烧毁。金玉均等开化党人仓皇逃走,在仁川搭上日本邮轮“千岁丸”号,才得以逃回日本。有40名日本官兵和商民死于甲申政变及其后的排日风潮中,死者中地位最高的是公使馆
武官矶林真三
大尉,他是在“游历”朝鲜内地后返回汉城途中受排日风潮波及而被朝鲜群众打死于汉城南郊,此外有90多名朝鲜百姓在甲申政变后的排日风潮中被日本人所杀。
竹添进一郎并未在政变后立刻返回日本,而是躲在
仁川日本租界的领事馆里。竹添在向日本政府报告政变情况后,一面处理抚恤死伤者等事宜,一面应付朝鲜外务督办(督辨交涉通商事务)赵秉镐的抗议,与之以
照会形式往复,为自己的行为辩护。12月13日,日本政府接到了竹添进一郎的报告,先派参事院议官
井上毅赴朝鲜调查情况,然后对国内宣传中国和朝鲜无故损害日本的权益和尊严,将政变的责任全部推到中国和朝鲜身上。于是日本
朝野为之愤怒,一些
右翼团体组织许多日本学生在
东京上野公园举行“清国膺惩大会”,并且游行示威抗议中国的“暴行”,骂中国人为“豚尾”、朝鲜人为“韩奴”。一些日本人甚至组织
义勇军,要求日本
和法国联合进攻中国。除了《朝野新闻》外,大部分日本舆论都主张强硬政策,其中
福泽谕吉在《时事新报》上撰文表示若无法和平解决,日本必须“断然诉诸武力、迅速结局”,并判断在以中国为假想敌的这次战争将会以日本获胜、“永远被尊为东方的盟主”结束。
不过,日本政府并没有被民间的亢奋情绪所左右,最终采取了和平解决的方针。除了自知理亏外,最重要的因素是当时日本尚不具备与清朝决战的实力,也没有财力去发动一场大规模战争,再加上当时
中法战争正在进行中,若中日开战则可能导致渔翁得利,使日本极为重视的
台湾落入
法国手中。当时,日本政府中主导朝鲜事务的是外务卿
井上馨和宫内卿
伊藤博文,他们都出身
长州藩,竹添惹出这么大一个事端,也会给
萨摩藩出身的政敌们以把柄,因此他们急于掩盖真相、力求从速解决。12月16日,井上馨从家乡
山口回到
东京。12月19日,日本政府决定任命井上馨为特派全权大使,赴朝鲜处理甲申政变的善后事宜,21日授予委任状。日本政府预计朝鲜必然会追究日本在政变中的责任,若纠缠于这一问题只能越洗越黑,所以要求井上馨极力避免讨论责任问题,只强调政变后朝鲜人对日本人的攻击、日本使馆被焚、日本官民被杀的事实,以逼迫朝鲜政府谢罪、惩凶、赔款,从而确保之后日本能顺利与清政府谈判。
经过
1884年12月22日,日本大使
井上馨、随员外务大书记官近藤真锄、农务大书记官斋藤休一郎、
美国人顾问斯蒂文斯、
陆军中将高岛鞆之助、
海军少将桦山资纪等62人自东京出发,26日,因日本政府获悉清政府派到朝鲜善后的钦差大臣
吴大澂带了400名士兵,所以给井上馨使团追加了2个大队的兵力。在井上馨使团抵达朝鲜之前,先由
竹添进一郎返回汉城,与朝方进行预备性交涉,已至朝鲜的
井上毅加以督办。
12月29日,竹添进一郎、井上毅等进入汉城,寄宿于
壬午兵变时被杀大臣金辅铉的故邸,朝鲜外务督办赵秉镐、协办
穆麟德来访,展开预备性会谈。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日本在甲申政变中的责任问题,具体而言就是国王谕旨问题,因为这关乎甲申政变期间日军行动的正当性。在被赵秉镐等质问为何介入政变时,竹添先出示了
铅笔草书写的“日使来卫”谕旨,声称他是奉
朝鲜国王的该谕旨而介入政变,赵秉镐指出仅凭铅笔写的这四个字构不成国王亲笔的证据,竹添随即又出示了盖有玉玺、国王签名并用
毛笔楷书写的“日使来卫”谕旨。赵秉镐指出同一谕旨冒出两份于理不合,而且国王签名等书写格式也有违朝鲜习惯,并推断铅笔草书谕旨是开化党在情急之下匆忙写的,而毛笔楷书谕旨则是开化党在夺权后偷窃玉玺而写出来的。此外,赵秉镐等还拒绝了竹添关于会见
