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民国25年),
四川省下设行政督察区,成立四川省
第三行政督察区,驻地璧山县,辖璧山县、巴县、永川县、江津县、江北县、合川县、荣昌县、綦江县、大足县、铜粱县、北碚管理局。
1946年11月(民国35年),平教会干事长晏阳初与四川省政府主席张群商议,并经国民政府批准于1946年11月划定巴县和璧山县为实验区域,称“巴璧实验区”,总部驻璧山省立医院内。随后“巴璧实验区”扩充到四川省第三行政督察区全区,改称“
华西实验区”。总部仍驻璧山。
1949年11月30日
重庆解放后,成立
川东行署区巴县行政专员公署管辖(巴县专署),驻地巴县,辖巴县、璧山县、江津县、永川县、合川县、江北县、铜梁县、荣昌县、大足县、北碚管理局、綦江县、南川县、长寿县和涪陵县。
1950年12月,由于重庆市实行军事管制和
抗美援朝等因素,平教会、华西实验区、乡村建设学院被接管,华西实验区停止工作,直到1986年8月,重庆市委为平教会、华西实验区、乡村建设学院平反。