左议政金宏集和觐见国王的要求,呼吁日本引渡
金玉均等
开化党人。双方相持不下,预备性会谈竟毫无进展。
1885年1月1日,清朝钦差大臣
吴大澂、
续昌进入汉城,在查办“乱党”的同时企图对日朝交涉发挥影响力。吴大澂在1月2日同国王高宗的笔谈中强调“
中朝不愿与邻邦失好,贵国又不能与日本相抗,其势不能不委曲求全,以息事宁人为归结”,后又与左议政
金宏集频繁互动,商量对日交涉对策。
井上馨在1884年12月30日抵达雪花纷飞的
仁川港,他先派人从汉城招来井上毅,了解预备会谈情况,然后让井上毅回汉城,命令竹添停止对朝交涉。1月3日,井上馨率随员及士兵向汉城进发,下榻于京畿监营。4日,赵秉镐来访,井上馨要求面见国王。1月6日,井上馨大使率
竹添进一郎公使及主要随员在
昌德宫之乐善斋谒见
朝鲜高宗,递交了国书,之后他又要高宗屏退左右,进行“密奏”。在“密奏”中,井上馨要求高宗在国王亲自出面谈判和派遣全权大臣谈判二选一,高宗选择后者,井上馨接着表示如果朝方要以竹添和赵秉镐之间往来的照会(这些照会的争议焦点是日本在甲申政变中的责任问题)为基础进行谈判的话,他将拒绝谈判而回国,高宗表示理解。由此可见,井上馨最关心的是要推卸日本的责任,回避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为此,他还动用了私人的人脉关系,在他的随员中有一个人叫井上角五郎,是
福泽谕吉的学生,甲申政变前在朝鲜参与《
汉城旬报》的编辑,与朝鲜政界要人多有交情,尤以
金允植过从甚密。他在
甲申政变时逃离汉城,后随井上馨回到汉城,并向金允植修书一封,金允植喜出望外,与之会晤。会晤期间,井上角五郎宣扬中日即将开战的消息,并称朝鲜若要免祸,只能乖乖同日本缔约,而要同日本缔约就不能提及关乎日本介入甲申政变正当性的谕旨问题,此外就一切好商量。会晤结束后,金允植将他与井上角五郎谈话要旨分别透露给高宗、
金宏集与
吴大澂。
1月7日下午1时,高宗任命的全权代表左议政
金宏集在议政府衙门与日本大使
井上馨展开谈判,在交换委任状的环节就出现问题。金宏集的委任状中有“京城不幸有逆党之乱,以致日本公使误听其谋,进退失据,馆焚民戕,事起仓促,均非逆料”之语,井上馨看到后非常不满,坚持要求删除其中的“公使误听其谋,进退失据”一句,为此与金宏集争论了整整一下午。金宏集试图向井上馨解释政变经过,井上馨则拒绝谈论关于政变本身的问题(因为争论的话肯定要涉及责任问题,而井上馨正千方百计回避责任问题),并且以日本群情激愤、难保不发生战争相威胁。谈判结束后,金宏集将井上馨的要求上报高宗。大概是由于井上馨以及井上角五郎的战争威胁奏效,高宗决定妥协,删除了井上馨所要求删除的语句,第二天的谈判也就沿着井上馨预定的路径展开,只谈针对日方损失的善后问题,不谈政变过程以及包括谕旨真伪等在内的责任问题。
在1月8日上午的朝日谈判上,清朝钦差
吴大澂突然闯入谈判场所——议政府,要求参加谈判,他是为了强调作为朝鲜
宗主国的中国的存在感、“明示中国使臣有暗助朝鲜之意,或不致(井上馨)肆意要求、横生枝节”的目的而来的。井上馨猝不及防,起立与之握手,并进行短暂的笔谈,在得知吴大澂没有干预日朝谈判的全权字据后,谢绝与吴大澂交涉朝鲜问题,请他马上离开。吴大澂在将要求金宏集协助他查办“乱党”的短札留给金宏集之后就尴尬地退场了。随后,井上馨要求金宏集出示短札,看完又质问朝鲜是否为中国
属国,金宏集避而不谈,只说日朝谈判的结果不受其他国家的干涉,于是谈判继续进行。在这轮谈判上,井上馨出示了条约草案,金宏集大体上接受,只修改个别条件与字句(如删除“放火公馆”字样、将4万元公使馆修补费减为2万元、删除驻军一千的规定),井上馨也同意作出这些让步。另外,金宏集还要求日本交出
金玉均等开化党人。井上馨称此事不必写入条约,按国际公法另备照会即可。至此,双方终于达成共识。
1885年1月9日下午1时,井上馨第三次来议政府,同金宏集签订《汉城条约》,并再次约定之前竹添和赵秉镐争论责任问题的照会一律作废。10日,井上馨再次谒见高宗。同日金宏集照会井上馨,要求日方引渡金玉均等人,井上馨予以拒绝,理由是没有确切证据证明金玉均等逃亡日本,日朝之间也没有引渡犯人的条约,而且也不能轻易交出
国事犯。11日,井上馨使团回国,留下他所带两个大队中的一个大队作为日本驻朝使馆的护卫部队,并令
竹添进一郎也跟他一起回国,由近藤真锄担任临时代理公使。
内容
此次
京城事变,所系非小。大
日本大皇帝深轸
宸念,兹简特派全权大使
伯爵井上馨至大
朝鲜国,便宜处理。大朝鲜国大君主宸念均愿敦好,乃委
金宏集以全权议处之任,命以
惩前毖后之意。两国大臣和衷商办,作左约款,以昭好谊完全,又以防将来事端。兹据全权文凭,各签名钤印如左:
第一条
第二条
恤给此次
日本国遭害人民遗族并负伤者暨填补商民货物毁损掠夺者,由
朝鲜国拨支拾壹万圆事。
第三条
第四条
日本公馆要移新基建筑,当由
朝鲜国交附地基、房屋,足容公馆暨
领事馆。至其修筑增建之处,朝鲜国更拨交贰万圆,以充工费事。
第五条
日本护卫兵办营舍以公馆敷地择定,照
壬午续约第五款施行事。
另单
一、约款第二、第四条全圆以
日本银货算,须期三个月,于
仁川拨完。
一、第三条凶徒处办,以立约后二十日为期。
评价
《汉城条约》是
日本又一个强加给
朝鲜的
不平等条约。日本在朝鲜
甲申政变中违反
国际法、图谋颠覆朝鲜政府的阴谋破产的利状况下,巧妙采取外交手段,充分利用朝鲜和中国的软弱以及朝鲜惧怕战争的心理,竟然在谈判桌上反败为胜。透过《汉城条约》,日本不仅将自己的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还转嫁于受害国朝鲜身上,逼迫朝鲜政府赴日谢罪,赔款13万元,惩办杀死日本人的“凶徒”,并加建兵营,将一个新兴
军国主义国家的霸道蛮横的姿态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日本的督促下,朝鲜政府于《汉城条约》签订后12天抓获了杀死日本
陆军步兵大尉矶林真三的朝鲜百姓金大兴、元汉甲,并于1885年1月29日将他们
斩首示众。2月,朝鲜又派徐相雨、
穆麟德前往日本谢罪,此时朝鲜政府唯一的要求就是引渡
金玉均等“逆贼”,但仍遭日本拒绝。《汉城条约》也充分显示出朝鲜作为一个弱国的悲哀,所以当时的朝鲜政府官员
金允植对此评论道:“盖十月之变(指
甲申政变),出于日使竹添及我国玉均等。然其实日本政府阴主而暗助……既而举事不成,情状渐露,
井上馨自顾有内缩处,故谈办之际,讳言曲直,只索数件事草草磨勘,以存其国之体面而已。我国若有气力,当责其欺侮邻国,围宫逼君,匿庇罪人,遂非文过之罪,可以兴兵,可以征赔。奈委弱已甚,自顾亦缩,故不能声张,辨其曲直。惟幸无事妥帖,反输十万元赔银,俯首钤约,不亦辱乎?”
在《汉城条约》签订稍后的4月18日,日本与
清朝签订了《
天津会议专条》,即“
中日天津条约”。条约规定中日双方同时从朝鲜撤军,以后出兵朝鲜须相互通知。《汉城条约》和《天津会议专条》一道构成了甲申政变后朝鲜半岛的势力平衡格局,并为日本挑起
甲午战争创造了更有利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